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活林:吏吏相爭隻為利(1 / 2)

如果為《水滸傳》中的人物做一個人氣排名,武鬆一定獨占鼇頭。大聚義前的七十回是梁山好漢的個人秀,武鬆自己就占了十回之多,因此也被人稱為“武十回”。從“柴進莊園遇宋江”開始,緊接著便是“景陽岡打虎”“武鬆殺嫂”“獅子樓鬥殺西門慶”“十字坡遇張青”“快活林醉打蔣門神”“大鬧飛雲浦”“血濺鴛鴦樓”“夜走蜈蚣嶺”,好戲不斷、精彩紛呈。在這十個章節中,對武鬆影響最大的、逼迫他走上落草之路的,當然是孟州這段經曆。

於武鬆個人而言,“血濺鴛鴦樓”是他人生的重大轉折,於全書而言,因快活林而生起的這場爭端,是唯一一處將官吏矛盾展露無遺的戲份。我們都知道“官逼民反”,官吏與平民之間的矛盾貫穿始終,那麼,官與吏、吏與吏之間的關係又是怎樣的呢?答案簡單而直接——明爭暗鬥、唯利是圖。

快活林之爭是一場三對三比賽,優勢方選手有孟州守禦兵馬都監張蒙方、孟州牢城營張團練、潞州摔跤高手蔣忠;劣勢方選手有牢城營管營施恩之父、金眼彪施恩、囚徒武鬆。

說到牢城營,先要了解一下宋朝的監獄管理製度。

宋朝的犯人大抵被關押在兩個地方,監獄和牢城營。宋朝監獄類似現在的看守所,裏麵關押的犯人大多沒有定罪判決,需要帶枷鎖,無自由。判決之後,犯人如果罪不至死,就來到了大家比較熟悉的“刺配流放”環節,被押送到由軍隊代管的牢城營。

對統治階級來說,這樣做的好處很多,既能懲罰、教化罪犯,又有了免費勞役,甚至還可以補充兵員,成為變相的征兵製度,“賊配軍”一詞就是這麼來的。

林衝、武鬆、宋江、朱仝刺配後都被押送到牢城營。林衝給了銀子,又有柴大官人的麵子,得了個看守天王堂的輕鬆活計;武鬆則憑自己的名氣和本事被小管營施恩當成偶像,做了一名高級打手;宋江又有錢又有麵子,每天在江州喝酒寫詩,比在家還清閑;朱仝則靠著顏值博得滄州知府青睞,成了家庭保姆。

乍看上去,牢城營的待遇似乎也不錯,但對普通人來說,牢城營簡直比地獄還恐怖。除了流傳甚廣的一百“殺威棒”,還有“土牢”“盆吊”“土布袋壓殺”等要命的虐殺手段,沒錢行賄就隻能等死。

施恩之父在牢城營做頭頭,為人處世自然狠辣老道,但他的對手——張團練也不容小覷。實際上,宋朝並沒有管營與團練這兩個職位,按照職能理解,管營應該與監獄官員“節級”相仿,也就是和戴宗平級,團練則是當地鄉兵組織的一把手。管營、團練都不是官員,而是吏,一個管囚犯,一個管民兵,手底下都是不缺打手的。

按理來說,施管營與張團練勢均力敵,從“和氣生財”的角度看,“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快活林是最佳選擇,有錢大家賺,還能順便交個朋友。但事情的發展與結局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料。

施恩在初見武鬆時講明了前因後果,這一通話有五百五十一個字,或許是《水滸傳》最長的台詞了。

“小弟自幼從江湖上師父學得些小槍棒在身,孟州一境起小弟一個諢名,叫做金眼彪。”這句話有點好笑,施恩道出江湖人的身份,當然是在武鬆這裏尋求親近感,但他實在不算是江湖人,能依仗的不過是牢城營中的囚徒罷了。施恩不知道的是,武鬆名聲雖響,卻也不算江湖人,人家本是都頭。

“小弟此間東門外有一座市井,地名喚做快活林。但是山東、河北客商們,都來那裏做買賣。有百十處大客店,三二十處賭坊、兌坊……月終也有三二百兩銀子尋覓,如此撰錢。”先道出快活林的歸屬權,再闡明商業價值。

“近來被這本營內張團練,新從東潞州來,帶一個人到此。那廝姓蔣名忠……自誇大言道:‘三年上泰嶽爭跤,不曾有對;普天之下,沒我一般的了!’”蔣門神還真未必說過這話,但施恩一定要說,因為武鬆明顯是吃軟不吃硬的漢子,他要請武鬆揍蔣門神,就要先讓武鬆討厭對方。

“本待要起入去和他廝打,他卻有張團練那一班兒正軍。若是鬧將起來,和營中先自折理……”就快活林這件事,施管營和張團練是不可能有正麵衝突的,霸占商業地段是不法之事,鬧大了對誰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