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給退休官員開工資,“國初的致仕者居然沒有俸祿,賜半俸終身就算是優禮了”[7]。
朱元璋還取消了官員的許多其他特權。唐宋兩代,官員的子弟會得到“蔭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則取消了這一做法,大官之子雖有“蔭敘”,但所敘的隻是“祿”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參加考試。明代以前,官場上一直實行“以官抵罪”,即官員犯罪,以降職或奪官作為一種抵罪措施。然而,這一特權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勾銷了。官員犯罪,與百姓同樣,該坐牢的坐牢,該流放的流放,一點也不予寬容。薛允升因雲:“唐律於官員有犯除名、官當、免官、免所居官,委曲詳備,其優待群僚之意,溢於言外。明律一概刪去,古誼亡矣。”[8]
很明顯,在分配帝國利益蛋糕時,朱元璋把官僚體係的那一塊切到了盡量小。朱元璋的做法顯然是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他希望這些孔孟之徒能“見義忘利”,吃著孔孟的精神食糧忘我地為他工作。其實,從一個農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認為他給官員的並不算太少,因為比起農民來,他們的生活還是相當優越的。更何況,精細的朱元璋認為,做官對中國人來說,除了直接物質收獲,還會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報償。朱元璋這樣教育廣大官員:如果你們清廉為官,雖然收入不是特別豐富,但“守俸如井泉,井雖不滿,日汲不竭,淵泉焉”[9],畢竟可以無憂無慮地生存下去。另外,還能“顯爾祖宗,榮爾妻子,貴爾本身,……立名於天地間,千萬年不朽”[10]。所以,他覺得他對官員們還算是夠意思。
但實際上,在明代低薪製下,一些官員依靠俸祿是無法過上正常生活的。比如明初官員陳觀,在陝以廉謹著稱,“其卒也,妻子幾無以自存”[11];吏部尚書劉崧,“崧幼博學,天性廉慎。兄弟三人共居一茅屋,有田五十畝。及貴,無所增益。十年一布被,鼠傷,始易之,仍葺以衣其子。居官未嚐以家累自隨”[12];永樂時的戶部尚書兼右副都禦史秦紘當官四十餘年,“紘廉介絕俗,妻孥菜羹麥飯常不飽。……籍其家,無所得”。[13]
洪武朝弘文館學士羅複仁性格質直,經常在朱元璋麵前率直發言,因此朱元璋稱他為“老實羅”。不過,朱元璋對這個人到底是真老實還是假老實還有所懷疑,因此有一天便服到羅複仁家去私訪,恰逢羅複仁正站在一張折了一條腿的木梯上填補一塊剝落的粉壁。朱元璋不覺感慨,說:“老實羅確實老實,不用再修房子了,朕賞你一套新住宅。”於是賜給他城中府第。史載:
在帝前率意陳得失,嚐操南音。帝顧喜其質直,呼為“老實羅”而不名。間幸其舍,負郭窮巷,複仁方堊壁,急呼其妻抱杌以坐帝。帝曰:“賢士豈宜居此。”遂賜第城中。[14]
[1]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三《明史·重懲貪吏》,曹光甫校點,鳳凰出版社,2008,第512頁。
[2]《禦製大誥三編·臣民倚法為奸第一》。
[3]黃彰健編著:《明清史研究叢稿》卷二《明洪武永樂朝的榜文峻令》,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75頁。
[4]黃彰健編著:《明清史研究叢稿》卷二《明洪武永樂朝的榜文峻令》,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71頁。
[5]黃彰健編著:《明清史研究叢稿》卷二《明洪武永樂朝的榜文峻令》,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70頁。
[6]黃彰健編著:《明清史研究叢稿》卷二《明洪武永樂朝的榜文峻令》,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77,第269頁。
[7]閻步克:《品位與職位:秦漢魏晉南北朝官階製度研究》,中華書局,2002,第62頁。
[8]薛允升:《唐明律合編》卷三《除名當差》,懷效鋒、李鳴校點,法律出版社,1999,第36頁。
[9]《禦製大誥·諭官之任第五》。
[10]《禦製大誥·諭官無作非為第四十三》。
[11]張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七,列傳第二五,《錢宰傳》,中華書局,2000,第2629頁。
[12]張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七,列傳第二五,《劉崧傳》,中華書局,2000,第2630頁。
[13]張廷玉等:《明史(四)》卷一七八,列傳第六六,《秦紘傳》,中華書局,2000,第3157頁。
[14]張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七,列傳第二五,《羅複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