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監獄中的飯食有家人送飯和獄卒派飯兩種情況。晉朝《獄官令》載:“家人餉饋,獄卒為溫暖傳致。去家遠無餉饋者,悉給廩,獄卒作食。”《避暑錄話》中記載,蘇軾當年被陷害入獄,與兒子蘇邁約好,如風聲不好,便送一條魚來。一天,蘇邁因事無法送飯,委托朋友幫忙。但他忘了告訴朋友別送魚。恰巧,這位朋友就真的給蘇軾送了一條魚。蘇軾看到魚後萬念俱灰,當即寫下向宋神宗求情的亡命詩。一條魚,嚇沒了蘇軾半條命。到了清朝,犯人的餐食改由國家負責。為防止獄卒克扣犯人的餐食,負責獄政的提牢官還親自到監區檢查。然而,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由於各地情況不同,很難全部滿足。一般情況下,犯人家裏條件好的,由家人送飯。如果犯人家裏條件差,監獄發給半糧;對於罪大惡極死有餘辜的犯人,可能會不給飯吃。
盡管清朝監獄的條件有所改善,但犯人的死亡率依舊很高。監獄潮濕陰暗,密不透風,容易滋生病菌,造成疫病流行。監獄內的獄卒也會層層盤剝,如果犯人家沒錢,便會遭到虐待。比如把犯人的發辮係在馬桶上,讓犯人成天抱著馬桶。最讓人害怕的是刑具,犯人需要戴枷,兩塊厚木板合在一起鎖在脖子上。枷的重量有六七十斤,長期戴枷的犯人甚至會皮破骨露,非常恐怖。麵對各種折磨,有的犯人還沒等到審判就已死在獄中。囚犯死了還不能從正門抬出來,古人忌諱從衙門裏抬出屍體,所以會特意在監獄的臨街外牆上修一個死囚洞。每當犯人死亡,屍體就順著死囚洞被推出去,家屬在牆外領屍。
古代監獄如此恐怖,卻有一些犯人專門混牢飯吃,這便是牢頭獄霸。清朝文人方苞在《獄中雜記》中就記載了這樣一件事。一個獄霸因殺人入獄,與獄卒相互勾結,欺壓犯人,收取保護費。一年下來,竟收了幾百兩銀子,相當於普通人十年的收入。後來遇到大赦天下,他被釋放了,在家待了幾個月,又懷念起在監獄的日子,就冒名頂替一個殺人犯再次入獄。古代隻要不是預謀故意殺人,一般不會被處決。所以兩年後,這名獄霸被判決流放,無法繼續在監獄裏混飯吃。臨走時,他竟戀戀不舍,惆悵地歎息道:“我這輩子再也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