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特許經營的定義和特征
特許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擁有者以合同約定的形式,允許被特許經營者有償使用其名稱、商標、專有技術、產品及運作管理經驗等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經營模式。
特許經營的特點有:
① 特許經營是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係。雙方之間需要簽訂合同。
② 特許人將允許受許人使用自己的商號和(或)商標和(或)服務標記、經營訣竅、商業和技術方法、持續體係及其他工業和(或)知識產權。
③ 受許人自己對其業務進行投資,並擁有其業務。
④ 受許人需向特許人支付費用。
⑤ 特許經營是一種持續性關係。
商業特許經營的五種分類方法
1. 按其特許權的形式劃分
① 生產特許:受許人投資建廠或通過OEM(貼牌生產)的方式,使用特許人的商標或標誌、專利、技術、設計和生產標準來加工或製造取得特許權的產品,然後經過經銷商或零售商出售,受許人不與最終用戶(消費者)直接交易。例如各類灌裝廠、包裝廠等。
② 產品商標特許:受許人使用特許人的商標和零售方法來批發和零售特許人的產品。作為受許人,仍保持其原有企業的商號,單一地或在銷售其他商品的同時銷售特許人生產並取得商標所有權的產品。例如產品的代理經銷商等。
③ 經營模式特許:受許人有權使用特許人的商標、商號、企業標誌以及廣告宣傳,完全按照特許人設計的單店經營模式來經營;受許人在公眾中完全以特許人企業的形象出現;特許人對受許人的內部運營管理、市場營銷等方麵實行統一管理,具有很強的控製力。例如必勝客、麥當勞等西式快餐店等。
2. 按所需資金投入劃分 按所需資金投入可分為工作型特許經營、業務型特許經營和投資型特許經營。工作型特許經營隻需要加盟者投入很少資金,有時甚至不需要營業場所。業務型特許經營一般需要購置商品、設備和營業場所,如衝印照片、洗衣、快餐外賣等,所以需要較大的投資。投資型特許經營需要更多的資金投資,如飯店等。
3. 按交易形式劃分
① 製造商對批發商的特許經營:如可口可樂授權有關瓶裝商(批發商)購買濃縮液,然後充碳酸氣裝瓶,再分銷給零售商。
② 製造商對零售商的特許:如石油公司對加油站之間的特許。
③ 批發商對零售商的特許:如醫藥公司特許醫藥零售店。
④ 零售商之間的特許:如連鎖集團利用這一形式招募特許店,擴大經營規模。
4. 按加盟者性質劃分
① 區域特許經營:是指加盟者獲得一定區域的獨占特許權,在該區域內可以獨自經營,也可以再授權次加盟商。
② 單一特許經營:是指加盟商全身心地投入特許業務,不再從事其他業務。
③ 複合特許經營:是指特許經營權被擁有多家加盟店的公司所購買,但該公司本身並不卷入加盟店的日常經營。
5. 按加盟業務劃分
① 轉換型特許經營:加盟者將現有的業務轉換成特許經營業務,特許商往往利用這種式進入黃金地帶。
② 分支型特許經營:加盟商通過傳統形式來增加分支店,當然需要花費更多的資金。
了解不同的分類,並且按照自己的實際,選擇適合自己的特許經營項目,才能讓創業者搭上更便利的順風船。
特許經營的六種好處
1. 低成本擴張 從事製造業或批發業的特許商可以借助特許經營建立分銷網絡,確保產品的市場開拓。利用特許經營,可以實行大規模的低成本擴張。有些知名品牌能夠深入到世界每個國家的每個角落,例如可口可樂、柯達膠卷,它們就是利用了特許經營方式進行了大規模的低成本擴張。
2. 責任出讓 特許商能夠在實行集中控製的同時保持較小的規模,既可賺取合理利潤,又不涉及高資本風險,更不必兼顧加盟商的日常瑣事。
3. 管理輕鬆 由於特許商不需要參與加盟者的員工管理工作,因而本身所必須處理的員工問題相對較少。
4. 風險降低 特許商不擁有加盟商的資產,保障資產安全的責任完全落在資產所有人的身上,特許商不必承擔相關責任。
5. 定位準確 特許經營成功發展的另一個原因就是準確定位。由於能準確定位,使企業目標市場選擇準確,能圍繞目標市場進行營銷策略組合,並能及時了解目標市場的變化,使企業的產品和服務走在時代前列。
6. 貴之以專 因不受資金限製,總部能集中精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加品牌等無形資產的價值。
加盟經營的六種好處
1. 模式複製 加盟商可以借助特許經營“擴印底版”,即借助特許商的商標、特殊技能、經營模式反複利用,並借此擴大規模。可以獲得特許經營企業多年積累下來的成功經驗,少走彎路,節約時間和資金成本。
2. 利用已有宣傳 可以享受現成的商譽和品牌。可以使用特許經營企業的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降低前期廣告及產品研發費用。加盟商由於承襲了特許商的商譽,在開業、創業階段就擁有了良好的形象,使許多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否則,借助於強大廣告攻勢來樹立形象是一大筆開支。
3. 避免市場風險 對於缺乏市場經營的投資者來說,麵對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往往處於劣勢。投資一家業績良好且有實力的特許商,借助其品牌形象、管理模式以及其他支持係統,其風險大大降低。
4. 分享規模效益 這些規模效益包括采購規模效益、廣告規模效益、經營規模效益、技術開發規模效益等。這比單獨創業節約了大量的資金和推廣時間。通過總部集中進貨、統一配送可降低成本,保證貨源。
5. 獲取多方麵支持 加盟商可從特許商處獲得多方麵的支持,如培訓、選擇地址、資金融通、市場分析、統一廣告、技術轉讓等。
6. 更有地域特色 由於加盟店對所屬地區有較深入的了解,往往更容易發掘出企業尚沒有涉及的業務範圍。所以加盟店可以因地製宜,辦出自己的特色,靈活多變的風格更容易受到消費者的歡迎。
特許加盟潛在的六個劣勢
1. 潛在費用大 除了開店所需投入初始資金外,還須根據總部要求繳納特許經營加盟金、使用費及其他合同中約定的費用。
2. 對總部的依賴較大 加盟商的成功相當程度上取決於總部提供的各項資源,如品牌的知名度、培訓的有效性、產品的研發能力。
3. 自主權利小 加盟商受到特許經營合同的限製和監督,一定程度上缺乏經營自主權。
4. 成功因素不定 與特許總部溝通好壞會直接導致投資人的經營效益。
5. 受外在因素影響大 特許總部決策錯誤時,加盟商會受到牽連。
6.因地製宜弱 特許商要求統一的產品或服務很可能不適合某一地區的特殊狀況。如果溝通不好,很容易造成和總部之間的誤解和隔閡,給創業帶來損失。
認識加盟創業的四個誤區
特許經營不一定適合每一位投資者,加盟大品牌也未必就能掙大錢,這其中也存在很多投資、經營上的風險與陷阱。
1. 加盟大品牌就一定能賺錢 一些投資者認為加盟大品牌就一定能賺錢,因為通過特許經營,可以借助品牌優勢減少廣告宣傳開支,分享總部經營訣竅,定期得到總部支持等,這讓不少沒有相關行業經營背景的創業者嚐到了甜頭,同時也讓一些人產生了錯覺,以為隻要有特許商的支持,任何領域都可以涉足。其實,特許經營行業多種多樣,如果投資者想要加盟特許經營企業,不能貪大求多,而是應該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根據對市場的了解,選擇自己熟悉、適合的領域,才能和特許商形成最優的共存關係。
2. 低成本大回報,發財指日可待 現在,經常有一些諸如“2萬元開快餐店”、“零費用加盟,1年回收成本”等誇大特許經營的廣告宣傳。在這些廣告的攻勢之下,一些人便以為特許經營市場進入門檻較低,無需太多的資金投入,就能過把老板癮。 但這種宣傳手段從根本上就不符合特許經營的特點,在特許經營過程中,不論品牌大小,任何特許者都不可能保證加盟者加盟後就肯定盈利。加盟者加盟的是一個品牌,是一個特許經營的體係,而不是一旦加盟就高枕無憂了。很多不規範的特許者就以特許經營為幌子,承諾短期回收成本,變相高價推銷產品、機器,甚至非法聚斂錢財。所以,在決定加入特許經營模式之前,加盟者要對特許者有充分的認識與了解,切勿被那些不切實際的虛假廣告蒙蔽了雙眼。
3. 大品牌在合同中不會有陷阱 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的過程中,對於某些條款的約定不夠明確是一個常見的問題,這也可能導致加盟者的合法權益受損。比如,合同中約定特許者向加盟者提供培訓和指導,但是如果不在合同中約定每年提供的培訓數量和大致時間,這樣就很可能流於形式而沒有實際約束力。
在實踐中,通常是特許者實力強大而加盟者相對弱小,因此為了避免自身權利受到侵害,往往特許者有一套規範的、固定的文本讓加盟者來填寫,這時加盟者就要仔細閱讀所有的條款,對自己不利,或者說是很難執行的,要據理力爭,而不是被動地簽約。因為此時有些不規範的特許者會鑽法律的空子,製造一些陷阱。如果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爭議,唯一的依據就是合同,所以合同對於雙方來說非常重要。
4. 做加盟“成功”當然能輕鬆複製 一些加盟者認為依靠成熟品牌特許者就能夠坐收漁利,穩賺不賠,但是他們沒有考慮到,對於經營者來說,在獲取利益的同時承擔相應的風險,既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則,也是法律的一般原則。
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加盟者的義務就是支付相應的費用,首先要交加盟費,通常情況下每月還要繳納一定的特許權使用費、管理費等。交費後可享受特許者提供的服務,尤其是特許者在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加盟者需要服務的時候一定要主動維護自己的權利。所以合同簽訂得好壞直接影響經營。再有,經營還是靠自己,雖然很多特許經營品牌的商業模式是現成的,品牌大小可能對經營有一定的作用,甚至如虎添翼,但最終還是要靠自己修煉內功,認真學習與妥善經營,最好事先參加一些專業培訓,係統學習特許經營的理論知識及法律文件,提高管理和經營能力,把自身的服務做好,這樣才能打開市場局麵。
加盟之前的九項準備工作
1. 要對市場有一定了解 前期要對整個市場需求做一個初步的調查。因為不同的品牌定位不同,消費群體也不同。如果消費層次沒有達到那個標準,盲目選擇大品牌做加盟店,就脫離了人們具體的消費能力和層次。所以在選擇加盟品牌的時候要考慮這個店是否和周圍的消費水平相吻合,還有這個圈子的人們是否認可這個品牌,否則就沒有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