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稽列傳(1 / 3)

【導讀】

“滑稽”在這裏指才思敏銳,善用反語。《滑稽列傳》是《史記》中專門敘述滑稽人物的類傳,裏麵的滑稽人物不流於世俗,常常說一些隱語諷諫君王,這些人往往聰明伶俐、機智過人、能言巧辯,擅長在不知不覺中講明大道理、解釋大問題。本篇節選了三個人物——優孟、西門豹、東方朔的事跡。

◎優孟◎

【原文】

優孟,故楚之樂人也[1]。長八尺,多辯,常以談笑諷諫[2]。楚莊王之時,有所愛馬,衣以文繡[3],置之華屋之下[4],席以露床[5],啖以棗脯[6]。馬病肥死,使群臣喪之[7],欲以棺槨大夫禮葬之[8]。左右爭之,以為不可。王下令曰:“有敢以馬諫者,罪至死。”優孟聞之,入殿門,仰天大哭。王驚而問其故。優孟曰:“馬者王之所愛也,以楚國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禮葬之,薄,請以人君禮葬之。”王曰:“何如?”對曰:“臣請以雕玉為棺,文梓為槨[9],楩、楓、豫、章為題湊[10],發甲卒為穿壙[11],老弱負土[12],齊、趙陪位於前[13],韓、魏翼衛其後[14],廟食太牢[15],奉以萬戶之邑[16]。諸侯聞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王曰:“寡人之過一至此乎[17]!為之奈何?”優孟曰:“請為大王六畜葬之[18]。以壟灶為槨[19],銅曆為棺[20],齎以薑棗[21],薦以木蘭[22],祭以糧稻,衣以火光,葬之於人腹腸。”於是王乃使以馬屬太官[23],無令天下久聞也。

【注釋】

[1]故:以前。樂人:古代能歌善舞的藝人的統稱。[2]諷諫:以委婉或隱晦的言語進行勸諫。[3]文繡:錦繡。[4]華屋:華麗的屋宇。[5]席:墊著。露床:沒有帳幔的床。[6]啖:喂。脯:蜜漬的果幹。[7]喪:為……治喪。[8]槨:古時的棺木分層,內層稱為棺,套在外麵的一層稱為槨。[9]文梓:紋理細致的梓木。[10]楩、楓、豫、章:均為名貴的木材。章,通“樟”。題湊:下葬時把木材累積在棺材的外麵,木頭都朝著內側,名為題湊。題,頭;湊,聚。[11]穿壙:挖掘墓穴。[12]負土:背土築墳。[13]陪位:列在從祭的位置。[14]翼衛:護衛。[15]廟食太牢:為死馬建立祠廟,並用太牢之禮祭祀。太牢,最高的祭禮,指牛、羊、豬各一頭。[16]奉:供奉祭祀。[17]一:乃,竟然。[18]六畜葬之:當做畜生來埋葬它。六畜,指羊、牛、馬、犬、豬、雞。[19]壟灶:用土堆成的灶。[20]銅曆:大銅鍋。曆,通“鬲”,鼎一類的物件。[21]齎:通“劑”,調配。[22]薦:托付。木蘭:香料。[23]屬:交付,交給。太官:指掌管帝王膳食的官員。

【譯文】

優孟,原本是楚國的藝人。他身高八尺,長於辯論,經常通過談笑的方式起到勸諫的效果。楚莊王的時候,他有一匹心愛的馬,給它披著錦繡,把它放置在畫棟雕梁的屋宇之內,還為它提供沒有帷帳的床作為臥席,喂它蜜漬的棗脯吃。馬因為肥胖病死了,楚王讓大臣們為它治喪,還想用安葬大夫的棺槨殯殮之禮安葬它。左右近臣勸阻他,認為不能這樣做。莊王下令說:“有誰膽敢因為馬的事而勸諫我,一律判死罪。”優孟聽說此事以後,走進殿門,仰天大哭起來。楚王很吃驚,問他因何而哭。優孟說:“馬是大王您所鍾愛的,以楚國這麼一個堂堂大國,有什麼做不到的呢,然而現在卻僅僅以安葬大夫的禮儀埋葬它,實在是太微薄了,我請求大王您用君王的禮儀安葬它。”莊王說:“這是為什麼呢?”優孟回答說:“我請求您用雕琢好的美玉作為內棺,用紋理細致的梓木作為外槨,用楩、楓、豫、樟這些上等木材作為護棺的木塊,然後再派士兵挖掘墓穴,讓年老體弱的人背土建墳,讓齊國、趙國的使節在前麵為這匹馬陪祭,讓韓國、魏國的使節在後麵為這匹馬做護衛,然後蓋一座廟為它行太牢之禮,再用一個萬戶的大邑為它供奉。各國諸侯聽說這件事,都會知道大王您輕視人而珍惜馬了。”莊王說:“我的過錯竟然到了這個程度了嗎!那我應當怎麼辦呢?”優孟說:“請讓我為大王以安葬六畜的禮節安葬它吧。以土灶為外槨,以銅鍋作為棺材,然後調配薑和棗,加進一些木蘭,以稻米作為祭品,以火光作為衣服,將它安葬在人的肚腸裏麵。”於是莊王派人把這匹馬交給太官處置,不要讓天下人長久傳揚這件事。

優孟像

【原文】

楚相孫叔敖知其賢人也,善待之。病且死[1],屬其子曰[2]:“我死,汝必貧困。若往見優孟[3],言我孫叔敖之子也。”居數年[4],其子窮困負薪[5],逢優孟,與言曰:“我,孫叔敖子也。父且死時,屬我貧困往見優孟。”優孟曰:“若無遠有所之[6]。”即為孫叔敖衣冠,抵掌談語[7]。歲餘,像孫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別也。莊王置酒,優孟前為壽[8]。莊王大驚,以為孫叔敖複生也,欲以為相。優孟曰:“請歸與婦計之[9],三日而為相。”

莊王許之。三日後,優孟複來。王曰:“婦言謂何?”孟曰:“婦言慎無為[10],楚相不足為也。如孫叔敖之為楚相,盡忠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無立錐之地[11],貧困負薪以自飲食。必如孫叔敖,不如自殺。”因歌曰:“山居耕田苦,難以得食。起而為吏,身貪鄙者餘財,不顧恥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賕枉法[12],為奸觸大罪,身死而家滅。貪吏安可為也!念為廉史,奉法守職,竟死不敢為非[13]。廉吏安可為也!楚相孫叔敖持廉至死[14],方今妻子窮困負薪而食,不足為也[15]!”於是莊王謝優孟[16],乃召孫叔敖子,封之寢丘四百戶,以奉其祀。後十世不絕。此知可以言時矣[17]。

【注釋】

[1]且死:將死。[2]屬:通“囑”。叮囑,[3]若:你。[4]居:一般用在“久之”、“有頃”或是“頃之”的前麵,意指相隔一段時間。[5]負薪:背負幹柴販賣。[6]無遠有所之:不要遠往他處。無,通“毋”,不要。[7]抵掌:擊掌。抵,擊,拍。本句的意思是優孟摹仿孫叔敖的言談舉止。[8]為壽:敬酒祝福。[9]計:商議;盤算。[10]慎:千萬。為:做。[11]立錐之地:插一個鐵錐尖端那麼大的地方。[12]賕(qiú):賄賂。[13]竟死:到死。竟:從頭至尾。[14]持廉:堅持廉潔的品行。[15]不足為:不值得做。[16]謝:認錯。[17]知:通“智”,智慧。言時:正合時宜。

【譯文】

楚相孫叔敖知道優孟是個有賢才的人,所以待他很好。孫叔敖患了重病將要死去,囑咐他的兒子說:“我死了之後,你的生活一定很貧窮。那時你可以去找優孟,說自己是孫叔敖的兒子。”過了幾年,孫叔敖的兒子生活很窮困,身上背著幹柴出賣,遇到優孟,對優孟說:“我是孫叔敖的兒子。父親臨死前,囑咐我若是貧困了就去見優孟。”優孟說:“你不要遠往他處了。”回到家裏,優孟馬上縫製了孫叔敖往常穿戴的衣冠,模仿孫叔敖的言談及舉止。過了一年多,(優孟的言行舉止)跟孫叔敖像極了,楚王及左右的近臣都不能分辨他是優孟還是孫叔敖了。楚莊王置備酒宴,優孟上前為楚莊王敬酒。楚莊王十分驚訝,還以為是孫叔敖複活了呢,打算任他為宰相。優孟說:“請大王讓我回去與妻子商量一下,(若是商量好了)三天之後就來當宰相。”

楚莊王同意了優孟的請求。三天之後,優孟又來見莊王。莊王說:“你妻子怎麼說的?”優孟說:“妻子說千萬不要做楚相,楚相這個位子不值得去做。就像孫叔敖,做過楚相,忠貞廉潔治理楚國,最終楚王得以稱霸。現在孫叔敖死了,他的兒子卻沒有立錐之地,窮得隻能靠背柴出賣為生。假如你真要像孫叔敖那樣去做楚相,還不如自殺呢。”接著又唱道:“在山裏居住耕作很辛苦,很難獲得食物。出仕做官,貪汙卑鄙的人有多餘的家財,不考慮恥辱。自己死了後家裏雖然富裕,卻又怕因為貪贓枉法、作奸犯科而犯了大罪,不但自己被處死,整個家室也被誅滅。貪官怎麼能做呢!想做個清官吧,遵守法律恪盡職守,到死不敢做非法之事。清官又怎麼能做呢!楚相孫叔敖堅持廉潔至死不變,現在妻子和孩子窮困到背柴出賣才能生活,所以清官也不能當啊!”莊王向優孟謝過,並召見孫叔敖的兒子,封給他擁有四百戶的寢丘,用以供奉孫叔敖的祭祀。後來傳到十代也不曾斷絕。優孟的這種智慧,可以說是懂得講話、善於抓住勸諫時機的啊!

◎東方朔◎

【原文】

武帝時,齊人有東方生名朔[1],以好古傳書,愛經術,多所博觀外家之語[2]。朔初入長安,至公車上書,凡用三千奏牘[3]。公車令兩人共持舉其書[4],僅然能勝之[5]。人主從上方讀之[6],止,輒乙其處[7],讀之二月乃盡。詔拜以為郎,常在側侍中[8]。數召至前談語,人主未嚐不說也。時詔賜之食於前[9]。飯已,盡懷其餘肉持去,衣盡汙。數賜縑帛[10],簷揭而去[11]。徒用所賜錢帛[12],取少婦於長安中好女[13]。率取婦一歲所者即棄去[14],更取婦。所賜錢財盡索之於女子。人主左右諸郎半呼之“狂人”[15]。人主聞之,曰:“令朔在事無為是行者[16],若等安能及之哉[17]!”

東方朔像

【注釋】

[1]生:先生。東方,複姓。[2]外家之語:即外家傳語。[3]奏牘:上奏言事的簡牘。牘,寫字用的木片。[4]持舉:扛抬。[5]僅然:剛剛,恰好。[6]上方:指宮禁、內廷。[7]乙:做劃斷的記號。[8]侍中:指在內廷聽候支使。[9]時:時常。[10]縑帛:綢絹的通稱。[11]簷:通“擔”。揭,高舉。[12]徒:單,獨。[13]取:同“娶”。[14]所:通“許”,表示約計之詞。[15]半:指半數人。[16]令:假使,倘若。無為是行:沒有這種行為。[17]若等:你們這些人。

【譯文】

漢武帝時,齊地有位姓東方名叫朔的先生,喜歡古代流傳的書籍,愛好儒家經術,廣泛地看了許多諸子百家的書。東方朔初到長安城,到公車府給皇帝上書,一共用了三千枚木片。公車府派兩個人去抬這些奏牘,剛好能夠舉起來。皇上從藏書的官署裏閱讀這些奏牘,停止閱讀時,便在看到的地方劃上一個勾號(以做標記),這樣讀了兩個月才讀完。武帝下詔任命東方朔為郎官,讓他經常在宮中陪在皇帝身邊侍奉。屢次把他召到跟前談話,皇上沒有感到不高興的。有一次皇上專門賞賜他在麵前吃飯。吃完飯之後,東方朔把剩餘的肉全部放在懷裏帶走,衣服上沾滿了油汙。皇帝還多次賞給他綢絹,他都是肩擔手提地拿去。東方朔專門用皇帝賞賜的錢財和絹帛,娶長安城中的年輕漂亮女子為妻。大都娶了一年就拋棄不要了,另外再娶。皇帝所賞賜的錢財都用在這些女子身上了。皇帝身邊的侍從有半數人都喊他“狂人”。皇帝聽說以後,說道:“倘若東方朔行事不這樣的話,你們這些人哪裏能比得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