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要從加盟者本身的資金狀況出發 現在各行各業都可以做特許加盟,但是資金的需求則不太一樣,有的需要店麵麵積非常大,加盟費門檻很高,幾十萬甚至上百萬。這就需要加盟者首先根據自己的資金狀況來挑選加盟項目。
3. 盡可能選擇自己熟悉、適合自己的行業和領域 經營自己熟悉的行業,這樣在經營過程中會更加得心應手。
4. 親自去考察特許總部的情況 不要偏聽偏信,天花亂墜的宣傳可以聽取,但是加盟者不能對這些宣傳照單全收,要通過自己的考察去了解這個企業的經營情況,是否適合自己加盟。建議從下麵幾個方麵考察特許總部:
① 價值觀與文化: 有人將特許者與加盟商的關係比作“婚姻”關係,暫且不論比喻是否準確,但這這足以體現雙方融洽相處的重要性。因此你需要去了解特許總部的價值觀和文化。
② 總部提供支持的品牌知名度: 獲得總部的品牌是主要目的之一。品牌的知名度越高,品牌能夠帶來的客流和銷售量就越高。因此,一定要了解清楚特許者的品牌情況,包括是否已經注冊、特許者的品牌在多大範圍內被人知曉或了解。
③ 產品的特性: 獨特性、難於複製性、適用範圍等。
④ 總部的經營實力: 資產狀況、經營管理能力(其直營店的經營狀況)、廣告營銷力度、研發新品能力等。
⑤ 開展業務的時間: 經營的時間越長,其積累的經驗就越豐富;否則,對於總部承諾的指導、培訓和其他支持就要打個問號了。
⑥ 培訓: 總部給予加盟商的培訓支持,是特許體係良性運轉的核心要素之一。了解一個特許總部的培訓能力,可以看它是否擁有自己的培訓學校或培訓部門,有哪些培訓課程,培訓人員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素養,培訓期是否到店培訓等。同時,還可以通過了解加盟者的受訓情況來判斷總部培訓的有效性。
⑦ 巡視監督: 特許總部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加盟店進行巡察,既體現了總部對特許加盟事業的關注程度,同時也表明其對各加盟店運營情況的關心。
5. 要考察商標 因為加盟實際上是品牌的加盟、品牌的特許,特許最核心的東西是品牌、技術與服務,特許經營商獨有的東西才能夠拿出來收取一定的加盟費,使得加盟者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最大的利潤,此時品牌是最關鍵的。所以要了解商標注冊的情況,是否有商標注冊證,注冊時間多長,特許者的品牌在多大範圍內被人知曉或了解。
6. 通過加盟店來了解實際經營情況 加盟店能夠反映特許經營企業的真實情況,包括經營情況、服務情況等,能夠得到第一手資料,看看加盟店能否掙錢是對自己投資的一個很好的參考樣本。與該品牌現在或過去的加盟商進行溝通,了解情況,這對投資人的借鑒意義非常大。如了解總店是否按合同規定辦事,在協助、指導、培訓方麵是否盡心盡力;在貨源供應、商品技術開發方麵是否令人滿意;發展分店是否嚴格;有無多收費現象和不合理要求;對加盟店是否一視同仁;當初預計的營業狀況是否符合實際等,分別找幾家成功的與失敗的加盟店一一請教,然後進行比較。如果成功的加盟者是因為擁有那些失敗的加盟者所缺乏的背景和經曆,那麼你就應該在這些方麵對自己的優勢和劣勢作出切實的分析。同時,還應將這些信息與特許總部信息披露的內容進行對照和分析,看看是否屬實。
7. 考察特許經營企業的自身實力 可以去工商局查詢公司的注冊情況,包括公司的注冊地點、注冊資金、研發新品能力、能夠提供的服務、專有技術和專有服務的核心內容,還可以通過觀察其直營店的經營狀況來了解總部的經營管理能力。
8. 加盟者要了解相關的政策法規 2004年底,商務部出台了新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並從200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個管理辦法對特許者應該承擔的一些責任,尤其是他們的信息披露義務首次在法規中明確提出。特許者自身的情況一定要如實披露,加盟者應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清楚特許者應該為加盟者提供的支持與義務,這對於保護他們自身的權益是十分有利的。
9. 考察將要簽訂的合同 在簽訂合同前要查看特許者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注冊證等有關文件。 可以委托律師對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合法性鑒定。合同文字應避免歧義,要準確地表達合同雙方的真實意思,爭取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加盟者在簽署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再三,把保護自己的條款也應該加到合同中去。有時候由於特許者實力強大,雙方的地位可能會出現不平等的現象,如果不是原則性的問題,加盟者可以退讓,但是如果確實涉及自己利益的條款無法接受的時候,寧可不簽也不要勉強,否則會對以後經營帶來很大損失。不要輕信口頭承諾,要以書麵文件為依據。
考量加盟項目的十個事項
1. 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 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所以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準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品牌。
2. 權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作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隻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履行合約,並準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采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於總部。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麵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注一點,當加盟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3. 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產生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係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 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運營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範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係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製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中介連鎖體係就是如此,最後當然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注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5. 競業禁止的條款 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範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 管理規章的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麵,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製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屆時加盟者就隻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 關於違約罰則 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隻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分,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分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提出相對要求,明確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麵,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8. 關於糾紛的處理 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哪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袒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9. 合約終止之處理 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方出資而定。若是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通過法院強製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10. 保存合約 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各執一份。這樣加盟者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了解清楚,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八個熱門加盟行業綜合分析
1. 零售業,便利店是亮點 據商務部的統計數據顯示,在百貨、超市等零售業毛利大幅縮水的情況下,便利店已成為我國連鎖業發展模式中最新出現的亮點。據業內有關人士透露,在我國,扣除各種開支之後,便利店毛利率在25%左右。除去每個月的工資、水電等高達2萬元的費用後,加盟便利店的老板每個月掙個萬兒八千的是沒有問題的。這種誘惑對加盟者的吸引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便利店的投資也不能盲目跟風,投資者一定要精心挑選總部。強大的總部應該有一套可供複製的開店支持係統,包括加盟店選址的市場調研、店鋪陳列、區域物流配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