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部門的主任參加了這次活動”,這句話所包含的意思有好幾個:三個主任參加了活動,他們分別來自三個部門;一個主任來參加活動,他身兼三個部門的職務;三個部門的所有主任都參加了這次活動。當一句話存在歧義時,就違背了格萊斯第三準則。
“他每天都去湖心小區旁的公園晨跑,那個公園裏的人並不多,在上午五點的時候更是寥寥無幾。那時候最適合跑步。他起床後就會出發前往。跑步前會扭動一下膝蓋和腳踝,防止在跑步時扭傷。他還會扭動一下腰部,扭動的頻率一般不會太大。”這裏的描述就顯得太過囉唆,可以簡述為“他每天早上五點就去公園晨跑,並且會特意活動一下筋骨”。
“你要準備好魚、大蒜、生薑、辣椒,將鍋裏的油加熱,當然,魚要記得切片,大蒜生薑切成末,加入生抽做成芡汁。魚可以先放在蒸屜上蒸熟,最後將芡汁澆在魚上,芡汁的味道可以適當調濃一些,在燒的時候可以將其燒至高溫。嗯,魚在清洗之後最好在鹽水中浸泡一會兒。”這裏有關做魚的講解有些順序顛倒、條理不清,讓人覺得很混亂。
格萊斯第四準則就是質的準則,它要求人們在交流中敘述那些絕對真實的事物。主要包含了兩點:第一點,不要說明知道是虛假的話;第二點,不要說缺乏足夠依據和證據的話。有個人對著朋友吹牛說:“昨天早上我幫鄰居搬家具,兩三百斤的家具,我一把就扛在肩上,而且一口氣上五樓。”然而事實是這個人可能連一百斤的東西也扛不起來,這就屬於說假話,說話的內容根本就不存在,都是靠自己瞎編出來的。
有個人說:“我覺得這件事一定是×××做的,他對公司的怨氣那麼深,很有可能會在背後動手腳。”這樣的話往往缺乏證據,談話者沒有親眼見到對方做事,也沒有找出相關的事實來證明對方做了這些事,一切隻憑自己主觀猜測。這樣的話同樣違反了質的準則。
格萊斯準則通常作為效率溝通的原則和標準來使用。對於那些致力於打造高效溝通的人而言,格萊斯的合作原則具有很強的引導作用,可以幫助人們更好地規範自己的語言表達。但是有時候有些人也會故意違反“合作原則”,並產生一些有趣的言外之意,這些被稱為“特殊會話含義”。“特殊會話含義”往往是由表麵含義引申出來的另外一層意思,它們通常伴隨著強烈的幽默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