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得民心:民心向背決定天下歸屬02(1 / 3)

朱元璋認為大興土木,一定要考慮時節、財力和民情,如果時節可興但財力不足,就不能營建,如果財力有餘而民情不宜,也不得興修。凡有勞民之事,必先奏請批準後才能施行,嚴禁擅自役使民力。所以,一般的工程都必須盡量安排在農閑時節,不急用的工程要盡量緩建。

洪武二年(1369年),中書省奏請營建後堂,朱元璋怕勞累民眾而一再推遲。洪武十年,大內宮殿改建完畢,所花費用不多。朱元璋非常滿意,他說:“君主所好,關係甚重。惟有躬行節儉,才足以養性。如果崇尚儕康,必將喪失德性。朕常常思量從前生活於淮右,多年挨餓受凍,食不裹腹,衣不暖身。現在富有四海,任何欲求都可滿足。但朕經常捫心自問,節製欲求,凡遇土木之興,一定思量再三,不得已才動土營建。所以,從未有過濫興土木之舉。”

對於皇宮中各類人員的消費觀念及消費情況,朱元璋也極為關注。一次退朝後,朱元璋幾個兒子在宮中的一塊菜地上玩耍,朱元璋便對他們說:“在這塊地方完全可以修一些亭台樓閣供你們遊玩。我之所以讓內使種上蔬菜,為的是不忍心傷害民財和勞累民力。從前,商紂王修建了許多豪華壯麗的歌舞樓台,成天飲酒作樂,根本不體恤民眾之苦,致使民怨沸騰,身死國亡。後來的漢文帝就與商紂王大為不同。他曾想修一個露台,經計算,要花去一百兩銀子,便打消了這個念頭,所以當時的漢朝是民安國富,一個奢侈,一個節儉,其結果就截然不同。奢侈者亡國,節儉者國富,儉以修身,儉以養德。孩子們,你們一定要記住我的話,時常要以這兩個例子來警省自己。”

還有一次,朱元璋回宮,看見地上扔有一些零碎的絲綢,他便召集宮女,給他們計算一匹絲綢從百姓養蠶、吐絲到織成後交納賦稅的帳目。嚴厲地把宮女們批評了一通,並下令:今後再有如此浪費者,將處以死刑。

在朱元璋的約束下,皇後嬪妃也都能按照朱元璋的要求,過著儉樸的生活。

尤其是馬皇後,能夠與朱元璋相互配合,曆行節儉。她貴為皇後,不是特別講究衣著打扮。平時,她穿的是用粉絲織成的衣服,常常是洗了又穿,穿了又洗。一旦衣服破了,她也舍不得更換。縫補以後,或繼續穿用,或賜給老弱孤寡之人,從不丟棄。每次宮中縫製衣服,她都要把剪下的邊角撿起來,做成被褥。

馬皇後曾對王妃、公主們說:“你們生長於富貴之家,不知道種桑養蠶的艱辛。官中丟棄的這些亂絲敗縷,在民間極為難得,被視為珍品。所以我要織工將它們織成次等絹帛,分賜給你們。使你們知道百姓的疾苦。”

對於宦官的浪費情況,朱元璋也非常注意。有一天,大雨如注,兩個太監穿著新靴子在雨中行走,全無愛惜之意。

朱元璋把兩人揪來,訓道:“一雙靴子雖然花錢不多,但出自百姓之手,要花費好多功夫才能做成。爾等何不愛惜,而如此糟蹋呢?”嚇得兩個太監膽戰心驚,連稱以後不敢,一定改正。

有一次,朱元璋看見一個散騎舍人穿著一件極其華麗的衣服,朱元璋便問他:“做這件衣裳要花多少錢?”

此人回答:“500貫。”

朱元璋聽後大怒,嗬斥他說:“500貫是數口農夫之家一年的費用,而你卻用來做一件衣賞,如此奢侈,實在是太過分了。”警告他以後不能如此奢華。

為了明王朝的久長,朱元璋在稱帝後,決心犧牲自我利益,以自己的節儉來規範天下臣民的消費觀念,確保貧困者能夠活命,富有者不致淫欲過度。

在小農社會中,當人們一味地追逐財富和奢靡生活時,必將引起社會的動蕩,威脅封建王朝的統治秩序。作為最高統治者,朱元璋必須認真解決有限的財富與無限的欲求之間的矛盾。

他認為節儉絕不僅僅是抑製社會財富的浪費,更是一個人的美德,把節儉行為上升到道德層次上來要求群臣。注意節儉,既可以修養個人的品性,亦可以尊重農民的勞動。

他曾對太子朱標說:“凡居住食飲,一定要想到農民的艱辛,取之有製,用之有節。如果不顧農民的勞苦,一味地索取他們有限的勞動成果,那麼他們就難以活命了。”

既然要分享農民的勞動成果。就必須使農民能夠活下去。如果農民自身難保,社會秩序就會大亂,生產停頓,那麼權貴階層所需要的財富也就蕩然無存了。

朱元璋在不可能迅速創造社會財富的情況下,敏銳地察覺到,惟一的辦法就是通過節製人們的消費欲望來控製社會財富,使社會財富不被人們的過度欲求所浪費。他深知群臣少浪費一點,就足以救活無數饑民。他的這些節儉舉措,無疑是早年的經曆對他的影響,並使他具有極大的自覺性和極強的自我約束能力。他的這些舉措,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評析:

朱元璋勤於政事,注意節約,抑製奢侈,是中國曆史上少有的勤政與節儉的皇帝。他在勤政與節儉的問題上,說到做到,可謂言行一致。他為了守住富有四海的“家產”,像勤勞的農夫一樣,過著苦行僧的生活,為子孫後代的統治耗盡了心血。

同時他具有長遠的眼光,身體力行,要求一切從儉,一方麵是為了國家能長治久安,另一方麵也是為了使權貴階層能夠長久地享有既得利益。他知道要做到這些,必須保證農民能夠從事簡單的再生產,確保財富之源。這就是朱元璋節儉愛民的本質所在。

三 大興教育,培養人才

在元末農民戰爭中,朱元璋主要是用薦舉報賢的辦法廣招人才。稱吳王後,仍繼續使用這種辦法選拔賢能之士。1367年,朱元璋任命吳琳等人攜帶巾帛外出訪賢。

明王朝建立後,朱元璋在總結曆史興亡的經驗教訓中提出“政治之道在於任賢”的經驗,認為“天下之務,非賢不治”。朱元璋常說:世有賢才,國之寶也,任賢舉能,天下大治。1368年(洪武元年),朱元璋占有山東後,下令各州縣舉賢赴京師任用。同年四月,平定河南後,朱元璋命令徐達征召儒士睢明義、钜鼎臣、程彥魯、秦彥洪、哈天民、王克明等多人赴京,授以官職。8月,朱元璋頒布大赦詔,申明:“懷才抱德之士,久因兵亂,潛避岩穴,所在官司,用心詢訪,具實申奏,以憑禮聘,共圖治效。”11月,朱元璋又派詹同、魏觀等多人分赴各地尋賢才名士。以後朱元璋又多次下詔天下,數次派人尋訪,由於措施得當,大批被淹沒的人才被推薦上來。如1378年(洪武十一年)三月,一次就任命了各類人才九十七人。第二天,又推舉人才多達五百五十餘名。以後推薦的人才越來越多,最多達到了千人以上,凡被推薦的人,都被禮送京師,以備使用。不少賢士授以高官顯職,如儒士王本、吳原等授為四輔官兼太子賓客;又如賢良郭有道、秀才範敏、曾泰,儒士趙翥等,授為尚書;儒土張玉道、王廉被授為布政使;還有不少儒士任命為少卿、僉都禦史、府尹、參政、參議等要職。

朱元璋創建的明王朝需要大批人才充實到全國上自中央下至郡縣的各級官府中去,如果說明朝建立前,這些賢才是幫助朱元璋打天下的,那現在這些人卻又是在輔助朱元璋治理鞏固天下的。尤其是1382年發生了胡惟庸案,在十八年又出現了郭桓案,兩次案件加起來一共殺了六七萬人還要多,官府衙門嚴重出現了人才短缺,薦舉人才的規模和次數也越來越大、越來越多,但是卻滿足不了實際需要,明朝政府又大力興辦學校,並開科取士,著手培養大批新的人才以滿足官場的需求。

明朝的學校分兩類,一類是國學,也叫國事學,1382年改稱國子監,是官府在京師設立的高等學府。國子監的學生統稱監生,分為官生和民生兩大類,“品官子弟為官生,民間俊秀為民生”。具體來說,官生包括品官子弟和土司子弟、海外留學生。民生又有貢監和舉監之分,貢監是指從府、州、縣學生中選派的歲貢生員,舉監是指保送國子監補習的會試下第的舉人。由於朱元璋非常重視學校教育,國子監的規模越來越大。1384年,在監的學生達數千人。原有的學校不能容納,朱元璋又命增設監舍五百餘間,取名叫“外號房”。

監生的國子監考試結業,可以直接做官,也可以參加會試,及第後由吏部再授官。洪武朝,因官吏缺乏,有大批監生直接被授予布政使、按察使以及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也有的授予知州、知縣之職。

郡學又叫儒學,是指府、州、縣設立的學校。1369年10月,朱元璋下詔令,命天下府、州、縣設立學校。洪武年間,人數上有規定;府學的生員為四十人,州學為三十人,縣學為二十人。以後有所擴大。除此之外,明朝還有宗學、社學和武學。

1375年,朱元璋再次下詔,要在全國設立社學,於是各地的社學紛紛建立起來了,並且招聘了儒士做教師,教育民間的子弟。據《蘇州府誌)記載,府州縣每五十家人就建立一所社學,因此蘇州城鄉共建主學七百三十七所。到1383年,朱元璋再次下詔設立社學,為避開官辦的嫌疑,命令其一律改為民辦。

作為明王朝的最高統治者朱元璋,對人才的選用有他的局限性。首先,他培養和選拔的人才,隻限於儒士,也就是局限於地主階級知識分子範疇之內,對於由於貧困而無法讀書的廣大人民則完全排除在外。尤其是文臣更是如此。

其次,明王朝建立後,朱元璋就極力加強封建專製主義集權統治,隨著皇權的極度膨脹,人才的選擇、官員的升降全取決於朱元璋一人,隻有絕對效忠於他個人和為鞏固朱氏一統天下盡犬馬之勞的人,才能被選用和晉升。否則,你縱有滿腹韜略,過人的才能也是枉然。從這個意義上講,朱元璋一方麵積極地培養和發掘人才,同時另一方麵又無情地摧殘和扼殺人才,他的用人政策圍繞著一個出發點,那就是絕對維護和鞏固大明王朝統治,保證朱氏一統天下,這種選用人才的製度其根源在於封建專製主義集權製度,絕非朱元璋個人的品質問題。

朱元璋看過很多的史書,並且悟出了不少道理。如商湯不惜改過而為三代盛王,商紂王飾非拒諫而亡;唐太宗善於納諫以致貞觀之治,唐玄宗為奸佞所蔽釀成安史之亂等等。朱元璋從實踐和理論上清楚地認識到“興亡之道在從諫進賢”的道理。明王朝建立以後,朱元璋認為,要想達到天下大治,除招賢之外,必須要納諫。他有一句名言“人主治天下,進賢納諫二者,真切要事也”。

從這裏可以看出,朱元璋把這兩者看成是治國成敗的關鍵。他還認為人非神仙,不可能沒有錯誤,尤其是一國之君,深居內廷,很容易言路閉塞,“隔絕聰明,過而不聞其過,闕而不知其闕”,身邊非常需要敢諫之士,“以拾遺補闕”。但是要造成大臣敢諫,君主善於納諫的氣氛,絕非易事。朱元璋稱帝的當年,每次上朝,隻聽到他一個人在講話,而百官隻是應喏,長久無人諫諍,朱元璋覺得這並非好事,皇帝至尊,大臣不敢言,這使他深感憂慮。他三番五次地鼓勵文武大臣進諫。他說:“若君有過而臣不言,是臣負君,臣能直言而君不納,是君負臣。”又說:臣下的職責就是進諫,將君王的過失指出,不然就是失職,而君主的責任就是納諫,指出錯誤而不接受,就是無道。倘若臣下的進諫不被采納,反而受到責難,他雖然得罪了昏君,然而有功於社稷,有功於人民。

但是那時,其實敢於直言諫諍者仍是寥寥無幾。於是朱元璋反複向臣僚們申明自己對待進諫的態度。他非常誠摯地表明自己不是完人,也不是什麼神明,而是和大家一樣,有對也有錯。反複強調“朕總萬機,安能事事盡善?”希望臣民勇於進諫,他一定“虛心以納之”。同時又強調為言事者保守秘密,以免遭人打擊報複。朱元璋下令“天下臣民,凡言事者,實封直達禦前”,這樣就大大減少了層層上報而中途泄密的機會,從而解除了不少進諫者的顧慮。為了進一步鼓勵臣僚們的進諫,朱元璋鄭重宣布:言而有實則獎,言而不實無罪的政策,朱元璋也確實獎賞了一些直言敢諫者。

如1377年,工部奏差張政中上書諫言:要精選公明廉正者擔任監察禦史,以及在各府州縣設常平倉,以平物價等。朱元璋很賞識,升他為宛平知縣。又如,鞏昌秦州儒學的訓導門克新,1393年,朱元璋向入覲的學官們詢問經史及民間政事得失,在被接見的諸名學官中,隻有門克新敢於直陳時弊,直言無隱,被朱元璋升為左春坊、左讚善,後又升為禮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