我們知道,作家創作一個作品,一定是對於現實生活有所感動,他底認識能力和現實生活發生化學作用的時候,才能夠執筆。當然,也有不少不從這個基本態度上出發的作家。但一個誠實的作家,一個偉大的作家,沒有不是這樣的;一個好的或偉大作品底完成,沒有不是依據這個根本態度的。通常說作家要寫他所熟悉的、他所理解的題材,那原因就是我們一方麵積極地要求把握現實主義的作者底主觀力量,一方麵也積極地要求被作者把握的現實生活底客觀性的緣故。[6]
這裏胡風提出了主觀認識能力與客觀現實生活的“化學作用”,提出了“主觀力量”,但整個理論與前麵所述是一樣的。在《青春底詩》一文中,胡風又進一步闡述了他的關於創作的觀點:
原來,作者底對於生活的敏銳的感受力正是被燃燒似的熱情所推進、所培養、所升華的。沒有前者,人就隻會飄浮,但沒有後者,人也隻會匍伏而已罷。沒有前者,人當然不能突入生活,但沒有後者,人即使能多少突入生活,但突入之後就會可憐相地被裂縫夾住“唯物”的腦袋,兩手無力地抓撲,更不用說能否獲得一種主動的衝激的精神了。[7]
胡風這裏說的前者是指“生活感受力”,後者是指“被燃燒似的熱情”,前者基本上是客觀的,後者則是主觀的,在這裏胡風兼顧了兩者的重要性,但似乎更注重主觀。他強調主觀要突入客觀。胡風在《略論文學無門》一文中,對於某些作者以生活經驗不夠來說明自己創作的失敗,胡風針對這一點提出了創作三要素的思想:
……一邊是生活“經驗”,一邊是作品,這中間恰恰抽掉了“經驗”生活的作者本人的在生活和藝術中間的受難(Passion)的精神。[8]
這句話雖然很短,卻正說明了胡風的創作美學的基本觀念。在胡風看來,文學創作中有三個要素:第一是生活經驗,很多人都認識到這一點,以至於創作不成功都歸結於生活經驗不夠;第二是作者的“受難”精神,他用了一個英文字Passion,Passion既有“受難”的意思,也有“激情”、“激越”等意思;經過“受難”精神的“燃燒”,經過文字的表現,那麼才會有第三要素:作品。胡風顯然認為,作家的“受難”精神的“燃燒”這才是最重要的,才是創作成功的關鍵。
這樣一來,胡風把創作“技巧”放到什麼地位呢?難道文學創作不需要創作能力嗎?胡風這樣說:
“技巧”,我討厭這個用語。從來不願意采用,但如果指的是和內容相應相成的活的表現能力而要借用它,那也就隻好聽便。然而表現能力是依據什麼呢?依據內容底活的特質的性格。依據詩人底主觀向某一對象的、活的特質的擁合狀態。平日積蓄起來的對於語言的感覺力和鑒別力,平日積蓄起來的對於形式的控製力和構成力,到走進了某一創作過程的時候,就溶進了詩人底主觀向特定對象的、活的特質的擁合方法裏麵,成了一種隻有在這一場合才有的,新的表現能力而湧現出來。[9]
總的來說,胡風的“主觀精神”論首先是一種創作認識論。胡風較有說服力地說明,隻有生活,隻有題材,隻有技巧,都還不是創作的全部條件。最重要的條件是作家在有了創作題材之後,還必須有作家的“主觀精神”的“突入”、“擁合”、“受難”、“發酵”、“燃燒”、“蒸沸”,等等,即“經過我們的精神世界的一盆聖火”之後,題材才會帶有藝術的養料,藝術的鳳凰才經過洗禮,才會自由地飛騰起來。如果我們把胡風的這個思想與毛澤東1942年的《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作一比較,也許我們就更能理解胡風的理論貢獻。毛澤東在《講話》中更多地強調文藝是社會生活的反映,強調社會生活是文藝的唯一源泉;當然,在這個基礎上,毛澤東也認為文藝作品不等同於生活,“文藝作品中反映出來的生活卻可以而且應該比普通的實際生活更高,更強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帶普遍性。”[10]但是如何才能達到這“六個更”呢?毛澤東也提出“觀察、體驗、研究、分析”生活。毛澤東提出的觀點是對的,但在創作過程中,作為創作的主體的作家與作為創作的客體的題材之間的關係,沒有展開詳細的論述。胡風恰好在這個方麵詳細地補充了毛澤東的觀點。在胡風看來,生活是創作的源泉,這是創作的基礎,但如何把從生活中獲得的材料變成具有藝術素養的題材呢?這是更重要的。就是說,作家在獲得寫作材料之後,作家必須以主觀精神突進材料之中,使材料在主觀精神的作用下“發酵”,做到材料中有“我”,同時又必須是材料進入作家的心靈深處,做到“我”的心中有材料。不但如此,要使材料與“我”,做到相互搏鬥、“相克相生”,作家完全用自己的情感“燃燒”著材料,材料成為了作家的血肉的一部分。這樣題材不再是外在之物,而是作家心靈中的熱情、真情。這就如同古代詩人寫詩的時候,要做到情中有景、景中有情,情景交融,不可分離,達到“天人合一”的境界,這樣詩人才能寫出生機勃勃的詩篇。從今天的觀點來看,胡風的以“主觀精神”論為精髓的創作心理美學,也是精到的、有價值的。20世紀50年代把胡風的“主觀戰鬥精神”論,說成是“唯心主義”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從作家人格論的層麵看,胡風在他的文學理論生涯中,所追求的是現實主義文學理論與人格塑造有關。文學現實主義深度與作家的人格精神有密切關係。作家必須敢於麵對慘淡的人生,有深刻理解現實人生的人格力量,才能達到現實主義的深度。胡風的“主觀精神”論或“主觀戰鬥精神”論與胡風所追求的人格精神有密切關係。
胡風是魯迅的忠實信徒。他特別欽佩魯迅的為人。1944年在《現實主義在今天》一文中,他把現實主義和魯迅的人格胸襟聯係起來思考。他說:
新文藝底發生本是由於現實人生的解放願望,所謂“言之有物”的主張就是這種基本精神底反映。但說得更確切的是,“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態社會的不幸的人們中,意思是在揭示病苦,引起療救的注意。”(魯迅《我怎樣做起小說來》)這裏才表出了真實的曆史內容,而不止是模模糊糊的“物”了。於是,才能說“為人生”,要“改良這人生”。
然而,“為人生”,一方麵須得有“為”人生的真誠的心願,另一方麵須得有對於被“為”的人生的深入的認識。所“采”者,所“揭發”者,須得是人生的真實,那“采”者“揭發”者本人就要有痛癢相關地感受到“病態社會”底“病態”和“不幸的人們”底“不幸”的胸懷。這種主觀精神和客觀真理的結合或融合,就產生了新文藝底戰鬥的生命,我們把那叫做現實主義。[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