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假定,理論上人生有三種極端,並可把它當作現實人生的要素。
第一是強烈的熱情、激烈的意欲,它表現於曆史的偉大人物中,此外在敘事詩或戲劇中也常有描繪。
第二是純粹的認識、理念的把握。這項因素以認識力擺脫意誌的羈絆為前提,達到天才的生活。
第三是意誌和認識都處在昏睡的狀態、空虛的憧憬之中,使生命麻痹的倦怠。
個體的生命並非永遠停留在某個極端,甚至連碰觸它們的機會也極少,多半隻是畏縮在其中之一的身側,躊躇地向它接近,需求些許能帶來刺激的東西,如此周而複始地重複著以免倦怠。大多數人終其一生,外在生活空虛無意義,內在生活更是愚不可及,實在可悲可歎。就像一個夢遊患者,帶著縹緲的憧憬和痛苦,蹣跚地度過一生。
他們亦與鍾表的構造相類似,發條扭緊後,它就機械地左右擺動。人類呱呱落地時,人生鍾表的發條就擰緊了,從此一節一節、一拍一拍地重複著單純的變化,反複出現相同的曲調。不論什麼人,他的一生隻是綿延無限的種族之靈,頑固求生意誌中的一場夢。
在這所謂“種族之靈”和“時間”“空間”構成的無限廣闊的平麵上,勾畫出的個體形象,若有若無,並且為我們一瞬間的生存空出場所,由別的個體取代。
但這裏也有人生莊嚴的一麵,為了這一個個虛幻的影像和接二連三的空虛計劃,求生意誌必須傾其全力,飽嚐激烈痛苦作為交換。最後,經過長時間的恐懼憂慮,死神立刻出現。我們看到屍體之所以會顯得嚴肅,正是因為如此。
綜觀個體的一生,若隻就其最顯著的特征來看,它是一個悲劇,但若仔細觀察其細節,則又帶著喜劇的性質。如果我們把每天的辛勞活動、每一瞬間的嘲弄、每一時刻的不幸、願望和恐怖,都當作“偶然”的戲弄,那就變成喜劇的場麵了。
但永遠無法滿足的欲望、徒勞無功的努力、被殘酷命運踐踏的希望、苦惱累積出來的生死迷惑等,這些通常都是悲劇。我們的一生必須帶著悲劇的一切苦惱,似乎命運對我們生存的悲慘也加以嘲笑,而且,我們還不能堅持悲劇性人物的品位,在人生的廣泛細節中,有時仍不得不扮演愚蠢的喜劇角色。
人生雖然充滿大小不等、形色不一的災厄,經常處在不安和動搖之中,照理已足夠讓我們疲於應付了,但這還不包括生存的空虛或淺薄,不包括人類在無憂無慮的閑暇時候的倦怠無聊。換言之,人類精神在現實世界所經曆的憂慮、悲哀、工作等仍嫌不足,還要以種種方法製造各種迷信,開拓幻想世界。以它們為對象,浪費時間和勞力;縱使現實世界給予我們休閑,我們也不領情。
這種現象大多發生在氣候溫和、土地肥沃、生活容易的國度,尤以印度人為最,希臘、羅馬、西班牙等次之。人們創造了類似自己形象的鬼神、神靈和聖者,不時向他們供奉祭品、祈禱或裝飾神殿神像,此外當然少不了要許願、還願、朝聖、頂禮膜拜一番。我們對他們的忠誠服務到處與現實同在,甚至人生所做的事情,都要考慮他們的反應,致使我們被幻影所迷惑,對希望鍥而不舍。
我們與他們的交往幾乎占了人生的一半,甚至往往覺得比和現實交往有趣。這是人類二重要求的表現。其一是對助力和保護的要求,另一是對工作和消遣的要求。當發生災難或危險時,人們並不用寶貴的時間和努力以謀補救或預防,而徒以祈禱和祭品乞憐於神明;縱使未必有效,也可借著與虛幻的神靈世界的想象式交往而吻合第二要求——消遣和工作。這正是所有迷信的不可輕侮的功效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