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題的提出
目前,綠色食品的生產和貿易發展迅速。在中國,自1989年以來,綠色食品的生產和銷售也已起步。十多年來,我國堅持走“質量認證與商標管理相結合”、“政府推動與市場拉動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創立了“以技術標準為基礎、質量認證為形式、商標管理為手段”的發展模式,推動了我國綠色食品貿易的快速發展。
然而,盡管近年來我國綠色食品出口貿易發展較快,但出口數量和出口規模還是偏低。中國綠色食品生產總量和開發麵積均不足全國農產品總產量和種植總麵積的2%,2006年綠色食品占全國農產品出口額的比重僅為8%,出口綠色食品的企業占全國涉農出口企業總數的比重不足5%。
因此,筆者擬在分析我國綠色食品出口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的基礎上,探索相應的對策建議,為我國綠色食品競爭優勢的提升提供有益的思路。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剖析
(一)農產品出口企業規模較小、組織化程度較低,綠色品牌經營的理念和能力較弱
我國目前涉農的出口企業數量較多,近1.76萬家,但其中80%年出口規模在100萬美元以下,大部分農產品仍以農戶生產經營為主,規模較小、實力較弱、組織化程度也較低,呈現出“小規模、大群體,小生產、大市場”的格局。在出口貿易中,許多企業由於綠色品牌經營的意識較弱,以及以眾多農戶(或其他生產者)各自小規模生產農副產品的體係難以支付(或“分攤”)相對“巨額”的“信息(認證)成本”,缺少技術力量的支撐,大部分企業采取的是“以量取勝”、“靠出口數量擴張為主”的低價戰略。如表1所示,從2003年到2006年我國各地區(31個)農產品出口總額與該地區有效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產品總數的相關係數由0.594下降到0.495。這表明盡管我國已經開始注重綠色品牌營銷,但重視的程度和綠色品牌經營的能力尚待進一步提高,實際上從綠色食品出口額占農產品出口總額不到10%的這一現象也可見一斑。同時,低價戰略不但導致低收益,也為一些國家對中國農產品實施反傾銷留下了空間。
(二)綠色食品生產企業中參與出口貿易的企業較少,且平均每個綠色食品出口企業的出口規模有下降的趨勢
在綠色食品生產企業中,參與出口貿易的企業相對較少,盡管近年來有所增長,但到2006年綠色食品出口企業僅為綠色食品企業總數的18.46%,且平均每個綠色食品出口企業的出口規模有下降趨勢,由2002年的307.6萬美元下降為2006年的230萬美元。綠色食品出口的產品數在綠色食品總數中的比重和綠色食品出口額占綠色食品年銷售額的比重近年來都有下降的現象,2006年分別為13.88%和10.70%,平均每個出口產品的出口額由2002年的270萬美元下降為2006年的108萬美元,跨國經營規模較小。
(三)新品種研發和技術創新能力薄弱,深加工產品較少
如表3所示,從2002年到2006年,我國綠色食品產品結構中,初級產品和初加工產品所占比重由2002年的54.5%上升到2006年的72.9%,而深加工產品所占的比重則由2002年的45.5%下降為2006年的27.1%。在2006年出口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綠色食品出口結構中,初級產品和初加工產品所占比重高達91.51%,而深加工產品所占比重僅為8.49%,如表4所示,大部分出口綠色食品加工程度低,產品附加值不高。我國平均每單位綠色食品的出口額由2002年的270萬美元下降到2006年的108萬美元,減少了60%。
綠色食品生產企業的新品種研發和技術創新能力薄弱,大多數企業出口產品中傳統產品多,創新產品少,深加工能力不足,不能適應國際市場消費多樣化的需要。
(四)綠色食品質量管理標準體係不完善,製約綠色食品出口貿易的發展
我國在綠色食品標準製定上,從我國國情出發,製定了綠色A級標準和AA級標準。盡管我國已經參照國際有機食品認證標準製定了一係列標準、規範,但是由於中國的綠色食品標準過於側重產品本身的檢驗,而對產品的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及流通過程均未形成嚴格的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與國際有機農產品的標準和管理體係有一定差距。近年來,發達國家不斷提高進口農產品的技術標準,內容已涉及生態環境、動物福利、知識產權等多個領域,抬高了我國農產品出口的門檻。例如,2006年5月日本實施的“肯定列表製度”暫定標準嚴於我國標準的有74種247項;日本實施的農殘限量新標準中,涉及797種農藥、獸藥和添加劑,設定53862個限量標準;而我國目前的限量標準僅涉及農業化學品200餘種,限量指標不到3000條,差距較明顯。按照國家農業部發布的行業標準,AA級綠色食品等同於有機食品,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力。然而,A級綠色食品在生產、加工方麵與有機食品標準有一定的差距,由於達不到國外進口國的技術條件和安全性指標要求,有些綠色食品還難以領取國際市場的“綠色護照”,在出口貿易中頻頻遭遇各國綠色壁壘的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