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勤儉(1 / 3)

一般人說到勤儉,大概都是就一個人的生活的經濟方麵說。《大學》說:“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就一個社會的生財之道說,是如此。就一個人的生財之道說,亦是如此。就一個人的生財之道說,“為之疾”是勤,“用之舒”是儉。一個人能發大財與否,一部分是靠運氣,但一個人若能勤儉,則成一個小康之家,大概是不成問題的。

一般人對於勤儉的了解,雖是如此,但勤儉的意義則不僅止於此。例如我們常聽說:“勤能補拙,儉以養廉。”這兩句話中,所謂儉,雖亦可說是就人的生活的經濟方麵說,但此說儉注重在“養廉”,所以“儉以養廉”這一句話所注重者,是人的生活的道德方麵。此句話所注重者是一個人的“廉”,並不是一個人的溫飽。至於這兩句話中所謂勤,不是就人的生活的經濟方麵說,至少不是專就此方麵說,則是顯然的。

這兩句話,是舊說的老格言,又是現在的新標語。勤怎麼能補拙呢?西洋寓言裏說:有一兔子與烏龜競走。兔子先走一程,回頭見烏龜落後很遠,以為斷趕不上,遂睡了一覺。及醒,則烏龜已先到目的地了。烏龜走路的速度,比兔子差得很遠,就這方麵說,烏龜是拙。但它雖拙,而仍能走過兔子者,因兔子走路,中途休息,而烏龜則不休息也。此即是“勤能補拙”。《中庸》說:“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此所說,亦是“勤能補拙”的意思。這當然不是就人的生活的經濟方麵說,至少不是專就此方麵說。我們在《為無為》中,說到才與學的分別,就“學”說,勤確是可以補拙的。

就儉以養廉說,我們常看見有許多人,平日異常奢侈,一旦錢不夠用,便以饑寒所迫為辭,做不道德的事。專從道德的觀點看,“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饑寒所迫”並不能作為做不道德的事的借口。但事實上,經濟上的壓迫,常是一個使人做不道德的事的原因。不取不義之財謂之廉。人受經濟壓迫的時候,最容易不廉。一個人能儉,則可使其生活不易於受經濟的壓迫。生活不受經濟的壓迫者,雖不必即能廉,但在他的生活中,使他可以不廉的原因,至少少了一個。所以說:儉可以養廉。朱子說:“呂舍人詩雲:‘逢人即有求,所以百事。’某觀今人不能咬菜根,而至於違其本心者眾矣,可不戒哉。”儉以養廉,正是朱子此所說之意。

由上所說,可知這兩句老格言,新標語,是有道理的。不過勤儉的意義,還不止於此。我們於本篇所講的勤儉是勤儉的進一步的意義。此進一步的意義,亦是古人所常說的,並不是我們所新發現的。

在說此進一步的意義以前,我們對於勤能補拙這一句話,還想作一點補充的說明。勤能補拙這一句話雖好,但它有時或可使人誤會,以為隻拙者需勤以補其拙,如巧者則無需乎此。不管說這一句話者的原意如何,事實上沒有人不勤而能成大功,立大名的。無論古今中外,凡在某一方麵成大功,立大名的人,都是在某一方麵勤於工作的人。一個在某方麵勤於工作的人,不一定在某方麵即有成,但不在某方麵勤於工作的人,決不能在某方麵有成。此即是說,在某方麵勤於工作,雖不是在某方麵有成的充足條件,而卻是其必要條件。有人說:一個人的成功,要靠“九分汗下,一分神來”。九分汗下即指勤說。

我們於以上說“某方麵”,因為往往一個人可以於某方麵勤,而於別方麵不勤。一個詩人往往蓬頭垢麵,人皆以他為懶,但他於作詩必須甚勤。李長吉作詩,“嘔出心肝”。杜工部作詩,“語不驚人死不休”。他們都是勤於作詩,勤於作詩者,不必能成為大詩人,但不勤於作詩者,必不能成為大詩人。

對於某方麵的工作不勤者,不能成為在某方麵有成就的人。對於人的整個的生活不勤者,不能有完全的生活。所謂完全的生活者,即最合乎理性的生活,如我們於《緒論》中所說者。用勤以得到完全的生活;我們所謂勤的進一步的意義,即是指此。

古人說:“民生在勤。”又說:“戶樞不蠹,流水不腐。”現在我們亦都知道,人身體的器官,若經過相當時間不用,會失去它原有的功用。一個健康的人,有一月完全不用他的腿,他走路便會發生問題。維持一個人的身體的健康,他每日必須有相當的運動。這是衛生的常識。所謂“民生在勤”的話,以及“戶樞不蠹,流水不腐”的比喻,應用在這方麵,是很恰當的。

我們可以從身體方麵說勤,亦可從精神方麵說勤。《易》乾卦象辭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中庸》說:“至誠無息。”又說:“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天之道是“至誠無息”,人之道是“自強不息”。這些話可以說是,從精神方麵說勤。無息或不息是勤之至。關於這一點,我們於此隻說這幾句話,其詳俟於《存誠敬》中細說。

就人的精神方麵說,勤能使人的生活的內容更豐富,更充實。什麼是人的生活的內容?人的生活的內容是活動。譬如一個人有百萬之富,這一百萬隻是一百萬金錢,銀錢,或銅錢,並不能成為這一個人的生活的內容。若何得來這些錢,若何用這些錢,這些活動,方是這一個人的生活的內容。又如一個人有一百萬冊書。這一百萬冊書,隻是一百萬冊書,並不能成為這一個人的生活的內容。若何得這些書,若何讀這些書,這些活動,方是這一個人的生活的內容。我們可以說,隻有是一個人的生活的內容者,才真正是他自己的。一個守財奴,隻把錢存在地窖裏或銀行裏,而不用它;一個藏書家,隻把書放在書庫裏,而不讀它;這些錢,這些書,與這些人,“爾為爾,我為我”,實在是沒有多大的關係。有一笑話謂:一窮人向一富人說:我們二人是一樣地窮。富人驚問何故。窮人說,我一個錢不用,你亦一個錢不用,豈非一樣?此雖笑談,亦有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