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全麵施展政治理想(2 / 3)

坐在南下的小車上,海瑞心潮起伏,思緒萬千。沒想到在有生之年,他終於遇到了明主,遇到了賢相,終於成了執掌一方的封疆大吏,而且所轄是全國最重要的一個地區。他在乎的倒不是官位的升遷,而是終於有了全麵施展自己政治理想的空間。他平生所學所思,終於可以充分體現在政治當中,他變天下風俗,致黃帝堯舜的夢想真的有可能實現。他怎麼能不激動!

他決心竭盡全力,排除任何艱難險阻,把應天治理得海晏河清,給全天下官員做個榜樣。如果應天治理好了,那麼,必然會影響全國其他地方,各地都會借鑒他的經驗,那樣,整個天下大治,豈不指日可待了嗎?在他看來,做到這些,其實隻需要一個字,就是“剛”。雖然還沒有踏上應天地麵,但憑多年的遭遇和經驗,他知道,他遇到的將是一生中最大的挑戰。

然而,他對自己的“剛”有充分的信心。

在他看來,現在天下之所以這樣千瘡百孔,正是少了一個“剛”字。“我朝諸公稍陟高位,便是全然模棱養望,因因循循,度日保官。”[5]“今天下事靡靡不立,病坐當事人因循苟且,日挨一日。”[6]隻有守住“剛”字訣,“雖千萬人,吾往矣”(《孟子·公孫醜上》),則一定能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之將傾。毅力能解決一切問題,因為真理已經昭示。

海瑞的政治傾向,應該是極端保守主義,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也可以稱為“極端激進主義”。時間過去兩百年,人口增長了數倍,社會政治經濟的結構和規模都發生了許多變化,明初的許多規定其實已經無聲無息地廢止了,代之以在社會運轉中自然生長起來的規則。而海瑞的原則就是對新規則一律“更張”,全部掃蕩,片瓦不留。在海瑞的身體裏,在曆代中國知識分子的身體裏,總是洶湧著激進主義的熱血。他們總是認為,有那麼一種終極真理,可以解釋整個宇宙,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如果你找到了這種真理,堅定不移,大刀闊斧,就可以粉碎一個舊世界,換來一個光輝燦爛的新世界。所以,他們做起事來,總是那麼唯我正確,總是那麼激烈絕對,總是那麼一步不退,總是那麼缺乏建設性空間。而他們的失敗,也總是脆敗。

隆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海瑞單車入巡撫官署,當天就頒布了《督撫條約》三十五款,詳細規定了應天府政治生活的方方麵麵,其詳細瑣碎、嚴格刻板與朱元璋的《皇明祖訓》如出一轍。這三十五款條約的要點為:

巡撫出巡,禁止各地迎送,禁止裝修招待房舍;

明確規定各級官員見巡撫應該穿什麼樣的衣服;

禁止大吃大喝,製定飲食標準。巡撫在各府縣逗留,地方官供給的夥食標準為每天銀二錢,雞魚肉均可供應,但不可供應鵝及酒;

禁止百姓穿奇裝異服;

禁非禮之費、禁請托、禁給過往官員送禮、禁過往官員攏取更夫、禁苛派銀糧包攬侵欺、禁假公濟私、禁苛派差役;

…………

林林總總,三十五禁。其他大員上任之後,也會定一些冠冕堂皇的規章製度,但多數是用來做樣子的。獨海瑞的規定,寫到紙上,就等於已經實行了。一紙下達,整個應天地區的政治風氣為之一變。各級官員的用車、住房都按規定重新安排,接待費用大大降低,大吃大喝風頓時刹住。行政經費大幅壓縮,農民負擔有所減輕。一時間,百姓稱頌“海青天”之聲不絕於耳。

海瑞就任後的第二個舉動,是興修水利工程,解決吳淞江、白茆塘多年的水患問題。和現在一樣,進行工程建設的最大難題在於資金來源。申請上去了,朝廷遲遲不批複;批複了,撥款又極為有限。這也是這項工程每年都有人倡議,卻從來沒有開工的原因。海瑞一趟趟跑中央,跑各部,跑鄰近地區,要立項、要政策、要支援,東挪西借,終於彌補了資金缺口。海瑞帶領下屬,整天泡在工地上,有問題現場解決。

海瑞終不愧是海瑞。一個開始時人人持懷疑態度的大工程,在他的“釘子精神”下竟然迅速成功,效益非常明顯,清浚出來的土地安置了十三萬災民。消息上達,朝廷特予以表彰。原來那些準備看海瑞熱鬧的人也不得不服氣了。

前兩把火燒得漂漂亮亮,接下來海瑞就要動手處理第三件,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解決土地兼並問題。

王朝末葉,土地兼並問題必然成為社會的毒瘤,並最終置王朝於死地。可以說,這一問題關係著大明朝的生死存亡。具體到應天地區,由於官員可以免除賦稅,一人中舉入仕,就會有許多人“投獻土地”,加之巧取豪奪,土地兼並現象更為嚴重。富者田地動輒數萬畝,而約有一半的農民沒有土地,流徙各地,生活極為困苦。

土地,可以說是一切問題的終點,是個死結。然而,任何問題在海瑞那裏都是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的。在明朝開國初年,就已經存在土地投獻現象。太祖規定“諸人不得於諸王、駙馬、功勳、大臣及各衙門妄獻田土”[7],“事發到官,全家抄沒”[8]。海瑞雖然沒有生殺權,但是他可以按規定要求富戶退田。

海瑞發布公告,勒令富戶退回貧民投獻的田地,以使流民有生息之所。公告說:“本院法之所行,不知其為閣老尚書家也。”[9]並且要“令民各自實田,凡侵奪及受獻者還原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