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從這種現象的普遍與不易根絕的事實,我們可以證明那是人類的天性與生俱來的。賀拉斯說得好:“天性,即使你帶著耙子趕它出去,它也會立即再轉回來。”僅僅憑著這點理由,它就可能經常在各角落出現。所以,歸根結底,我們絕對無法避免這事實。我們雖可以輕易地把這事實歸納出結論,也可以和一般人一樣指斥、非難這種惡習,但這並不是我處理問題的方法。我與生俱來的天職就是徹底探求真理,發現真相,找出事實的必然結論。
當然,這種根本上就違反自然、違反人生目的的學說,本來就足以令人側目,更別說去探求真相了。但無論如何,我將勉力一試,求出解答。
首先,我要找出亞裏士多德《政治論》(第7章第16節)中的幾段作為立論的基礎。根據他的見解,認為太過年輕與老邁,均不宜於生育,因為所生育的子女,不論肉體或精神,大都不健全,不是瘦小,就是孱弱。亞裏士多德將此點定為個人應奉行的準則,對一般社會則這樣進言:為下一代身體的強壯和健全計,結婚年齡不宜太早或過遲,這兩種情形都不能使他們的子女滿足,結果隻能生育虛弱的子女。
所以亞氏建議,凡是五十四歲以後的人,不論為健康計,或其他諸種理由,縱使尚有性行為能力,也不能讓他們生男育女。下文他雖沒敘述具體的實行辦法,但在他的意見中則明白指出,女子若在這種年齡懷孕時,可以墮胎方法行之,以為善後。
造化無法否認亞氏上述理論的真實性,即根據“自然不是飛躍”的原則,所有的生物都是逐漸衰老退化的,它無法使男人的精液分泌驟然停止,然而它所最惦記的又是種族的純淨,它所關懷的是素質健全良好的個體。但事實上,這期間的生殖大都是生育身體羸弱、愚鈍、病魔纏身,或早夭的後代,同時,這些後代將來還會把這些素質傳給再下一代。
因此,自然在這種法則和目的之衝突下,往往陷於窘困不堪的境地。正如亞裏士多德所說:“自然在其本質上,實在不願采取任何強製性的手段。”人們雖明知遲婚或早婚都有害於生殖,也無法期待他們以理性的冷靜思慮來控製自己的情欲,於是,造化最後隻有本著“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原則,采取最後一個辦法,利用它慣用的道具——本能。這種本能,正如我在《性愛的形而上學》一文中所說的,不論任何場所,都在指導生殖工作,並能製造出一種奇妙的幻想來。
但在目前,隻有把人們的情欲引入邪途,才能達成造化的目的。總而言之,造化的心目中隻有形而下的東西,根本不知道德為何物。不僅如此,造化和道德甚至根本是背道而馳的東西,它隻想盡可能完全保持自己一貫的目的,尤其是種族目的。在肉體方麵亦是如此,男人陷於性倒錯雖然有害,但兩害相權之下,畢竟還不算重,於是造化就選擇它作為種族惡化的預防劑。
由於造化的顧慮實基於此,所以男人的性倒錯,大抵在亞裏士多德所揭示的年齡後,才徐徐滋生,隨著生育健壯子女能力的衰弱而表現得越來越明顯。這是造物成竹在胸的安排。但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從產生性倒錯傾向到形成惡習為止,其間的距離非常遠。古希臘、羅馬或亞洲人,因未有防範的措施,易受實例的鼓舞而養成惡習,以致蔓延得相當廣泛。
反之,歐洲各地,由於宗教、道德、法律、名譽等諸種強力的影響,所以使人覺得有所忌憚。我們不妨做這樣的估計,假如有三百個人產生這種欲念,因為意誌薄弱不堪其擾而見諸行動的愚者,頂多隻有一兩個而已。因為一般而言,人到了那種年齡,血液已冷卻,性欲減退,同時理性亦已臻成熟,一舉一動均較謹慎,並能加以忍耐。所以陷於此種惡習者,大抵隻是稟性鄙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