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內一般人盛提倡所謂“無所為而為”,而排斥所謂“有所為而為”。用上所說之術語言之:“有所為而為”,即是以“所為”為內有的好,以“為”為手段的好;“無所為而為”,即是純以“為”為內有的好。按說“為”之自身,本是一種內有的好。若非如老僧入定,人本來不能真正無為。人終是動物,終是要動的。所以監禁成一種刑罰,閑人常要“消閑”,常要遊戲。遊戲即是純以“為”為內有的好者。
人事非常複雜,其中固有一部分隻可認為有手段的好者;然亦有許多,於為之之際,可於“為”中得好。如此等事,我們即可以遊戲的態度做之。所謂以遊戲的態度做之者,即以“為”為內有的好,而不以之為手段的好。我們雖不能完全如所謂神仙之“遊戲人間”,然亦應多少有其意味。
不過所謂以遊戲的態度做事者,非隨便之謂。遊戲亦有隨便與認真之分,而認真遊戲每較隨便遊戲為更有趣味,為更能得到“為之好”。國棋不願與臭棋下,正因下時不能用心,不能認真故耳。以認真遊戲的態度做事,亦非做事無目的,無計劃之謂。成人之遊戲,如下棋、賽球、打獵之類,固有目的,有計劃;即爛漫天真的小孩之遊戲,如捉迷藏之類,亦何嚐無目的,無計劃?無目的,無計劃之“為”,如純粹衝動及反射運動,雖“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然以其無意識之故,於其中反不能得“為之好”。計劃即實際活動之尚未有身體的表現者,亦即“為”之一部分;目的則是“為”之意義。有目的計劃,則“為”之內容,方愈豐富。
依此所說,則欲“無所為而為”,正不必專依情感或直覺,而排斥理智。有純粹理智之活動,如學術上的研究之類,多以“為”為內有的好;而情感之發,如惱怒忿恨之類,其態度全然傾注於對象,正與純粹理智之態度相反。亞裏士多德以為人之幸福,在於其官能之自由活動,而以思考——純粹的理智活動——為最完善的,最高的活動(見所著《倫理學》)。其說亦至少有一部分之真理。功利主義固重理智,然以斥功利主義之故,而必亦斥理智,則未見其對。功利主義必有所為而為,其弊在完全以“為”為得“所為”之手段。今此所說,謂當以“所為”為“為”之意義。換言之:彼以“為”為手段的好,以“所為”為內有的好;此則以“為”為內有的好,而以“所為”為使此內有的好內容豐富之意義。彼以理智的計劃為實際的行為之手段,而此則以理智的計劃,及實際的行為,同為一“為”,而豐富其內容。所以依功利主義,人之生活,多幹燥——莊子所謂“其道太觳”——而重心偏倚在外。依此所說,則人生之生活,豐富有味,其重心穩定在內(所謂重心在內在外,用梁漱溟先生語)。
不過欲使人人皆持此態度,則頗非易事。“今也製民之產,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弗贍”,奚暇以遊戲的態度做事哉?一個跑得汗流浹背、氣喘籲籲的人力車夫,很難能以他的“為”為內有的好;非其人生觀不對,乃是勢使之然。我希望現之離開物質生活專談所謂“精神生活”者,於此留意。
(選自《一種人生觀》,1924年10月商務印書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