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愛情問題(2 / 3)

這句話很可能引出誤解,以為就像一首舊民謠中所表達的願望,愛情隻是為了排遣寂寞(那首舊民謠這樣說:小小子兒,坐門墩兒,哭著喊著要媳婦兒。要媳婦兒幹嗎呀?點燈說話兒,吹燈就伴兒,早上起來梳小辮兒)。

不,孤獨並不是寂寞。無所事事你會感到寂寞,那麼日理萬機如何呢?你不再寂寞了但你仍可能孤獨。孤獨也不是孤單。

門可羅雀你會感到孤單,那麼門庭若市怎樣呢?你不再孤單了但你依然可能感到孤獨。孤獨更不是空虛和百無聊賴。

孤獨的心必是充盈的心,充盈得要流溢出來要衝湧出去,便渴望有人呼應他、收留他、理解他。

孤獨不是經濟問題也不是生理問題,孤獨是心靈問題,是心靈間的隔膜與歧視甚或心靈間的戰爭與戕害所致。

那麼擺脫孤獨的途徑就顯然不能是日理萬機或門庭若市之類,必須是心靈間戕害的停止、戰爭的結束、屏障的拆除,是心靈間和平的到來。

心靈間的呼喚與呼應、投奔與收留、袒露與理解,那便是心靈解放的號音,是和平的盛典是愛的狂歡。那才是孤獨的擺脫,是心靈享有自由的時刻。

但是這談何容易,談何容易!

讓我們記起人類社會是怎樣開始的吧。那是從亞當和夏娃偷吃了禁果於是知道了善惡之日開始的,是從他們各自用樹葉遮擋起生殖器官以示他們懂得了羞恥之時開始的。

善惡觀(對與錯、好與壞、偉大與平庸與渺小等等),意味著價值和價值差別的出現。

羞恥感(榮與辱、揚與貶、歌頌與指責與唾罵等等),則宣告了心靈間戰爭的釀成。這便是人類社會的獨有標記,這便是原罪吧。

從那時起,每個人的心靈都要走進千萬種價值的審視、評判、褒貶乃至誤解中去(槍林彈雨一般),每個人便都不得不遮擋起肉體和靈魂的羞處,於是走進隔膜與防範,走進了孤獨。但從那時起所有的人就都生出了一個渴望:走出孤獨,回歸樂園。

那樂園就是,愛情。

8. 尋找愛情,所以不僅僅是尋找性對象,而根本是尋找樂園,尋找心靈的自由之地。這樣看來,愛情是可以證明的了。自由可以證明愛情。自由或不自由,將證明那是愛情或者不是愛情。

自由的降臨要有一種語言來宣告。文字已經不夠,聲音已經不夠,自由的語言是自由本身。解鈴還須係鈴人。

孤獨是從遮掩開始的,自由就要從放棄遮掩開始。孤獨是從防禦開始的,自由就要從拆除防禦開始。

孤獨是從羞恥開始的,自由就要從廢除羞恥開始。孤獨是從衣服開始,從規矩開始,從小心謹慎開始,從距離和秘密開始,那麼自由就要從脫去衣服開始,從破壞規矩開始,從放浪不羈開始,從消滅距離和泄露秘密開始……(我想,相視如仇一定是愛的結束,相敬如賓呢,則可能還不曾有愛。)

性行為是一種語言。在愛人們那兒,袒露肉體已不僅僅是生理行為的揭幕,更是心靈自由的象征;熾烈地貼近已不單單是性欲的催動,更是心靈的相互渴望;狂浪的交合已不隻是繁殖的手段,而是愛的儀式。

愛的儀式不能是自娛,而必得是心靈間的呼喚與應答。愛的儀式,並不發生在一個與世隔絕的孤島,愛的儀式是百年孤獨中的一炬自由之火。

在充滿心靈戰爭的人間,唯這兒享有自由與和平。這兒施行與外界不同甚或相反的規則,這兒讚美赤身裸體,這兒尊敬神魂顛倒,這兒崇尚禮崩樂壞,這兒信奉敞開心扉。這就是愛的儀式。愛的表達。愛的宣告。愛的傾訴。愛之祈禱或愛之祭祀。

9. 君王與嬪妃、嫖客與娼妓、愛人之間,其性行為之方式的相同點想必很多,那是由於身體的限製。但其性行為之方式的不同點肯定更多,因為,即便是相同的行動也都流溢著不同的表達,那是源自心靈的創造。

譬如哭,是憂傷還是矯情,一望可知。譬如笑,是歡欣還是敷衍,一望可知。譬如西門慶和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其境界的大不同一讀可知。

這很像是人們用著相同的文字,而說著不同的話語。相同的文字大家都認得,不同的話語甚至不能翻譯。

順便想到:什麼是淫蕩呢?在不讚成禁欲的人看來,並沒有淫蕩的肉身,隻有淫蕩的心計。

隻要是愛的表達(譬如查泰萊夫人與其情人),一切禮崩樂壞的作為都是真理,並無淫蕩可言。而若有愛之外的指向(譬如西門慶),再規範再八股的行動也算流氓。

10.性是愛的儀式,愛情有多麼珍重,性行為就要多麼珍重。好比,總不能在婚禮上奏哀樂吧,總不能為了收取祭品就屢屢為親娘老子行葬禮吧。儀式,大約有著圖騰的意味,是要虔敬的。改變一種儀式,意味著改變一種信念,毀壞一種儀式就是放棄一種相應的信念。性行為,可以是愛的儀式,當然也可以是不愛的告白。

這就是為什麼,對性的態度,是對愛情忠貞與否的一個重要證明。這就是為什麼,性要受到限製,而且是以愛情的名義。

愛情,不是自然事件,不是荒野上交媾的季節。愛情是社會事件,在亞當夏娃走出伊甸園之後發生,愛情是在相互隔膜的人群裏爆發的一種理想,並非一種生理的分泌。所以性不能代替愛情。所以愛情包含性又大於性。

11. 再說第一個問題:愛情既然是美好的感情,為什麼要專一為什麼不該多向呢?為什麼不該在三個以至一萬個人之間實現這種感情呢?好東西難道不應該擴大倒應該縮小到隻是一對一?多向的愛情,正可與多向的性吸引相和諧,多向的性行為何以不能仍然是愛的儀式呢?那豈不是在更大的範圍裏擺脫孤獨麼?豈不是在更大的範圍裏敞開心扉,實現心靈的自由與和平麼?這難道不是更美好的局麵?

不能說這不是一個美好的理想。這差不多與世界大同類似,而且不單是在物質享有上的大同。在我想來,這更具有理想的意味。

至少,以抽象的邏輯而論,沒有誰能說出這樣的局麵有什麼不美和不好。若有不美和不好,則必是就具體的不能而言。問題就在這兒,不是不該,而是不能。不是理想的不該,不是邏輯的不通,也不是心性的不欲,而是現實的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