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管理者的考核(1 / 1)

對管理者的考核是績效考核的核心。怎樣才能使管理者考核更加有效呢?明白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並且嚴格執行很重要。遵守這些基本要求會帶來考核工作的高質量。做好考核工作的四項要求分別是:

1.考核方法要可行

考核方法要可行是指考核的方法要為人們所接受,並能長期使用,這一點對考核是否能真正取得成效是很重要的。方法的可行與否,同方法本身的難易繁簡有很大關係。要做到方法可行,要求如下:

首先,考核項目要適中,既不要太多,過於繁雜,也不要太少,達不到全麵考核的要求。應根據各層次不同人員所在職位的重要性來確定。

其次,考核的結果要客觀可靠,使人信服,這也是方法可行的一條重要要求。否則的話,不但起不到考核的積極作用,反而會產生消極作用。

◇管理者的績效考核重點◇

管理者是企業的導航者,其績效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發展。因管理者的工作較為特殊,所以在對管理者進行考核時需要設定一些考核重點。

再次,要明確所采用方法的目的與意義。人們隻有了解了所采用方法的真正意義,才會接受它,並自覺地配合,不會使之流於形式。馬馬虎虎地、隨隨便便地填寫鑒定表,比沒有鑒定製度更具有潛在的危險性,因為這會不可挽回地損害一個人的一生的事業,因為錯誤的管理決策是由於基本情況失真所致的。

2.考核指標要客觀

考核是以考核的內容為基礎的,在此基礎上,需要設計一係列指標,才能具體地衡量管理者在各方麵的工作績效。指標設計的重要標準之一就是客觀。要做到考核指標客觀:

一方麵,指標的含義要準確、具體,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用一些抽象的概念來作為衡量的標準。在實際工作中,許多企業在考核指標方麵存在這方麵的問題。

另一方麵,指標盡可能定量化。考核指標可以分為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在目前,考核指標中的定性指標較多一些,這是因為對人的考核不容易定量。但即使如此,我們還是要盡可能地將定性指標科學量化,以避免定性指標的較大程度上的主觀隨意性的缺點。指標的定量化,使一些數學方法得以運用到對人的考核之中,增加了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3.考核結果要反饋

考核的結果應該告訴被考核者,這是為了使被考核者能夠及時知道自己的優缺點,知道自己在哪些方麵做得比較好、在哪些方麵還有欠缺,以便能在今後的工作中發揚長處,克服不足。此外,反饋也可促使被考核者通過別人的考核,對自己有一個正確的評價,例如自己有沒有能力勝任工作?工作中出現漏洞或缺點,是由於自己知識和能力的欠缺所引起的,還是由於疏忽大意而引起的?如果是知識、能力的不足,能否通過培訓來彌補?等等。

當然,考核結果的反饋需要較高的信息溝通技巧,一般來說,對一個人的評價既有優點也有缺點,優點的信息比較容易傳遞,而缺點的信息就不太容易傳遞了。因此,在考核結果的反饋中,一定要講究溝通藝術,注意方式方法,使反饋能真正起到應有的作用。

4.考核時間要合適

考核時間這個問題不可能有一個整齊劃一的界限,因為組織內處於不同層次、不同職務的管理者的活動和要求以及與上下左右的關係等都不一樣。因此,考核的時間也不可能相同。但是,考核時間的確定不能憑心血來潮,想什麼時候考核就什麼時候考核,而是應該預先有所規定。

具體確定考核時間的長短,需視其管理者個人情況以及職位的相對重要性而定。由於管理的效果總是要經過一段較長的時間才能表現出來,所以如果時間太短,則兩次考核結果可能沒有什麼差別,而時間太長,則既不利於糾正偏差,也不利於鼓勵工作出色的員工。一般來說,大部分企業為了方便起見,對各級人員的正式考核多是一年1~2次,對新選聘上來的人員考核次數要多一些,這是為了盡快了解他們的能力。

當前,由於環境變化和發展速度非常快,因此國外目前有一種增加對人員考核次數的傾向。這樣做是為了盡可能多地獲得有關人員的資料,作為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同時,上級較多地進行人員考核工作,也有助於他們克服主觀成見,增加他們對下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