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質問:“究竟政府方針,對於民國是否有國;會之必要?對於國會是否以法律為正當之解決?”要求政府三日內明白答複。盡管他們對國民黨依然持有偏見,但提出的問題卻擊中了袁世凱企圖解散國會的要害。
參議院議員六十餘人見政府不做答複,也於12月3日提出質問書,闡述了與眾議院議員質問書中大體相同的理由。再次強調指出:“此事於民國國體政體有重大關係”,“政府如以為民國猶應有國會也,其速取消前令,彼此相見以法律。
否則,以為國會掣政府之肘,防大政方針之實行,則政體如何,無關存亡,僅盡可任意所為。乃計不出此,既以非法使議會永無開會之日,而又畏首畏尾,不欲居破壞國會之名,究竟奚所取義?是何居心?”態度相當強硬,措辭亦很尖銳。
國務院遲至12月23日才予以答複。答複首先以質問權的行使應以《約法》和《國會組織法》為主,《議院法》為從,否定了議院活動停止後議員有質問權,聲明政府有不負法律上答複之義務。關於追繳證書、徽章,答複說:“蓋以議員多數而為構成內亂之舉,係屬變出非常,不特《議院法》未規定處理明文,即各國亦無此先例。”
“事關國家治亂,何能執常例以相繩!”就是說,不需要法律根據,也可以解散。至於遞補問題,答複說,已讓各省辦理,大家不要誤會。“第一流人才內閣”做出這樣蠻橫無理的答複,聲譽掃地無餘。
袁世凱不想恢複國會,也不想承擔解散國會的惡名,11月26日,他下令召集政治會議。會議人員組成,每省二人,蒙藏事務局數人。總理舉派二人,總長各舉派一人,法官二人,總統舉派八人。
袁世凱所舉派八人為李經羲、梁敦彥、樊增祥、蔡鍔、寶熙、馬相伯、楊度、趙惟熙。12月12日,袁世凱指定前清雲貴總督李經羲為政治會議議長,增派楊士琦、饒漢祥為委員。之後任張國淦為副議長,顧鼇為秘書長。
12月15日,袁世凱召見各委員,在訓詞中大肆攻擊共和民主,並指出:“國力之強否,視其內政外交之若何;而內政外交之善否,又視其政府之強固與否,而國體之為君主為民主不與焉。”認為國家製度無關緊要,不論君主、民主,隻要能使政府強固就行,隱寓著要恢複帝製。下午,政治會議在北海團城承光殿舉行開幕式。
22日,二十二省都督、民政長、護軍使三十九人,以黎元洪領銜通電,痛詆國會,要求解散,留京議員均給資回籍,請袁世凱向政治會議諮詢“救國大計”。有了“民意”,袁世凱便堂而皇之地把救國大計諮詢案、增修《約法》程序案交付政治會議討論。
政治會議於1914年1月10日議決,呈複袁世凱。關於國會問題,會議認為,“現在國會組織不良”,“又事實上職權業已停止”,應明白宣布解散,“暫結殘局”。
解散以後,是否給資,由政府決定;是否回籍,可聽其便。關於增修《約法》問題,會議認為,政治會議為政府諮詢機關,無參預增修根本法律的職責,應在諮詢機關及普通立法機關以外,特設造法機關解決。
對第一個答複,袁世凱非常滿意,1月10日即據此下令解散國會,停止議員職務。命令的最後,照例又是騙人的鬼話:“改良國會,關係於共和政治之前途非常重大。”“一俟厘訂組織各法及選舉程序以後,政府自必切實進行,依法召集。”“本大總統誓當力謀政治刷新,克期以待最良國會之出現。”
政治會議的第二個答複沒有解決問題,袁世凱又要其討論造法機關應如何組織、用何名稱、職權範圍和議員選派方法。
政治會議經過研究討論,於1月24日議定一個大綱,確定造法機關名為約法會議;職權為議決增修《約法》案及附屬於《約法》之重要法案;其成員,由現有各機關團體外另選議員若幹人組織;議員選舉方法“以學識經驗為準”,選舉區劃采取“都會集中主義”,選舉資格采取“人才標準主義”。
並附了一個《約法會議組織條例》,一並呈報袁世凱。袁世凱閱後認可,1月26日公布《約法會議組織條例》。規定每省出議員二人,蒙、藏、青海八人,京師四人,全國商會聯合會四人,共計六十人。
在籌備約法會議期間,袁世凱見縫插針,做了兩件不能不辦的“大事”。2月3日,他以湖北、河南、山東、直隸、甘肅、安徽、山西、熱河、湖南、吉林、貴州、浙江等省民政長、都統電呈自治會“把持財政,抵抗捐稅,幹預詞訟,妨礙行政”,“私設公堂”,“密布黨徒”,“暴民專製”等為借口,下令將地方各級自治會立予停辦。
次日,又以二十一省都督、民政長三十六人提出省議會“於應議政事不審事機之得失,不究義理之是非,不權利害之輕重,不顧公家之成敗,惟知懷挾私意,壹以黨見為前提”,請求解散為借口,交政治會議討論施行辦法。
政治會議認為,“省議會之不宜於統一國家,與統一國家之不應有此等龐大之地方議會,殆無疑義”;且自國民黨議員取消後,各省議會之職權早難行使,事實上已無存在之理由。因此,應一律解散,所有一切行政事務,由行政長官完全負責。2月28日,袁世凱據此下令把各省省議會一律解散。從中央到地方,一切“礙手礙腳”的立法機關、民意機關、監督機關,盡被取消。
袁世凱的目的已經達到,於是過河拆橋,唆使黨羽向“名流內閣”施加壓力,熊希齡於2月12日辭職,梁啟超、汪大燮亦跟著離去,“名流內閣”產生五個月即垮台了。孫寶琦被任命為代總理。
經過幾十天的籌備,約法會議於3月18日正式開幕。孫毓筠被選為正議長,施愚為副議長。孫寶琦代表袁世凱致詞,首先不遺餘力地攻擊了一通《臨時約法》,接著說:“若長守此不良之《約法》以施行,恐根本錯誤,百變橫生,民國前途,危險不可名狀。故本大總統對於此次增修《約法》,固信諸君發抒偉論,必有良好之結果。尤願諸君寶貴時日,能為積極之進行也。
謹致頌曰:中華民國萬歲!中華民國國民萬歲!”中華民國實際上被顛覆了,僅餘的一點象征《臨時約法》又要被廢除了,國民亦快變作“臣民”了,他還居然高喊“民國萬歲”、“國民萬歲”,真是一個十足的政治騙子!
約法會議開幕前,袁世凱經常對人講“國會專製,固不適宜,內閣集權,亦多窒礙”,極言總統製之利。約法會議是袁世凱的禦用造法機關,一切唯袁世凱之命是從,袁可亦可,袁否亦否。因此,袁世凱擴大總統職權的要求,約法會議全部五條件接受。5月1日,袁世凱宣布了增修《約法》的經過,公布了袁氏《中華民國約法》。
《臨時約法》規定,國家統治權屬於參議院、臨時大總統、國務員和法院,新《約法》則規定“大總統為國家之元首,總攬統治權”;《臨時約法》規定責任內閣製,新《約法》則規定為總統製。
總統職權除把袁世凱所要求的各條全部囊括進去之外,還做了可以“解散立法院”的重要補充,把國家最高立法機關變成袁世凱任意玩弄的工具。新《約法》賦予了袁世凱與皇帝相等的權力,以法律形式肯定了他的專製獨裁。
袁世凱在新《約法》中還特意把國務總理改成國務卿,規定清室優待條件“永不變更其效力”,以便順利地完成由總統到皇帝的過渡。因為中國的“卿”是與天子、諸侯密切相關的,先把“卿”寫進根本大法,將來出現皇帝比較自然,不使人們有突兀之感;寫上優待條件,即表明政權由清室嬗遞而來,為過渡到皇帝埋下一個伏筆。這和他公開宣揚“彼之為元首,其權不特因國民選舉而得,且由清室下諭授之”,正是同一用意。
到此為止,辛亥革命後資產階級努力奮鬥所取得的一切革命成果,被袁世凱破壞無餘,連一點可資紀念的東西都未保留,中華民國僅剩下一個徒有虛名的空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