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出口貿易的環境代價及化解思路(1 / 2)

一、“環境代價”的特性

環境接納了一定限度的汙染物後,可通過大氣、水、土等環境介質發生一係列物理、化學和生物過程,使之轉變為無害或低害的物質,從而消除或減輕汙染的危害。環境的這種功能被稱為環境容量資源。在容量限度範圍內,環境係統尚具有自淨功能,但一旦汙染物的排放超過了環境的承受能力,勢必造成環境質量的急劇惡化。環境容量資源的這些特征,使得經濟活動的環境影響和代價具有以下特性。

其一,隱蔽性。

其二,環境影響被生產者感受到的途徑往往是迂回間接的。

其三,一般要到環境容量資源嚴重受損後,環境質量的急劇下降才會突然顯現。

其四,難以用貨幣計量。如汙染引起疾病與死亡率上升後導致的生命與健康損失就難以貨幣量化。其次,經濟活動對環境的影響還與環境本身的演變以及各種環境因素的相互作用交織在一起,難以一一區分。

某些環境因素,如水、空氣,還具有很大的流動性。這使人們在分析具體環境問題時,難以判定其確切的因果關係。這種不確定性給人們用貨幣定量分析環境代價造成很大困難。

環境代價的上述特性,使生產者在為產品定價時,較少考慮產品生產對環境造成的影響。而當這些產品用於出口時,就會導致貿易中實際獲取的比較利益比賬麵上獲得的少,從而使應得的比較利益發生扭曲。

二、對環境代價估算的思路

各國治汙的成本和效率存在差異。例如,美、日、歐等發達國家的企業減排單位CO2的人力和技術成本就高於我國企業。在區域內汙染排放總量給定的情況下,邊際治理成本的差異將使各交易主體產生交易的動機。邊際治理成本較低的一方在實現自身減排後,可將部分超額減排量作為減排額度,按高於自己邊際治理成本的價格出售給治理成本較高的一方,獲取收益。而邊際治理成本較高的一方實際上以低於自己邊際治理成本的價格通過“市場購買排汙權”的方式,使治理成本較低的一方代替自己以較高的效率實現了減排目標,同時節約了治汙費用。由此,不僅區域內的汙染減排和治理目標得以實現,而且整體治汙效率也可得到提高。基於這一機理形成的排汙權交易市場及價格,可較好地反映環境容量資源的動態相對稀缺性。

在這一交易過程中形成的價格,是交易雙方根據各自的邊際治理成本所確定的利益邊界。當排汙權市場上的交易量較大時,可形成競爭性的市場結構,並產生關於交易雙方邊際治理成本的較為準確的動態信息流,由大量、連續、競爭性的排汙權交易產生的價格,可較好地反映某種汙染造成的環境代價。

近年來,國內國際市場上針對CO2、SO2、廢水等汙染物的排汙權交易已有了長足發展,交易數量和金額不斷擴大。例如,2005年全球CO2排汙權的交易額高達112億美元,交易的CO2達6.5億噸,平均交易價格為每噸l7.23美元。SO2排汙權的平均交易價格為每噸702.51美元,而我國廢水排汙權的交易價格也已達到了每噸600元。采用這些價格可初步估算浙江省產品生產排汙所致環境質量下降的經濟影響。

三、若幹建議

不考慮“環境代價”,僅憑出口貿易的賬麵利潤,難以反映實際的比較利益,並可能導致“虛盈實虧”的貿易後果及比較利益的扭曲。矯正這一“扭曲”的有效途徑可包括以下三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