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規則不能代替製度(1 / 1)

我們生活的運行,經常受到潛規則的支配,而不是遵循正式製度。而這種在實際上得到遵從的規矩,背離了正義觀念或正式製度的規定,侵犯了主流意識形態或正式製度所代表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隱蔽的形式存在,當事人對隱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確的認可。

西方管理理念中,企業潛規則屬於組織行為學的範疇。管理大師賴特指出,規則是在組織中,一種被兩個人或者兩個以上的人共同認同的態度、觀念、感受、行為,來指引他們的日常工作,規則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相對於公司願景使命、發展策略、企業文化、規章製度的顯規則,潛規則屬於“非正式”的規則。它的形成原因有以下四個因素:

1.企業中重複多次很難改變。

2.企業過去情況的延續。

3.企業發生重要事件形成潛規則。

4.企業高層領導非正式設定的潛規則。

之所以存在潛規則,是因為人性不能用所有的規則全部設定出來,對不同的人性要實行不同的管理方法,領導力能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不可能有一種規則去應付它,無論最高決策者還是普通員工,都在遵循著自己行為規則中不言自明的信念,他們的行為都離不開人性與利益兩把標尺。

◇如何規避潛規則◇

潛規則是相對於明文頒發執行的顯規則而言的。潛規則的廣泛存在,是對製度化管理的極大挑戰,隻要有潛規則存在,製度化管理就難以真正建立。

規避潛規則的幾種方式:

領導以身作則,拒絕法外施恩

加強製度學習,讓員工充分理解掌握

建立製度檢查部門,嚴格監控

製定獎懲措施,違規者絕不留情

有利於工作的潛規則可使其製度化

潛規則對企業這艘大船來說就如隱藏在水下的冰山,一不注意就有被撞沉的危險。

這就造成了有些人喜歡按“潛規則”辦事,比如有的人常常不是規範自己的行為,而是習慣去找關係“通融”,借權力“放行”。而一個執掌規則的人,隻有學會網開一麵、下不為例,才被認為“會處事”“會做人”。真正講原則、守規矩的人,卻被譏為死板、迂腐,不懂變通。於是,在有些人心裏,規則可以靈活掌握,法律富有彈性,秩序可以隨意調整。

在很多企業中也一樣,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由於製度、管理安排不合理等方麵的原因,造成某項工作出現真空現象,好像兩個部門都管,其實誰都不管,出現問題又糾纏不休,互相扯皮,推諉責任,使原來的有序反而變成無序,造成極大浪費。

因此,一個有效的管理者應該分析造成無序的原因,努力抓住主要矛盾,建立完善的管理製度,並且很好地執行,使無序變為相對有序,從而整合資源,發揮出最大的效率。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和規則是社會運行的基石,也是企業贏利的根本,規章製度鬆懈,執行力度不夠,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這都直接破壞了企業的正常運行,助長了員工偷工減料、懶散鬆懈的工作作風。

每一個企業的管理者,尤其是一線的執行者,都應該著力培養自己的規則意識和法製意識。須知,良好的規章製度和執行到底的作風是企業發展和贏利的基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