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最早的催眠就是,先(毫無理由地)給出一個規則,“我是思考的主體”,然後讓人把注意力放在證明“思考”是不是在了,當證明了思考在,就得到了“我在”的結論。實際上,“我是思考的主體”嗎?為什麼“思考”必須要有一個這樣的主體?
但不管怎麼說,人們相信這種邏輯。
首先,人會按對這個“我”的看法,給出一些我如何如何的說法。“我”有感覺,“我”能行動,“我”和別人不同,別人能看到“我”……
然後,就產生了種種證明“我”存在的方式,“我感覺故我在”“我行動故我在”“我與眾不同故我在”“別人看到我故我在”……
生與死,為什麼成為一個存在主題?讓我們看看“生”和“死”的最基本的差別,如果有一天我們在海灘上看到躺著一個人,怎麼判斷這個人是活人還是死人呢?首先,我們會看“他會不會動”,一般來說會動就是活人。如果看了一會兒沒發現他在動,就戳他一下,看他有沒有反應。因為我們認為活人是有感覺的,感到我們戳他就會有反應——因此,我們的判斷標準是“他能行動故他在”“他有感覺故他在”。生,就是能行動,有感覺,被看到等,因此生就能證明“我”在,而死了就沒有了行動力,沒有了感覺,也就沒有辦法證明他還有“我”在了,雖然被看到屍體但也不被看作是一個有“我”的主體了。
愛為什麼能成為一個存在主題,因為我們認為“我”是愛的主體,“我愛”。愛著的人是感覺到愛的。“我感覺故我在”,所以愛是“我存在”的證據。另外,“被愛”是被看到,是被別人當作一個有“我”的存在,因此也是“我”在的證據。
選擇為什麼是一個存在主題,因為我們認為“我是選擇的主體”“我選擇故我在”。為什麼創造也是一個存在主題,因為我們認為“我是創造的主體”。因此,“我創造故我在”。
所有這些能證明“我”在的事情,就成為存在主題。所有這些給我們帶來了“我”存在的證明,就加強了“存在感”。
什麼是“意義”?一個事物能有助於證明“我”在,我們就覺得這個事情有意義。
人最基本的“成癮”,就是對“我”的癮,人最不舍得放棄的,就是“我”的存在。人為什麼要不斷尋求存在感,因為隻有這樣,人才能不斷地相信“我”在。要戒斷這個癮比死還難受,因為死之所以難受,隻不過是因為死一般來說會減弱我們的存在感或者威脅到我們的存在感。如果有的人發現肉體死亡後,依舊可以有辦法獲得存在感,這些人就不會覺得死有多麼難受(比如烈士發現肉體為國犧牲後,“我”的名字和事跡會千古傳頌,他就不會太害怕死亡)。
第三節 六步循環圈的第一圈開啟
證明“我”在的開始,就是六步循環圈的第一次開啟。
最基本的焦慮,就是擔心發現“我”不存在所帶來的焦慮。之所以有此擔心,是因為對“無我”真相的恐懼。這個焦慮是所有情緒的最初源頭,也是所有焦慮的最初源頭。
而為了緩解這個焦慮,人最初的欲望,就是希望證明“我在”。
最基本的策略,就是我們前麵所說的那種最基本的“催眠”,設定“我”是什麼樣子的,會帶來什麼結果,然後證明這個結果是存在的,最後用“我×故我在”的理由,證明“我在”。
人這樣做的時候,大多數時候並沒有明確地用這個句子,大多數時候也沒有用語言來表達這個句子,而僅僅是在心中按照這個句子的邏輯來獲取存在感。
按照策略去獲得存在感,這就是最初的“行動”。但在第一圈中,未必都是以我們狹義的行動的方式。因為“我行動故我在”,固然就需要以行動獲得存在感。而如果策略是“我感覺故我在”的話,那這個人隻要感覺發生在身上的一切,就已經可以有存在感了。靜靜地躺著看風景,聽音樂或者窗外的鳥鳴,感受風吹過臉頰……這就足以給他帶來存在感了,並不需要他去做任何智力或體力的運動。這裏的“行動”,所做的廣義的行動就是“感覺”。因為感覺時,眼睛在接受光線,視覺神經傳導信號到大腦,大腦中的視覺神經元被激活,這些就是廣義的行動。
在第一圈的檢驗首先是用以證明“我在”的(廣義的)行動發生了沒有。“我行動故我在”為策略,就檢驗“行動”發生了沒有?“我感覺故我在”,就檢驗“有沒有感覺”?“我選擇故我在”,就檢驗選擇了沒有——因為選擇什麼都不要緊,所以第一圈裏的選擇沒有正確或者錯誤之分,也沒有為了達到什麼目標而選擇,也沒有選擇的標準。第一圈中的選擇,就是一種“自由的選擇”,這就是哲學家所說的“自由意誌”。“我創造故我在”,第一圈的創造也沒有利弊的區別,隻要創造就好了。而且這裏的創造也不需要條件:“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在第一圈檢驗這樣的(廣義的)行動是不是實現了策略,隻要行動發生了,策略就必定被實現了。既然“我思故我在”,而我思考了,當然就得到了“我存在”的存在感。
在第一圈檢驗策略是不是滿足了欲望,也是必定滿足了欲望,因為欲望就是獲得存在感。
在第一圈檢驗欲望的滿足是不是緩解了焦慮,也是必定緩解了焦慮,因為有了存在感,所以對“我不存在”的擔心當然在這個時刻就得到了一定的消解。
於是在第一圈“我×故我在”的信念,在詮釋過程中得到了強化。
第四節 失去樂園
如果證明“我”存在的工作比較順利,人就有存在感,有意義感,就感到幸福。
但是現實中,這個工作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
比如,我們用“我行動故我在”的方式來獲得“我”的“存在感”,於是就需要行動。
做什麼行動都不要緊,隻要行動著就行。
這種行動不需要有別的什麼目標,因為隻要行動了,就實現了其作用,證明我在的作用。就像小孩子的遊戲中用沙子蓋城堡,這個城堡不需要用來住人,蓋好的城堡再弄塌也沒有關係,因為小孩子的快樂來自這個過程。行動了,證明了我在,有意義了,就快樂了。
但是,“我×故我在”被證實的時刻,也同時帶來了這樣的感覺:“如果我不能×,那就不能證明我在”。當然在邏輯上,“我×故我在”並不意味著“我不能×,我不在”,因為一種證明方式失效,還可以用另一種證明代替。但是,即使我們用另一種方式代替了,那另一種方式也同樣可能失效。比如一個人原來是長跑運動員,他在跑步中得到了人生的意義感——“我跑故我在”。後來他不幸遭遇車禍,絕對不可能跑步了,於是他不僅僅是不能跑步而已,他的人生意義都被剝奪了。他會非常痛苦,因為他沒有存在感了。但如果他後來找到了某種新的方式,比如通過寫作來獲得存在感,那他還可以繼續感到“我在”。但是,他也會意識到,這種寫作也不是安全的,因為他有可能遇到新的災難,使得他沒有辦法寫作——也許他會生病而喪失寫作能力。因此,不安全感就會產生。
對以行動的方式來證明“我在”的人來說,行動一旦停止,存在感也就會隨之失去,“我”的證明就會隨時被威脅,這個“樂園”就有破滅的危險。
也就是說,你無法保證“我”能夠持續存在,也許你有些時候能讓“我在”(也是騙來的),但不能因而確定“我一直在”。
用其他的方法來獲得存在感,也都一樣會遇到這個問題,那就是“我一直在”是難以得到的。“我在”的樂園隨時麵臨崩塌的危險。
我們可不可以一直行動而不停止呢?不可能。別的不說,首先人是必死的。而我們活著的時候,所進行的所有活動,到我們一死就必須要停止,因此死了就會失去存在感。死亡之所以令人畏懼,就是這個原因。死亡,讓我們所有追求存在感的活動就被迫停止,死亡讓我們必須麵對“無我”的現實。
因此隻要想到自己會死,人的所有存在感、意義感和它們所帶來的幸福感就都是不踏實的。除非一個人不知道死亡,否則這種不安全感就是無從避免的。
在我們意識到“我沒有辦法一直在”之後,不安全感出現,隨之會有多種消極的情緒或感受。其中最大的情緒,是對死亡的恐懼——我們人類幾乎所有的恐怖故事,都無非是害怕死亡,從這些恐怖的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人是多麼怕死。另外,還會有一種非常根本的抑鬱,一種存在性的抑鬱,這種抑鬱是因為“不管你是什麼人,生活得多麼好,但是最終還是一場空。任何美好的東西都不能永存”。《紅樓夢》中的林黛玉的抑鬱,就是這種存在性抑鬱。而不是一般人所以為的,因為小性子而抑鬱,因為寄人籬下的感覺而抑鬱等。林黛玉聽到“卻原來姹紫嫣紅開遍,似這般都付與斷井頹垣”而大為感傷,正是因為林黛玉的抑鬱是在如此深的層麵。也可能有人不是抑鬱,而是一種發愁,“我該怎麼辦呢”。這種存在性的“愁”,就是李白經常說的“千古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