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日記存世者,大都是時代舞台上的要角,他們的思想言論活動,在各自的傳記或相關專題研究中,已經是重要的組成部分,而日記則是必不可少的征引材料。不過,還是有些相對而言的小人物,言行或日記未必能夠進入正史論述征引的範圍,又沒有個人傳記;有的人物前後顯達出名,而在政權更替時期則無名於時;有的在其他專門方麵頗著時名,卻與時政關係不大;即使那些呼風喚雨、引領潮流、占據曆史中心位置的名流顯要,個人的經曆感受也不可能全部涵蓋在研究者的關注範圍,因而不僅一般通史、斷代史和專史,即使在專題研究或傳記中,也難免大量流失。借著性情政見千差萬別的日記主人們的身手耳目,順著曆史的進程重新經曆一番時代風雲的變幻,深入體察革命時代的波譎雲詭之下,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等是如何麵對巨變,適應形勢,調整自我,在進入新時代的過程中設法立足存身,以致有所施展發揮,一方麵可以補充大曆史的視野所不及,豐富曆史的影像,更為重要的是,有助於改變認識曆史的方式,還原作為曆史主體的人的差異與活躍之於曆史和史學的應有之義。
大曆史的許多價值評判,是後來的總結認定,各自的立場政見觀念難免影響對於史事的取舍褒貶等判斷,加之所用理論架構多是後出外來,與本事有所隔膜距離。辛亥時期,中國的知識與製度全麵轉型,造成天翻地覆的變動,在整個中國曆史上,隻有周秦、唐宋可以與之相比。今日中國的許多問題,均由此發生演化而來。時代變動的加速使得逆上去的認識與順下來的實事之間,存在形似而實不同的交集,難以認識清楚。辛亥以來逐漸展開的各種社會問題,往往並非今人所能體會了解。即使用後出外來的觀念架構進行分析判斷,首先也要對順時序發生演化的曆史各層麵有所把握認識,才能避免強古人以就我的誤讀錯解。親曆者不能預知後來的發展變化,不可能預設各種後出外來的架構觀念,因而也不會按照諸如此類的觀念架構進行思想和行事。而在沒有這些觀念架構的情形下,他們各自有其一定的思維行為準則方式,形成曆史發展豐富多彩、捉摸不定的取向和變數。曆史進程的展開和他們逐漸接觸或進入其中的感受,與後來人的認識不盡相同,而為把握現狀、展望未來所不可或缺。
曆史的規律體現於事實的無窮聯係之中,因而史學本質上可以說是敘事而非說理,有理也要通過還原史事的敘述來展現。今人所受教育訓練,少讀書而多讀甚至隻讀教科書,治學之際又往往為寫書而翻書即找材料,所著書實際上多為史論,而非重現曆史,即便敘事,更多地也是對曆史的看法,不能簡單地等同於曆史。可是,或許已經習慣於教科書式的曆史敘述,習慣於史論性的曆史評價,雖然知道並且時時征引事實勝於雄辯的格言,本質上首重求真的史學,在實際情形中天平也每每倒向雄辯。生命之樹常綠,理論永遠是灰色的,這一箴言本身就顯得相當灰色。近代以來學人好講科學方法,可是所標舉的歸納與演繹,本來不過是邏輯方法。在以西方為科學標準的背景下,或者說認定西方就是科學的觀念主導下,邏輯方法才演化為科學方法的同義詞。而在歸納與演繹之間,鼓吹科學方法的學人又著重於前者,這樣一來,很容易造成史觀先導的曆史認識和表述。而思想再發達,在豐富生動的史事麵前仍然是蒼白無力的。回複到史學依時敘事的原生功能,或許可為再現精彩的起點。
概言之,從親曆者各自的耳聞目睹體驗來探尋曆史的發生演化,至少有如下相互牽連的幾點作用:
其一,協調大曆史與個人視角的歧異。大曆史敘述必須將差異約化,能夠容納並且反映的個人視角極為有限,即便有所提及,也往往是出於舉例舉證的需求,必須服從大曆史敘述的整體架構。甚至獨立的人物傳記,因為背後實有大曆史架構的約束,也不過更為詳盡的例證而已。從個人視角所見,角度多樣,視野各異,豐富多彩,少有框縛,許多在大曆史架構中無法安放得宜者可以發出聲音,以免所謂失語,各自的見聞與大曆史觀念有合有不合,不僅能夠豐富大曆史的敘述,而且可以調整偏誤,避免呆板。
其二,校正後設架構與循序演進的視差。治史麵對的是今天以前的過去事,而且大都已經沉澱,很難完全避免由結果看前事。而在實際進程中,親曆者並不知後事如何發展,各種選項以及可能的變數甚多。各人耳聞目睹時局時勢的千變萬化,心境恰如坐過山車一般跌宕起伏,借此可以感同身受地體驗未知前景結局的演變,改變後人預知結果的必然與注定。
其三,平衡類像與單體的異同。寫一般人的曆史或小曆史,往往存在係統性資料不易得的困擾。常見的處理辦法是借鑒社會科學的理念方法,將人群分類合並,進而將零散的分別記載當作同類材料,用以描述各類人群的相似意識行為。可是此法有兩個未經證明的先驗前提:一是將同類人群視為一體,實則曆史上所有的人事各異,不可能存在兩個完全相同的人或兩件相同的事;二是假定零散的材料均反映了同類人的共同性,實則所謂共同性必須加以論證才能成立,因而所據材料和立論不免先入為主。日記所顯示單體的言行,至少有助於改變簡單類化的局限。
其四,兼顧敘事與說理的功能。曆史的本相為記事,史學的重要功能則為敘事。思想與觀念的曆史,仍然可以而且必須還原為史事。所謂事實勝於雄辯,應是史學的重要原則。而史事至為複雜,又必須由史料還原。史料往往殘缺,需要鑒別比較,不得不借助相關工具。記事之外,還要取為明鑒。人們行事不可能完全為外人道,記事太實,則牽及隱私,於是漸有說理成分。近代以來的史學,尤其是學院化的史學論著,說理的成分日益超越敘事,以至於敘事被說理所淩駕。史論關係的緊張,日漸凸顯。學人不能由事見理,反而以理構事,次序顛倒,史事不經重新組裝,則難以安放,無法述說。今日的大曆史敘述,大都以理統馭,多了後來隨著世事變遷而生的理性觀念,少了過來人的感知情緒。學術論爭,尤其逞於雄辯,常常罔顧事實,即使引證,也要抽離史事前後左右上下內外的聯係,以成其理。如此,則治史不是再現史事及其聯係,而是畸變成了創造或閹割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