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李鴻章一樣,左宗棠晚年也深度介入洋務運動。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創建馬尾船政局,正式建立了近代中國第一個大型的新式造船廠。同治十一年,他在蘭州建立甘肅製造局,自造槍炮。光緒六年(1880年),他又創設蘭州機器織呢局。此外,他還鑒於西北地區旱災頻仍、水利不修的情況,多次托人在上海購置西洋開河、鑿井等新式機器,運到甘肅,發展農田水利事業。可以說,洋務運動中,他和李鴻章一樣掌握了大量經濟資源,但是我們找不到他參股其中以謀私利的記載。同樣,曾國藩督兩江時,如果想發財,也是易如反掌。比如通過批鹽票一項,就可以成為巨富。然而他卻嚴格要求家人不得領取鹽票。
與之相比,李鴻章身上的“江淮氣質”則與“湖湘性格”頗有不同。李鴻章的老家安徽合肥所處皖北地區,川原平曠,為南北要衝,曆代大的戰亂多涉及此地,“安危治亂,與時升降”。地方上土匪橫行,社會治安條件極差,所以民眾尚武,“民情好鬥”。王定安在《湘軍記》中說:“獨濱淮郡邑,當南北之交,風氣慓急,其俗好挾輕死,俠刃報仇,承平時已然。”曾官居淮北知縣多年的查揆曾感慨:“安徽省介江淮間,其俗之悍戾狠鬥,鳳陽、潁州、泗州為尤甚……”[22]
在這樣的地理環境中,明規則常常不起作用,潛規則才是支配社會的真正力量。在這樣的人文環境中成長起來的李鴻章,受底層文化影響比較大,性格崇尚豪邁,做事不拘一格,行動以實用主義為指針。福爾索姆在《李鴻章的氣質、性格與事業》中說:“他極端實際和講求實效,腳踏實地,……在會談中,他總是不拘禮儀,不讓它阻礙達成友好協議,並能以令人驚異的明晰見解,一下抓住問題的核心。……在李鴻章看來,與想象中的邪惡鬥爭是無益的。人們隻能做他們能做的事。‘惟有量力踏實做去。’”[23]
李鴻章特別講哥們兒義氣。“李一生中對朋友的忠誠幾乎具有傳奇色彩。……當朋友身處逆境時,也必須忠於他們,運用自己的影響幫助他們。李非常確信這一點,以至願意冒危害自己地位的風險去這樣做。在曾國藩指控李元度的事件中,李鴻章辭離了曾國藩的幕府,這與其說是支持元度,倒不如說是維護忠於朋友的原則。”[24]與此同時,李鴻章還酷愛虛榮、喜聽奉承、善打痞子腔,這都是底層文化性格的表現。在物質享受上,李鴻章也非常現實,沒有理學家那種以物質享受為敵的行為傾向。
因此在居官操守及吏治方針上,曾、左二人表現出驚人的相似性,而與李鴻章存在巨大反差。
當然,雖然都是清官,左宗棠和曾國藩還是有一些不同之處的。曾、左雖然性格都很剛強,但是其“剛”亦有區別:左宗棠性情張揚外露、辦事淩厲果斷,曾國藩則內剛外柔、做事低調。
曾國藩雖然骨子裏是一個清官,但是卻不想居清官之名。他資助很多慈善事業,都是隻做不說,深恐為人所知。而左宗棠性格淩厲直接,樂於顯揚自己的清廉之名。郭嵩燾說左宗棠在軍中,日以“吾無一錢”為言[25],唯恐自己的清節不為人所知。曾、左二人都拒絕下屬送自己貴重禮物,曾國藩通常是通過自己的門子家人代為拒絕,左宗棠卻高調地發布公告,以“通飭”的方式,要求“文武印委員弁刪除慶賀禮節勤思職守”,“照得新疆軍務未竣,本大臣爵閣部堂駐節肅州,啟處不遑,所有關內外文武及營局各員,凡遇慶賀禮節概應刪除。即謂長屬分義攸關,宜隨時通候以表虔恭之意,稟啟將意亦無不可,斷不準擅離職守來轅進謁,致曠職守。其有專差呈送禮物者尤幹例禁,已早飭文武擯棄不收。各文武印委均應勤思職業,毋得非分相幹,自取咎戾。懍之!”[26]
曾國藩雖然在家書中反複教育兒子要儉樸自持,卻從來沒有提及要將這些家書傳之後世。左宗棠則特意囑咐自己的兒子將家書裝訂成冊,以流傳後人:“吾本寒生,驟致通顯,四十年前艱苦窘迫之狀今猶往來胸中。……自今以後均得從儉,不得援照爾兄嫂往事為例。此紙可裝訂成冊,以示後人。”[27]
曾國藩中年變法之後,對官場的潛規則采取部分妥協的策略,因此他晚年居官也時有“灰色”之舉。比如曾國荃經常舉薦親友到兩江總督衙門謀差事,曾國藩多數都給予了妥善安排。而左宗棠則一生基本保持了清峻淩厲的做官風格,操守之嚴,到老弗懈。在西北主政之時,有不少家鄉的親朋前去投靠,希望謀個飯碗或前程,這些人大部分都被左宗棠峻拒,所獲不過是一份回鄉的川資。僅在肅州一地,左宗棠就為這些人支付了高達四千多兩的路費。左宗棠寫信給陝甘總督楊昌浚,說我的戚族如有逗留蘭州一帶請求收錄的,決不宜用,“亦可省弟一累也”[28]。他的夫人去世前曾請其給予湖南柳莊家中的門丁何三以勇丁糧餉,他認為何三是家人,非勇丁,而從自己的年俸中撥銀付給:“何三在家看門久,老實,而晚景不好。在閩時爾母曾說過給與一名勇價,吾亦諾之。惟念勇之口糧不可給家人,是以久未給,予亦且忘之。今寄信若農觀察,請其劃撥二百十兩零六錢交爾給何三,以了此項,蓋四年勇費之數也。”[29]
所以曾國藩一生未以“清”名著,而左宗棠卻成為一些傳說逸事中的主角。比如這一則:
“當左宗棠抵達北京時,他發現自己置身於一個很不適合他那率直脾性的世界。還沒進城,他就遇見了腐化墮落的實例。腐敗已經吞噬了朝廷,使認真管理國家事務的企圖一敗塗地。他碰到了一個慣例:所有任期結束奉召進京的高官,都要在城門口交納一筆銀子。那些剛從油水特厚的位置上退下來的官員,有時要交納十萬兩之多。左宗棠來到京城門口,門房要他交納四萬兩,被他拒絕了。他說,皇帝召他進京,他就來了,如果進入國都麵見皇上要交錢,那就應該由朝廷埋單。至於他,一個銅板也不會掏。他在城門外等了五天,直到事情有了轉機,但他未掏腰包。”[30]
可以說,在左宗棠身上,更鮮明地、風格化地體現了湖南人的“霸蠻”、較真或者說“騾子”精神,而曾國藩則更大氣含元,藏而不露,以渾為用。二人官風一墨一黃,體現了傳統清官的兩種不同類型。
當然,雖以“孤介”聞名,但是左宗棠亦並非不通人情世故、毫無彈性之人。
上文引左宗棠家書“吾在軍中自奉極儉,所得養廉銀,除寄家二百金外,悉以捐賑”的下文是:“寧波海關,有巡撫平餘銀八千兩,曆任皆照例收受,我以今日何需乎此款,本可裁,以其為陋規也,但裁之之後,未必人皆似我之省約,則必不敷用矣,豈可以我獨擅清名,而致他人於窘境乎?因遂受之,仍以轉送賑局。書告爾等,應知取與皆當準之於義,而又不可不近人情也。”[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