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宮廷禦膳的規矩密密麻麻,前文已有述說;而平津人民的飲食,其蛛絲馬跡則可見於各種民間作品裏。

如陳蔭榮先生的長篇評書《興唐傳》裏提到,秦瓊教羅成吃攤雞蛋餅、鴨油素燴豆腐、醋溜豆芽、大碗酸辣湯。

比如程咬金安排用車輪戰對付楊林時,讓諸位好漢吃牛肉湯泡飯加烙餅卷牛肉。

比如程咬金自己去吃霸王餐,強調拆骨肉多加蔥絲,炸丸子要勺裏拍、鍋裏煸,為的是炸得透,還要老虎醬、花椒鹽,另外帶汁兒,說這是“炸丸子三吃”——這些出自清末民初說書先生之口,當然不是隋唐好漢吃的,不妨看作清末京津唐市井人民認定的好吃之物。

按《舊京瑣記》的說法,老北京的商業行當之中,山西人和山東人最強:彙兌銀號、皮貨、幹果諸鋪,多是山西人經營的;經營綢緞、糧食、飯莊的店鋪,皆多是山東人開的。

但論飲食業,南方人也有一席之地。比如三勝館即以吳菜著名,說是蘇州人吳潤生開的。

據說官員們喜歡去半截胡同裏的廣和居。當時的名菜也喜歡攀附名人。比如張之洞愛吃蒸山藥,曾國藩喜歡吃的叫“曾魚”。所以,後來民間還有什麼李鴻章雜燴,甚至海外現在都吃以左宗棠命名的左公雞。

晚清正陽樓已經以善切羊肉、片薄如紙著名,蟹也很了得。據說螃蟹進京,都是正陽樓先挑選,所以味道最佳,價格當然也得翻倍。那時缸瓦市的砂鍋居以賣豬肉聞名,其賣點之一是桌椅皆用白木製成,每天都保持得幹幹淨淨,故此旗人格外喜歡。

戶部街的月盛齋以售醬羊肉出名,裝了盒子當禮品也可以,經幾個月都不會壞。妙在當時月盛齋左右皆官署,居然沒被征收,也很神奇。

平民則常在二葷館吃東西,食品不離豬肉與雞肉。其中,煤市街的百景樓以價廉物美著稱,缺點是吵鬧了些。

坐在家裏也有吃的。《順天府誌》說,民家開窗麵街,炕在窗下。賣小吃的來往經過,從窗口遞吃的。對常年在家的婦女而言,買東西就方便了。

北京人那時吃肉,還是以羊肉為主,豬肉次之,再下來是魚。從時令上來說,八九月間,正陽樓的烤羊肉是都城人民的摯愛。火盆裏燃上炭,罩上鐵絲,把肉切成如紙般的薄片,烤得香味四溢。食肉還講姿勢:一腳站地上,一腳踩著小木幾,拿筷子吃肉,旁邊擺上酒,且烤且吃且喝,快活得很。常見有人吃三十來串肉,喝二十多瓶酒,這真是好食量了。

水產則流行大頭魚和黃魚,也有螃蟹。

清朝北京的主食還是以麵為主,米飯次之。京城人民喜歡吃倉米,也叫老米。據說倉儲久了,米有獨特的香氣。又說南方的米經過漕運入京,一蒸就變紅,看著好。

蔬果之類也很有特色。先前流行“不時不食,應時當令”,這會兒吃“應時”已經不能讓人滿足了。香椿、芸豆、菱藕等,都要吃不合時令的才算有意思。於是有了“洞子貨”,說白了就是溫室出品。價格當然也高:年初如果買得到黃瓜,一根就值一二兩銀子。

關於清朝山東的飲食,馬益著曾有一篇《莊農日用雜字》,描述鄉農日用,非常精彩,不妨看作當時民間的飲食記錄。其大概要點是:

早飯吃點心,晚上吃糖圓。

夏天吃雞蛋肉丸麵,用麻汁調涼粉,取個清爽。

冬天吃肥羊肉和燒黃酒,取暖。

狗肉是常用肉,牛肉蘸醋與鹽吃——大概因為是農家,吃牛肉也行。

對蝦和蟹子算水產裏貴的,但也有鄉民買來吃。

金華火腿搭配肘子,這種做法當時也流行了。

小豬、小羊羔適合燒烤,用刀子片了蘸醬油吃。

最好的茶還是六安茶——和吳月娘的觀念差不多。

南果適合佐茶:橘餅、香櫞之類為首,其次為山楂、桃杏、石榴、柿餅。

麵食則有油果、饃饃、薄脆月餅。

說到鹿筋、魚翅、海參、鮑魚、猴頭、燕窩之類,作者就語焉不詳了——大概民間不容易吃到。

總之,這些文字的確很能體現當時的鄉農生活。

同是山東人,清代的蒲鬆齡則寫過一篇《日用俗字》,可以當作那時的廚藝指南。大略心得包括:

筵席要五味周全,茴香、蒔蘿之類都得有;豬胛肘得加醋、醬後燒爛,豬頭、豬蹄要鑷毛後刷幹淨再開始烹飪。豬肚加薑,豬肺加椒;白腸得橫切,豬肝要豎切;肥膘切成塊,瘦肉剁成丸子;鵝、鴨得煺毛來炒,兔、雞要洗幹淨血跡;金華火腿適合清素做法;用到高郵鴨蛋時別加太多鹽。

後麵就是羅列了,提到幾十種糟味,提到燒賣(在他筆下叫稍賣),提到發酵和麵,甚或薄脆、油饊子、糖酥餅、橘餅、糖漬青梅之類。

雖是日用俗字、鄉間吃食,但也很有規模;雖不夠雅,但對飲食充滿了實實在在的熱情——這也是一種審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