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不要錢”的統帥曾國藩(1 / 3)

我們都知道曾國藩一生做的最主要的事是鎮壓太平天國,具體地說,就是他創建湘軍,從鹹豐二年年底到同治三年(1852—1864年),和太平軍打了近十二年的仗,最終挽救大清王朝於危亡之際。

鹹豐二年(1852年)臘月十七,離過年隻有十三天了,從北京回到湖南鄉下老家正在為母親守孝的曾國藩卻在這個時候告別了老家,匆匆趕往省城長沙。原來,幾天前,鹹豐皇帝給曾國藩下了一道上諭。因為太平軍席卷了兩湖地區,鹹豐皇帝特別著急,命令在家守孝的曾國藩出山,幫助湖南官員興辦“團練”,用今天的話來說,也就是訓練“民兵”。曾國藩從此棄文從戎,從一位文官變成一位武官。

在京官時期,曾國藩曾經立下了“不靠做官發財”的錚錚誓言。不過,作為一個窮京官說這個話,其實有點放空炮的意思,因為京官就是想發財也沒什麼機會。然而,從帶兵打仗開始,這個誓言可就真正要受到考驗了,因為在晚清時代,帶兵是最容易發財的途徑。換句話說,晚清軍隊非常腐敗。

曾國藩是一介書生,沒當過兵,也從來沒有摸過武器,但是他畢竟從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起兼任過數年的兵部左侍郎,所以他對清朝軍隊現狀很了解。他認為,國家正規軍腐敗習氣已經“深入膏肓”,沒法治了。要挽救這個國家,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赤地立新”,拋開正規軍,從頭開始,自己動手練出一支嶄新的湘軍。所以,到了長沙之後,曾國藩就向鹹豐皇帝彙報說,我按您的命令來訓練民兵,不過我這支民兵,可不光是要保護鄉裏,我希望他們發揮比正規軍還要大的作用。

曾國藩創建湘軍,在製度上最引人注目的一點,就是實行“厚餉”原則。因為他認為軍餉太低是軍隊風氣敗壞的主要原因,所以他規定的湘軍士兵的收入,是國家正規軍的三倍左右。這樣高的軍餉標準,使士兵能夠專心訓練,這就為湘軍形成戰鬥力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對於湘軍軍官,曾國藩更是采用“高薪養廉”的政策。湘軍中級軍官,每月的純收入可達一百五十兩,一年就是一千八百兩。正規軍中的高級軍官一年還不到一千兩,中級軍官隻有三五百兩。湘軍中級軍官的收入,是正規軍同級軍官的三倍到六倍。湘軍高級軍官收入更高。曾國藩規定,統帥一萬人的高級軍官,每年淨收入五千四百兩,這個數字是國家正規軍同級別軍官的六倍左右。因此,很多湘軍軍官光靠工資都發了財。比如湘軍中的名將李續賓,帶兵六年,積攢了幾萬兩白銀。

曾國藩是湘軍最高統帥,我們如果僅以統帥一萬人這個級別的軍官收入計算,曾國藩一年淨收入也可達五千四百兩,這個數字比做侍郎時的五六百兩增長了八倍左右。要是這樣算,他帶兵十一年半,他的合法工資收入就可達六萬多兩。更何況曾國藩在湘軍財政上,實行“一支筆”的管理方法,也就是說,他對湘軍的所有收入都有絕對的支配權。湘軍不是國家正規軍,沒有國家撥款,軍費基本上都由曾國藩自籌,那麼怎麼花當然也都由曾國藩一個人說了算。從鹹豐三年創建湘軍到同治三年(1853—1864年)鎮壓完太平軍,曾國藩先後報銷軍費近三千萬兩,如果想貪汙點,搞個一二百萬兩,實在是太輕鬆的事了。

但曾國藩卻沒有因此而發財致富。雖然賺的錢比以前多了許多倍,但是曾國藩寄回家裏的錢,卻比以前當京官時還要少了。

帶兵之後他第一次寄錢回家,是離家將近兩年後的鹹豐四年(1854年)年底,寄了多少呢?一百五十兩。鹹豐五年(1855年),我們查資料,他沒有寄錢回家。鹹豐六年(1856年)他又往家寄了一百兩。大致算一下,曾國藩帶軍之後,每年寄回家中的銀兩平均一百兩。而他在做京官的後期,每年寄回家的銀兩是二百兩,就是說,從軍之後寄回家的錢少了一半。

為什麼收入高了寄回家的銀子反而少了呢?

第一個原因,曾國藩出山打仗時發過“不要錢”的誓言。剛剛出山的時候,為了表明自己的決心,曾國藩曾經給湖南各界寫了一封公開信,信誓旦旦地說:“國藩奉命以來,……唯有‘不要錢、不怕死’六字,時時自矢,以質鬼神,以對君父,即借以號召吾鄉之豪傑。”[1]就是說,他一定要在金錢這方麵,給大家做一個表率。既然對家鄉父老發下了“不要錢”的誓言,曾國藩自然不可能像其他人那樣,往家裏頭大筆寄錢,叫人家對他指指點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