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乾隆:前嚴後廢的情緒反腐(3 / 3)

皇帝與貪腐勢不兩立的決心灼然可見。

第三,不避皇親國戚。

慧賢皇貴妃是大學士高斌的女兒,雍正年間即成為寶親王的側福晉。乾隆登基後冊立為貴妃,乾隆十年(1745年)去世後追晉為皇貴妃。她生前受寵程度僅在孝賢皇後之下,是四位得以入葬地宮的後妃之一。

慧賢皇貴妃的親弟弟高恒沾了姐姐的光,仕途頗為順利,乾隆二十二年出任兩淮鹽政這個肥缺。然而此人操守不佳,就任不久,就大肆貪腐,總計收受商人所繳銀兩十三萬之多。案發之後,皇帝毫不寬貸,以其“辜負聖恩,罪無可逭”,將這位小舅子立即處死。

不過畢竟是自己的至親,殺掉高恒之後,皇帝於心頗為不忍,對高恒的後人相當照顧。十年之後,高恒之子高樸得以出任葉爾羌辦事大臣。不料此人頗紹祖風,到任不久就私役回民開采玉石,轉往內地私賣,把錢裝入自己的腰包。事發之後,皇帝一麵痛惜不已,一麵又以高樸“貪婪無忌,罔顧法紀,較其父高恒尤甚,不能念為慧賢皇貴妃侄而稍矜宥也”[4],降旨將高樸即於當地正法。

後世評論乾隆,幾乎一致肯定其懲貪執法之嚴。晚清薛福成說過:“高宗(乾隆)英明,執法未嚐不嚴。當時督撫如國泰、王亶望、陳輝祖、福崧、伍拉納、浦霖之倫,贓款累累,屢興大獄。侵虧公帑,鈔沒貲產,動至數十百萬之多,為他代所罕睹。”[5]《清史稿》亦有論曰:“高宗遣諸貪吏,身大辟,家籍沒,僇及於子孫。凡所連染,窮治不稍貸,可謂嚴矣?”總結乾隆年間,平均一兩年即有一名省級軍政大員因侵貪或徇庇侵貪而正法,這是前代所罕見的,也是有清一代所僅見。曹鬆林以《清實錄》和《清史稿》為據,統計所得:乾隆朝官員本人犯貪贓罪者有尚書和侍郎5人,皆降職或革職;將軍4人,皆處斬;總督5人被處死,6人降職或革職;巡撫10人被處決,7人革職或降職;布政使8人被處死,另1人革職;按察使2人被處決,學政2人判死刑(其中1人下落不明);參讚大臣1人、辦事大臣1人、鹽政2人被處決;道府州縣官犯贓者太多,無法統計。[6]有統計資料表明,整個乾隆朝較重大的彈劾案共計4600餘件,其中涉貪案就有589件,占全部彈劾案的12%。[7]

因為乾隆前期抓緊了吏治或者說反腐敗這個關鍵,所以才能迅速把清王朝推向盛世之巔,這一點得到了朝野上下的公認。章學誠則認為,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即和珅大權在握之前,乾隆朝都可以算清明盛世;趙翼後來也說乾隆中前期,秉中樞者俱潔身自好,國勢穩定,政治清明,官僚體係效率極高;尹壯圖也評價乾隆前期的大清,確實處於史上前所未有之盛世,“州縣俱有為官之樂,閭閻鹹享樂利之福”[8]。因為執政能力強,乾隆一朝能夠以10億畝(66.7萬平方千米)上下的耕地養活占世界30%左右的世界人口,能長期保持國家安定和社會穩定,這不能不說是康乾盛世又一個超越千古的成就。所以戴逸先生說:“傳統觀點認為,漢、唐是真正的盛世,無論國力還是文化等諸多方麵都達到極盛,而清朝已經開始衰落,不如漢唐。我則以為,康雍乾盛世是中國曆史上發展程度最高、最興旺繁榮的盛世。”[9]

[1]《乾隆朝上諭檔》,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初二日。

[2]《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條例》,轉引自晏愛紅:《清代官場透視:以乾隆朝陋規案為中心》,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第163頁。

[3]轉引自孟姝芳:《乾隆朝官員處分研究》,內蒙古大學出版社,2009,第44頁。

[4]趙爾巽等:《清史稿(三)》卷三三九,列傳第一二六,《子高樸》,中華書局,1998,第2845頁。

[5]薛福成:《庸庵筆記》卷三《軼聞·入相奇緣》,丁鳳麟、張道貴校點,江蘇人民出版社,1983,第60頁。

[6]見曹鬆林:《乾隆朝的貪汙腐敗》,《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1年第1 期,第59頁。

[7]見李治亭主編:《清史》(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第984頁。

[8]《奏為整飭吏治革除陋規敬陳管見折》,轉引自晏愛紅:《清代官場透視:以乾隆朝陋規案為中心》,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第151頁。

[9]《盛世的沉淪——戴逸談康雍乾曆史》,《中華讀書報》2002年3月20日,《文史天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