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之事業(1 / 1)

有一方法可使吾人超過個性原理而不為所限。所謂愛之事業或所謂“心之擴大”,亦可使吾人不蔽於“欺瞞之網”。蓋愛與心皆屬於情,而依叔本華說,情與理智的知識,正相反對。(叔本華《世界如意誌與觀念》英譯本第一冊六八頁)人雖為“欺瞞之網”所包,於人我之間,清分界限,而於見他人受苦之時,則鮮有不動心者。人皆有同情心,乃是事實。即惡人常以害人為事,而在其意識之最深處,亦未嚐不自恨其所為,未嚐無悔恨之情(同上,四七四頁)。所以如此者,豈非以各個體之間,雖有空間與時間之隔離,而其本根,則皆係一概念、一意誌所表現者耶?各個體雖若痛癢不相關,而在其意識之最深處,則未嚐不微覺萬物之為一也(同上,四七二頁)。自私之人,為個體原理所緊縛,分別人我,極其清楚,損人利己,不顧良心之責備。心已擴大之人則不然。

個性原理,構成現象之形式,已不拘束他了。人己間之界限,惡人所視為甚大的鴻溝者,於他則為幻妄的現象。他直接看見——非以理論推測——他自己之本體即別人別物之本體——要生活之意誌,構成一切物之內的性質而亦生於一切物之內;禽獸及天然界之全體,皆此一意誌所現,所以他即對於禽獸,亦不虐待。……蓋行愛之事業之人,“欺瞞之網”,已不能蔽,而個體原理之幻妄,亦已遠離。……遠離“欺瞞之網”之幻妄,與愛之事業,實是一事。……以此則心擴大,正如以自私則心縮小。(同上,四八一至四八二頁)

所以以“心之擴大”,個性原理,亦可超過。我們亦可說由愛而得之超越的知識,比由美術所得,尤為在上。由美術我們可見概念,由愛我們更可見一切概念,亦本是一。

(選自《人生哲學》,1926年9月商務印書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