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成功之因素(2 / 2)

(一)需要有許多人幫忙合作。如大政治家治政,大軍事家用兵等。

(二)需要與別人競爭。如打仗有敵手,民主國家競選總統,需要有對手。

總結一句話,還是事業方麵成功,並非一人之力所能達成。如做一件事,需有多人幫忙,幫助他努力爭取,同時,需要對手比他差,才能成功。有時他成,可是遇到的對手比他更成,那時隻好失敗;有時他不成,可是遇到的對手比他還不成,那時他也能成功。我們從曆史上來看,例子很多。比如項羽能力大,偏偏遇到的對手劉邦比他還高明,所以他隻好失敗。我們看看《垓下歌》:“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時不利兮”,他毫無辦法。有些庸才,偏偏成功,史冊上很多,不勝枚舉。

現在讓我提一個故事,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有這麼一段記載:有一個棋迷,有時贏,有時輸。一天他遇到神仙,便問下棋有無必贏之法。神仙說是沒有必贏之法,卻有必不輸之法。棋迷覺得能有必不輸之法,倒也不錯,便請教此法。神仙回答說:不下棋,就必不輸。這個故事講得很有道理。一切事,都是可以成功,可以失敗,怕失敗就不要做。自己棋高明,難免遇到比自己更高明的對手,則難免失敗;自己棋臭,也許遇上比自己棋還臭,臭而不可聞的對手,這時便也可成功,其他事業也是如此。

道德方麵的成功

道德方麵,努力成分占得多。隻要努力,不需要天才,不需要機會,隻靠大部努力便能在道德方麵成為完人。這是什麼道理呢?也就是為聖為賢需如何?很簡單,隻有“盡倫”。所謂“倫”即是人與人的關係,從前有“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現在不限定五倫。如君臣已隨政體的變動而消失。不過人與人的關係卻是永遠存在。例如現在稱同誌,也是人與人關係的一種。為父有其為父應做之事,為子有其為子應做之事,應做的就是“道”。所謂君有君道,臣有臣道,父有父道,子有子道,也就是每個人都有他所應做的事。做到盡善盡美,就是“盡倫”。用君臣父子盡其道來比喻,名詞雖舊,但意思並不舊。如果以新的話來講,就是每個人應站在他的崗位上,做他應做的事。那麼,為父的應站在為父的崗位上做為父應做的事,為子的應站在為子的崗位上做為子應做的事,等等。所以名詞新舊沒有什麼關係,隻要意思不舊即可。我們不能為名詞所欺騙。有許多人喜歡新名詞,聽到舊名詞君盡君道,臣盡臣道等,立刻表示不讚成。若有人以同樣意思,改換新名詞,拍案大聲說:“每個人應該站在他的崗位上,做他應做的事。”於是他便高高興興地表示讚成了。

道德方麵的成功,並不需要做與眾不同的事。而且,“才”可高可低,高可做大事,低可做小事,不論他才之高低,他隻要在他的崗位上做到盡善盡美,就是聖賢。所以道德方麵的成功,不一定要在社會上占什麼高位置,正如唱戲好壞,並不以所扮角色的地位高低做轉移。例如梅蘭芳,並不需扮皇後,當丫環也是一樣。再者,道德方麵的成功也與所做的事的成功失敗無關。道德行為與所做之事乃兩回事,個人所做之事不影響道德行為的成功。如文天祥、史可法所做的事雖然完全失敗,但他們道德行為的價值是完全成功的。更進一步來說,文天祥、史可法如果成功,固然是好,但所做的事成功,對他們道德行為價值並不增加,仍不過是忠臣;同時,他們失敗,對他們道德行為價值也不減少,仍不失為忠臣。因此道德方麵的成功不必十分靠天才,也不十分靠機會,隻看努力的程度如何;努力做便成功,不努力做便不成功。這種超越天才與機會的性質,我們稱它為“自由”,是不限製的自由,並不是普通所說的自由。“人皆可以為堯舜”,就是這個意思。不過我們不能說:“人皆可以為李杜”或“人皆可以為劉邦、唐太宗”。諸位於此,會發生兩個誤會:

(一)道德上成功與天才機會無關,那麼自己不管自己天資如何,同時,也不必認真做自己所做的事,隻要自己道德行為做到好處就成了。不過這是錯誤的。一個人做事如文天祥、史可法做事,盡心盡力到十二分,則雖失敗,亦不影響其道德方麵的成功,但他們不盡心盡力,失敗固非忠臣,成功也屬僥幸,因為他們的“努力”程度影響了他們道德方麵的成功。

(二)立德、立功、立言三者劃分,實際上乃為講解方便,其實立德非另外一事,因為立德是每個人做其應做之事,當然立言的人在立言之時,可以立德,立功的人在立功之時,也可以立德,每個人隨時隨地都可立德,所以教育家鼓勵人最有把握就是“人皆可以為堯舜”,因此立德與立言、立功是分不開的。

(選自《三鬆堂全集·第十一卷》,1970年1月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第十一卷又名《哲學文集(上)》,收錄了1936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中國哲學史補》及1948年前的其他單篇哲學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