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民間醫生而言,要求就沒那麼高了。明代小說《壺中天》裏,醫生開診所隻要有老醫生的允許,並且在藥王廟祭祀過即可,無須向官府審批。在清代小說《醫界現形記》裏,連祭祀環節都不需要了,隻要自稱是醫生便可行醫。也正因為準入門檻太低,古代民間時有“庸醫殺人”的現象發生。對此,國家沒有坐視不管,而是在立法上嚴懲庸醫。《大清律例》規定,對於庸醫誤診,情節輕者不許行醫,重者處以杖刑,害死人的可以判處死刑。民間輿論對庸醫也很鄙視,還演繹出很多諷刺庸醫的故事。比如《堅瓠集》記載,有一個庸醫把病人治死了,病人臨死前說:“我可以不控告你,但在我死後,你必須給我抬棺。”病人死後,庸醫就帶著妻子和兒子來抬棺,可死者是個大胖子,抬棺很累,庸醫就吟詩抱怨道:“自祖相傳曆世醫。”妻子聽後續曰:“丈夫為事累連妻。”長子聽後又接道:“可奈屍肥抬不動。”次子補上了最後一句:“如今隻揀瘦人醫。”
在古代當醫生賺錢嗎?還是挺賺錢的,至少可以衣食無憂。古代醫生給人看病沒有固定價格,多是看人要價。如果是富人看病,那就要得高一點。小說《紅樓夢》裏,晴雯請醫生看病,出診費是一兩銀子。清朝,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合今天的二百五十元至三百,這個掛號費真心不低。如果是平民百姓看病,費用就會相對低一些。清朝的《初月樓續見聞錄》記載,名醫白啟陽“於求醫者,止受錢百文”。古代有“窮人看病,富人出錢”的說法,醫療費實行價格雙軌製。受儒家濟世觀念和佛教慈悲思想影響,古代還有免費看病的醫生,是“醫者仁心”的典型代表。宋朝《夷堅誌》記載,鄂州都統司醫官滑世昌“行醫以救為心,鄂州稱其盛德……會歲荒疫,凡傷寒有危證者,自捐錢藥拯療,賴以全安者不勝計”。當然,古代也有少數無良醫生,將治病救人當作發家致富的生意。《夷堅誌》中記載了一個官醫張二大夫,他“啟藥肆,技能不甚高,而一意牟利,累資數萬緡”。另外,古代醫生收紅包現象也很普遍,病人在支付診療費後經常要“又別致謝”。特別是給官宦診病,醫生不僅能拿到紅包,還能結交關係乃至走上仕途。宋朝《北夢瑣言》記載,武陵醫士梁新治好一個富商的病後,富商不僅資助他進京,還幫他給在京高官寫推薦信,梁新進京後名聲大噪,最後成了禦醫。
地位高、有錢賺,是宋朝以後醫生職業的普遍特征。如果有朋友想穿越回古代當一名醫生,記得選擇宋朝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