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袁世凱的勢力完全在北方。撲滅國民黨的“二次革命”後,除廣西、貴州、雲南、四川因兵力不敷分配,鞭長莫及,無力控製外,南方其餘各省均成為袁氏的天下。反對他的都督被趕跑了,被迫獨立、首鼠兩端的都督被撤換了,即使堅決反對獨立而並不為其十分信任的都督也被調開了,接替者盡是其心腹黨羽。
安徽都督倪嗣衝、上海鎮守使鄭汝成、廣東都督龍濟光、江西都督李純,是在鎮壓國民黨的過程中或結束時任命的。
1913年9月下旬,袁世凱以雲南都督蔡鍔因病請假為由,命其進京“調養”,調唐繼堯署理雲南都督,又派劉顯世為貴州護軍使。由於蔡鍔在滇、黔兩省很有影響,而這兩省又是北洋軍的勢力尚達不到的地方,故袁世凱對其倍加提防,曾對曹汝霖說:“鬆坡(蔡鍔的字)這個人,有才幹,但有陰謀”,“我早防他,故調來京。”
浙江都督朱瑞在“二次革命”中是中立派,袁世凱命其進京,用恩威並施的手段,很快將其降服。
湖南都督譚延閭在二次革命時宣布過獨立,10月下旬,袁世凱命其來京另候任用,委任海軍次長湯薌銘接替湖南都督兼查辦使。
11月,海軍總長劉冠雄奉袁世凱之令率李厚基的部隊進入福建,遣散了湘軍,命手下的士兵在舊藩台衙門放火,把都督孫道仁嚇跑。
袁世凱還派曹錕率第三師扼據嶽州,楊善德率第四師扼據鬆江,伍祥禎率第三十九混成旅駐守長沙,與新任各都督共同監視南方。
正式總統已經竊取到手,對南方的控製亦已基本解決,民主政治也已失去了存在的價值,於是袁世凱又向僅存的民主政治的表征——國會和《臨時約法》大開其刀,徹底摧毀剛剛建立不久的共和製度了。
製定出《大總統選舉法》後,憲法起草委員會著手製定正式憲法,以代替《臨時約法》。憲法起草委員會設在天壇祈年殿,10月14日《天壇憲法草案》擬出,提交憲法會議審議,基本精神仍是立法權屬於國會、責任內閣製等等政治原則。
袁世凱得悉《天壇憲法草案》大大不利於自己,千方百計地將其扼殺。16日,他故意撇開憲法草案不談,節外生枝地向眾議院提出一個增修《約法》草案,要求擴大總統職權。要求增修《約法》,即意味著不承認《天壇憲法草案》,這是他對憲法會議的第一個打擊。
為什麼要增修《約法》呢?袁世凱說:“國事日削,政務日隳,而我四萬萬同胞之憔悴於水深火熱之中者且日甚。凡此種種,無一非緣《約法》之束縛馳驟而來。”“第四章關於大總統職權的各條規定,適用於臨時大總統已覺有種種困難,若再適用於正式大總統,則其困難將益甚。苟此種種之困難,其痛苦若僅及於本大總統一人一身,又何難以補苴彌縫之術相與周旋?無如我國民喁喁望治之殷,且各挾其身命財產之重,以求保障於藐躬。本大總統一人一身之受束縛於《約法》,直不啻胥吾四萬萬同胞之身命財產之重,同受束縛於《約法》!本大總統無狀,屍位以至今日,萬萬不敢再博維持《約法》之虛名,致我國民之哀哀無告者且身受施行《約法》之實禍。”
在他眼裏,《約法》成了一切壞事的根源、有所建樹的障礙、束縛總統的桎梏;而且束縛了他,就等於束縛了四萬萬人民。打著人民的名義搞陰謀,倒是他在辛亥革命後新學的一手。他感受最深的束縛,是《約法》中規定的各項“同意權”。因此,他要完全打破“同意權”,提出總統有權宣戰、媾和及締造條約,製定官製、官規,任免文武官員,均無須經國會同意;在國會閉會期間,總統有權製定與法律同等效力的教令及財政緊急處分之權等項要求。
10月18日,袁世凱又提出憲法公布權問題,給憲法會議第二次打擊。其在給憲法會議的谘文中強調指出:憲法公布權屬於總統,議會對於憲法案,隻有起草權及議定權,而無宣布權。企圖利用公布權,扼殺天壇憲法草案。
但對憲法會議公布《大總統選舉法》又如何解釋呢?袁世凱說:憲法會議公布《大總統選舉法》“顯與《臨時約法》暨《國會組織法》規定不符。然以目前大局情形而論,內憂外患,紛至遝來,友邦承認問題,又率以正式總統之選舉能否舉行為斷。是以接準來谘,未便過以《臨時約法》及《國會組織法》相繩”。而今大總統已經到手,情況今非昔比,“若長此緘默不言,不惟使民國議會蒙破壞《約法》之嫌,抑恐令全國國民啟弁髦《約法》之漸”。“憲法會議以此項宣布權,乃竟貿然行使,其蔑視本大總統之職權關係猶小,其故違民國根本之《約法》影響實巨”。
由此可見,袁世凱執行法律是有條件的、視政治需要而定的。有利於己的,可以枉法,不以法律相繩;不利於己的,就據法力爭,說人違法,予以否定。
前天,他把《約法》罵得一錢不值,聲稱必須增修,仿佛遲延一日就要招致重大內憂外患;今天,又把《約法》當做法寶和根據,向憲法會議攻擊。對國家根本大法采取如此惡劣的實用主義態度,完全說明他是個任意玩弄法製的陰謀家。
鑒於袁世凱專橫獨裁和肆意摧殘共和製度,憲法起草委員會中的一部分國民黨議員張耀曾、穀錘秀、孫潤字、沈鈞儒等人和進步黨議員李國珍、藍公武、丁世嶧、汪彭年、劉崇佑等人聯合起來,於10月21日共同發起組建民憲黨。其宣言書略稱:該黨“以貫徹民主精神、厲行立憲政治為宗旨”。“如有搖撼民主國體者,則竭全力維持之、保護之。”“政府而逸出憲政常軌者,吾黨則認之為公敵。不為阿諛,亦不專以攻擊為事,而以公平之態度,為完密之監督焉。”這表明,進步黨中已經有一部分人開始警悟,準備同“搖撼民主國體”的袁世凱進行鬥爭了。
國會認為,憲法正在修訂,增修《約法》實無必要;袁世凱所提增修意見,憲草會亦未采納;關於憲法公布權,憲法會議也以憲法尚未完成敷衍過去。
袁世凱氣急敗壞,特於10月22日谘達憲法會議,告知已派遣施愚、顧鼇、饒孟任、黎淵、方樞、程樹德、孔昭焱、餘柒昌八人為委員,代其陳述對憲法的意見;並告知今後凡召開有關憲法的會議,均應事先知照,以便讓八委員隨時出席陳述。妄想強行幹涉製憲工作,把製憲權抓在自己手裏,給予憲法會議第三次打擊。次日,尚未得到憲法會議的答複,施愚等八人即到會,要求出席會議。
憲法會議認為,該會議性質與兩院不同,大總統對於該會議既無提案權,自無特派員出席說明之理由,不同意出席。憲法起草委員會亦以政府委員出席憲法起草會議,無法律根據;且憲法起草規則規定,除兩院議員外,其他機關人員,既不能出席,亦不能旁聽為理由,嚴詞加以拒絕。
袁世凱見幹涉製憲的陰謀又遭破產,乃使出一慣采用、屢用屢效的恐嚇伎倆,於10月25日通電各省文武官員,授意他們群起反對,對憲法會議進行第四次打擊。通電稱:“此次憲法起草委員會,該黨(國民黨)議員居其多數;閱其所擬憲法草案,妨害國家者甚多。”“綜其流弊,將使行政一部,僅為國會附屬品,直是消滅行政獨立之權。”“倘再令照國會專製辦法,將盡天下文武官吏,皆附屬於百十議員之下,是無政府也”,“勢非亡國滅種不止”。本大總統“確見此等違背共和政體之憲法,影響於國家治亂興亡者極大,何敢緘默不言!”“各該文武長官同為國民一分子,且各負保衛治安之責,對於國家根本大法,利害與共,亦未便知而不言。務望逐條研究,共抒讜論,於電到五日內迅速條陳電複,以憑采擇。”
此電一發,那些狐群狗黨的“讜論”馬上就抒發出來了。但他們對憲法內容避而不談,集中攻擊憲法起草委員是“國家蟊賊”,叫囂要鏟除國民黨,驅逐國民黨議員,解散國會,撤銷憲法草案。倪嗣衝、馮國璋、張勳、張鎮芳、湯薌銘諸人叫得最凶。
倪嗣衝早在10月12日就叫嚷:“似此害群之馬不除,天下安有永平之望!擬請通令京外各處,將國民黨一律解散;其有身居津要而跡涉嫌疑者,應令免職回籍,使之閉門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