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嚴酷的反腐運動(2 / 2)

這種情況當然算是違規,不過其實也沒有什麼危害性。因為賬冊上蓋的地方政府大印,都是“騎縫印”,就是每頁紙上隻有半個印章,這種空白紙張,並不能用來偽造其他公文。各地官員年年都這麼辦,已經成了習慣。

誰料,這一約定俗成的做法居然給天下官員帶來了塌天大禍。洪武十五年的某一天,朱元璋偶然發現了這一情況。他認為這是天下官員在蔑視他的規定,勃然大怒,因此小小一事興起大獄,自戶部尚書周肅以下,各省與此事有關的官員,全部掉了腦袋。吳晗在《朱元璋傳》中說“空印案”殺掉了數萬人。

另一個驚天大案是“郭桓案”。洪武十八年,有人告發戶部右侍郎郭桓等勾結地方官“侵盜官糧”,也就是把國家的稅糧偷偷占為己有。朱元璋派人調查,發現情況屬實,郭桓以及其他官員共侵吞了官糧七百萬石。這一案導致禮部尚書趙瑁和六部的左右侍郎以下,都掉了腦袋,各省因牽連被殺的官員和富戶,又有幾萬人。(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係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2])

除此之外,他還對文臣進行過大規模的集中清洗,洪武十九年(1386年)“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罪妄言者”,聲勢都極浩大。

除了這些大案,中案、小案也每年都有。在日常生活中,朱元璋殺起文官來,真是隨心所欲,逸興遄飛,揮灑盡性。他一時不高興,可能幾百上千人就掉了腦袋。因此洪武一朝成了文官們的地獄。

不光是針對文官,朱元璋的反腐確實做到了“無禁區”,不管多近的皇親國戚,隻要事涉貪腐,他都不會放過。

淮安侯華雲龍在北平私據元丞相脫脫的大宅第,猶嫌不足,還役使士卒修大長公主府並“僭用故元宮中物”[3]。朱元璋於是撤了他的職務,將他調回京師,後來他死於回京的途中。永嘉侯朱亮祖出鎮廣東,收受賄賂,強行釋放被番禺知縣道同關押的犯罪土豪和親戚。朱元璋於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下令將朱亮祖和他的兒子府軍衛指揮使朱暹一起鞭死。駙馬都尉歐陽倫是馬皇後親生女兒安慶公主的夫婿,他不顧朝廷禁令,多次派家奴去陝西偷運私茶出邊境販賣。家奴個個倚仗權勢,驕橫暴虐,最終被一個小吏告發。朱元璋聞訊怒不可遏,“以布政司官不言,並倫賜死,保等皆伏誅”[4],並寫了一通敕書,慰問那個不避權貴的小吏。

朱元璋反腐,標準極高,連官員貪汙一張信紙也絕不放過。翻開《禦製大誥三編》,你會看見皇帝親自懲辦的貪汙案裏,有這些贓物:圓領衣服一件、紗巾一條、靴子兩雙、襪子一雙、書四本……用這樣的標準來懲貪,當然天下官員,幾乎無人不是貪官。雖然從即位不久就開始如此嚴厲地懲貪,但直到洪武十八年,在朱元璋看來,貪汙勢頭還是不減。大的腐敗案消失了,小的腐敗卻仍然層出不窮。監察官員和錦衣衛報上來的貪汙案件,每天都堆了滿滿一桌子。

[1]劉辰:《國初事跡》,轉引自朱誠如、王天有主編《明清論叢》(第九輯),紫禁城出版社,2009,第114頁。

[2]張廷玉等:《明史(二)》卷九四,誌第七〇,《刑法二》,中華書局,2000,第1550頁。

[3]張廷玉等:《明史(三)》卷一三〇,列傳第一八,《華雲龍傳》,中華書局,2000,第2537頁。

[4]何孟春:《餘冬錄》卷十《政治》,劉曉林、彭昊、趙勖、蔡瑩校點,嶽麓書社,2012,第1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