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立嚇壞了,我自己也嚇壞了,然而讓我們更加心驚膽戰的是,我們居然聽見一頭巨獸朝我們的舢板遊過來。雖然看不見它的身影,但是聽呼氣聲就知道是一頭可怕而凶猛的巨獸。佐立說是一頭獅子,我覺得很有可能。可憐的佐立哭喊著叫我趕緊起錨把船劃走。我說:“不,佐立,我們可以把錨索係上浮筒,放得長長的,讓船往海裏漂,那些野獸不會追得太遠。”我話音剛落,就感覺那頭猛獸距離我們不到兩槳遠了。我大吃一驚,立刻走到船艙門口,舉起槍對著它放了一槍,它立即掉頭朝岸上遊去了。
隨著槍聲響起,岸邊和岸上的野獸紛紛狂吼怒叫起來,聲勢可怕得叫人無法描述。我估計那些野獸從來沒有聽過槍聲。這讓我徹底相信晚上絕對不能上岸,至於白天怎麼冒險上岸,恐怕也是個問題,因為落入野人手中無異於落入雄獅猛虎之口,至少對我們來說,這種情況同樣令人擔憂。
盡管如此,我們還是得上岸去弄點兒淡水,因為船上隻剩下不到半升的水了。問題是什麼時候去弄,到哪兒去弄。佐立說,如果我肯讓他拿個罐子上岸,他就去找找看有沒有淡水,給我裝一些回來。我問他,為什麼他要自己去,為什麼不讓我去,讓他留在船上?這孩子的回答充滿了深情厚誼,讓我從此深深地喜歡上了他。他說:“要是野人來了,就把我吃掉,你逃走。”我說:“嗯,佐立,我們兩個一起去。要是野人來了,我們就把他們打死,他們誰都別想吃掉。”我拿了一片幹麵包給佐立吃,又從剛才說的那個酒箱裏給他倒了點兒酒喝。我們把船往岸邊劃,停在遠近合適的地方,隻帶了武器和兩隻水罐就一起蹚水上岸了。
我擔心野人的獨木舟從河的上遊順流而下,就不敢走得離船太遠,可是那孩子看到岸上一英裏開外有一處窪地,就抬腳朝那邊走去。不一會兒,我看見他飛快地朝我奔來,還以為後麵有野人在追趕他,或者他被什麼野獸嚇壞了,急忙迎上前去幫忙。可是我靠近後才看到他肩上扛著個什麼東西,那東西樣子像野兔,但是皮毛顏色不一樣,腿也比野兔長,原來是他打的獵物。這東西的肉肯定吃著不錯,我們非常高興。最叫人高興的是,小佐立告訴我,他已經找到了淡水,而且沒有看到野人的蹤跡。
不過後來我們發現根本不用費那麼大的勁去打水,其實潮水湧進小河後沒流出多遠,退潮的時候,沿著我們所在的那條小河往上稍微走一點兒就有淡水。那一帶始終沒有發現人類的足跡,我們把所有的罐子都盛滿了水,又把殺死的獵物煮了飽餐一頓,就準備上路了。
我以前曾經乘船到這一帶的海岸來過一次,非常清楚加那利群島和佛得角群島距離這一帶海岸並不遠。不過,我手頭沒有儀器測量我們現在在什麼緯度,再加上我也不知道(就算知道也記不清)那些群島確切的緯度,所以根本不知道到哪兒去找那些群島,不知道應該何時離開海岸,朝那些海島駛去。否則我肯定能不費吹灰之力找到它們。但是,我心存僥幸,希望沿著這條海岸航行一直走到英國人做生意的地方,在那兒碰到一些來往的商船,被他們救走。
我估計,我現在所在的地方剛好位於摩洛哥皇帝的領土和黑人部落的居住地之間,這裏荒無人煙,隻有野獸出沒。黑人因為害怕摩爾人而放棄了這裏,遷到更往南的地方;摩爾人則因為這裏是蠻荒之地,不肯在此地居住。事實上,不管是摩爾人還是黑人,都是因為這裏盤踞著無數的虎豹獅群和其他猛獸而放棄了這個地方。摩爾人隻是偶爾來這裏狩獵,每次都是兩三千人一起來,像開來一支軍隊似的。我們沿著海岸線走了將近一百英裏,白天隻能看見一片荒涼的曠野,夜間隻能聽見野獸此起彼伏的咆哮聲。
白天有那麼一兩次,我仿佛遠遠看到了泰德峰(加那利群島泰尼利夫山的最高峰),於是下了很大的決心,打算冒險把船劃過去。可是接連試了兩次,船都被逆風頂了回來。而且,此時海上的浪頭對我們的小艇來說太高了,於是我決定還是按照最初的計劃,繼續沿著海岸行駛。
我們離開那個地方後,又有幾次不得不上岸去打水。特別是有一次,一大清早,我們就在一個很高的小岬角拋了錨。這時正好開始漲潮,我們靜靜地等著潮水漲上來再往裏麵走。佐立比我眼尖,他低聲對我說,我們最好離岸邊遠點兒。他說:“瞧那兒,一頭嚇人的怪獸正躺在小山坡上睡覺呢。”我順著他手指的地方望過去,果然看到一頭猛獸:那是一頭可怕的、體形巨大的獅子,正趴在岸邊一塊突出來(仿佛就在它頭頂上方)的山岩的影子裏。我說:“佐立,你上岸去把它打死。”佐立嚇了一跳,說:“我把它打死?它一嘴巴就把我給吃了。”他是說“一口”就把他吃了。我不再跟那個孩子多說,隻叫他乖乖待著別動。我們有三支槍,我拿起最大的那支——口徑幾乎有毛瑟槍那麼大[15],裝了很多火藥,又塞了兩顆氣槍子彈,把它放到一旁,然後拿起另一支,裝了兩顆子彈,接著拿起第三支,裝上五顆小一號的子彈。我拿起第一支槍,凝神瞄準,對著那頭獅子的腦袋開了一槍。但是那頭獅子趴著的時候,前腿稍稍往上抬著一些,剛好遮住了鼻子,因此子彈打中了它的膝蓋,把它腿骨給打斷了。獅子受了驚,怒吼一聲跳起來,卻發現腿斷了,又跌倒在地,然後用三條腿站起來,連連發出最恐怖的咆哮聲——我從來沒聽過那麼恐怖的聲音。我見自己沒有打中獅子的腦袋,不由得有點兒吃驚。這時,獅子似乎想逃,我立刻拿起第二支槍,對準它的頭又開了一槍。隻見它頹然倒下,低吼了一聲,便躺在地上拚命掙紮起來。這時,佐立壯起膽子,請求我允許他上岸去。我說:“嗯,去吧!”那孩子跳進水裏,一隻手拿著短槍,一隻手劃水,向岸邊遊去。他走到那家夥跟前,把槍口放在它耳邊,又向它腦袋開了一槍,徹底結果了它的性命。
其實我們隻是在取樂而已,因為獅子的肉根本不能吃。我非常後悔為了這頭對我們毫無用處的野獸白白浪費了三份彈藥。可是,佐立說他一定要從獅子身上弄點兒東西下來,因此上船來問我要那把短柄斧。我問:“要斧頭幹什麼,佐立?”“我要把它的頭砍下來。”他說。可是他沒能砍下獅子的頭,隻砍了一隻爪子帶回來。那隻爪子大得嚇人。
我想到獅子的皮說不定會有什麼用處,便決定想辦法把皮剝下來。於是,我和佐立跑去剝皮。佐立幹這個比我在行得多,我都不知道該從哪裏下手。事實上,我們兩個忙活了整整一天才把整張皮給剝下來。我們把獅子皮攤在船艙頂上,隻用了兩天時間就曬幹了。後來我把它拿去當褥子用了。
這次逗留後,我們一連往南走了十一二天。糧食迅速減少,我們隻好省吃儉用度日。除了不得不取淡水的時候,我們很少靠岸。我計劃把船開到岡比亞河或者塞內加爾河,也就是佛得角附近,希望在那兒遇到歐洲的船。要是遇不到,我也不知道該往哪兒去了,隻能去找找那些群島,否則恐怕要死在黑人的地盤上了。我知道,所有從歐洲來的船,不管是去幾內亞海岸的,還是去巴西或者東印度群島的,都要經過那個海角或者那些群島。總而言之,我把自己一生的命運都押在這個唯一的機會上了,遇得到船就得救,遇不到就死路一條。
我抱著這種決心又往前走了十來天,漸漸看到陸地上開始有人居住了。我們經過兩三個地方時,都看到有人站在岸上望著我們,而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們渾身漆黑,一絲不掛。有一次,我想上岸去找他們,可是我的好顧問佐立對我說:“不要去,不要去。”但是我還是靠近岸邊,想跟他們聊兩句。我看到他們沿著海岸跟船跑了好一段路,還發現他們手裏都沒有拿武器,隻有一個人拿了一根細長的棍子。佐立告訴我,那是一根標槍,他們可以投得又遠又準。我不敢靠岸太近,隻是賣力地衝他們打著手勢,特別是比畫著告訴他們想要吃的。他們招手示意我停船,表示會去給我拿一些肉來。於是,我把三角帆降下來,把船停下。他們有兩個人往村子裏跑去,不到半個小時就回來了,手裏拿著兩塊肉幹和一些穀物,估計都是他們的土特產。我和佐立誰都不知道那是些什麼東西,不過我們很想要,隻是怎麼去拿是個問題。我害怕他們而不敢上岸,而他們也同樣害怕我們。還好他們想出了一個對我們大家來說都很安全的辦法:他們把東西放在岸邊,然後到遠處等著我們把東西搬上船再過來。
我們打著手勢向他們致謝,因為我們拿不出東西答謝他們。說來也巧,那時正好出現一個還他們人情的大好機會。當時,我們就在岸邊,突然有兩頭巨獸一前一後從山上朝海邊衝過來,看起來惡狠狠的,不知道是雌雄相逐,還是嬉戲或打鬥。同樣,我們也不知道這種情況是尋常還是異常,不過我估計是後者。因為,首先,這種凶殘的野獸一般除了夜間很少露麵;其次,我們發現那些黑人都驚恐萬分,尤其是女人,除了手拿標槍那個人,其他的人都逃走了。但是,那兩頭巨獸徑直衝進了水裏。它們似乎無意襲擊那些黑人,而是跳進海裏遊起泳來,仿佛是在嬉戲。後來,出乎我意料的是,其中一頭竟然朝我們的船遊了過來。不過,好在我有所準備。我迅速裝藥填彈,並叫佐立把另外兩支槍也裝上彈藥。等那頭巨獸一遊進射程內,我就開了火,一槍打中了它的腦袋。它立馬沉了下去,但是很快又浮了上來,在水裏上下翻騰,似乎還在做垂死掙紮。它確實是在掙紮,而且立刻掉頭向岸邊遊去,但是由於受到的是致命傷,又灌了幾口海水,還沒遊回岸上就一命嗚呼了。
那些可憐的黑人聽到槍聲,看到槍口發出的火光時,其驚恐之狀簡直無法描述。其中有幾個差點兒嚇死,腿一軟跌在地上,嚇得爬不起來了。不過,他們看到野獸死了,還沉到了海裏,而我又招手示意他們到岸邊來,這才壯起膽子,過來尋找那頭野獸。我循著水裏的血跡找到那頭野獸,用繩子把它套住,然後把繩子遞給黑人,讓他們去拖。他們把野獸拖上岸,發現是一隻十分罕見的豹子。豹子滿身斑紋,美麗極了。黑人們一邊敬佩地向我舉起雙手,一邊琢磨我是用什麼把豹子打死的。
另一隻野獸早就被槍聲和火光嚇得遊到岸上,一溜煙竄回了山裏。隔著這麼遠的距離,我看不清那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我發現那些黑人想吃豹子的肉,於是樂得做個人情送給他們。我示意他們可以把豹子拿走,他們非常感激,馬上動手剝皮。盡管沒有刀,用的是一片鋒利的木片,可是他們動作很麻利,一會兒工夫就把皮給剝了下來,比我們用刀子還利索得多。他們要送一些豹子肉給我,我不要,打著手勢表示全部送給他們了,但是又指了指豹皮。他們滿不在乎地把皮給了我,然後又給了我一大堆糧食,盡管我不知道都是些什麼東西,但還是收下了。接著,我打著手勢向他們要水。我拿起一隻罐子,把它底朝天舉起來,表示裏麵已經空了,希望能把它裝滿。他們立刻招呼同伴去辦,不一會兒來了兩個女人,抬著一隻用泥土做的大水缸(我猜是在太陽底下焙製而成的)。她們像剛才那樣,把水缸放在地上遠遠走開。我讓佐立拿著罐子去裝水,把那三隻水罐都裝滿。那些女人跟男人一樣赤身裸體。
現在有了不少根莖食物和糧食,又有了水,我便告別那些友好的黑人,一口氣又航行了十一天,中間一次都沒有靠岸,直到看見前方四五裏格處一片陸地遠遠地伸入海中。當時海麵風平浪靜,我打算從遠處繞過那片海角。最後,從距離岸邊兩裏格左右的地方繞過那片陸地後,我清楚地看到另一側也有陸地朝海裏延伸出來。於是,我斷定這裏就是佛得角,而那些島嶼就是因其得名的佛得角群島[16]。然而,那些群島距離我很遠,我不知道該怎麼辦。要是一陣大風刮來,我哪邊都到不了。
現在進退兩難,我心事重重地走進艙房坐了下來,讓佐立掌著舵。突然,那孩子大聲嚷嚷起來:“主人,主人,有一隻大帆船!”那傻小子嚇昏了頭,還以為是他原來的主人派船來追我們了,但是我心裏清楚,我們已經走了這麼遠,他們絕不可能追來。我三步並作兩步跨出艙房,一眼就看到了那艘輪船,而且看出那是一艘葡萄牙的輪船。我還以為他們是前往幾內亞海岸販賣黑奴的,可是,觀察它的航線後我很快確定,那艘船要去的是另一個方向,根本沒有靠岸的打算。於是,我趕緊把船往海裏開,決心無論如何要跟他們搭上話。
我扯滿帆全速行駛,但是發現根本不可能橫插到他們的航線上。到時候不等我發出任何信號,他們就過去了。就在我拚命追趕了一陣,不由得開始感到絕望的時候,他們好像從望遠鏡裏看到了我,而且發現我們乘坐的是一隻歐洲舢板,便以為是哪艘遇險的輪船放出的救生艇,於是落下帆放慢速度,等著我們靠近。這一來我立刻振奮起來。原先主人的旗子就在船上,我對他們揮著旗子,以示求救,還開了一槍。他們看見這兩個信號後(後來他們告訴我,他們雖然沒有聽到槍聲,但是看到了硝煙),幹脆體貼地停下船等我。大約過了三個小時,我才趕上他們的船。
他們分別用葡萄牙語、西班牙語和法語問我是什麼人,可是我一句都聽不懂。最後,船上一個蘇格蘭水手大聲朝我問話,我告訴他我是英國人,剛剛從薩累的摩爾人手裏逃出來。於是他們讓我上了船,十分友好地收留了我和我所有的東西。
我居然就這樣,擺脫了那種悲慘乃至絕望的困境,可想而知,我的喜悅之情難以言表。我立刻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拿出來獻給船長,以報答他的救命之恩。可是他非常慷慨地告訴我,他什麼東西都不要我的,等我到了巴西,他會把所有的東西都歸還給我。他說:“今天我救你的命不是為了別的,而是希望將來別人也能救我一命,說不定哪天我也會陷入同樣的困境。再說了,我把你帶到巴西,遠離你的家鄉,假如我要了你的東西,你就會餓死在那裏,這就等於我救了你的命,又要了你的命。不,不,英國先生,我把你帶到巴西是出於惻隱之心。那些東西你留著到那兒謀生,做你回家的盤纏。”
他的提議很厚道,而且他說到做到,下令任何船員不得擅動我的東西,後來幹脆全部自己保管,還給我列了一張十分詳細的清單,就連那三隻水罐都沒落下,以便我拿回來的時候核對。
他看見我的舢板很不錯,便跟我說想把舢板買下來,放在大船上用。他問我多少錢肯賣,我對他說,他在各方麵都對我如此慷慨,我實在不好意思開價,讓他看著給就行。他說他會先給我八十個八裏爾銀幣的期票[17],到巴西就能兌換。要是到了巴西有人出更高的價,他願意全數補足。接著,他又出六十個銀幣買我的仆人佐立,可是我不願意接受,並不是我不肯把佐立讓給船長,而是實在不忍心讓那個可憐的孩子終生失去自由,畢竟他曾經那麼忠心耿耿地幫助過我追求自己的自由。我把緣由告訴船長後,船長認為有道理,於是提出一個折中的辦法:他跟這孩子訂立一個契約,如果這孩子能皈依基督教,十年期滿後便還其自由。聽了這番話,再加上佐立也說自己願意跟隨船長,我才肯把佐立給船長。
去巴西的航程非常順利,大約二十二天後,我們就抵達了群聖灣[18]。我再次擺脫了人生最悲慘的處境,現在我要考慮一下接下來該怎麼辦。
船長對我的慷慨令我終生念念不忘。他不僅不收我的船費,還用二十個達克特[19]買下那張豹皮,又用四十個達克特買下我放在小艇裏的獅子皮,而且如期將我在船上的東西如數歸還。隻要我願意賣掉的東西,他統統都買了下來,包括那個酒箱、兩支槍和剩下的那塊蜜蠟——我曾用那塊蜜蠟做了一些蠟燭。總而言之,我把所有的貨物都變賣後拿到了二百二十個西班牙銀幣。我帶著這筆錢,踏上了巴西的海岸。
我到巴西不久,船長便介紹我到一個跟他同樣善良正直的人家裏去住,那個人擁有一座他們稱之為“因戈尼奧”的莊園,也就是一座甘蔗園和一間製糖作坊。我在他家住了一段時間,了解了甘蔗種植方法和製糖工藝。我看到住在巴西的這些種植園主生活有多優裕,發家有多迅速,於是打定主意,如果能弄到巴西的居住證,我也跟他們一起做種植園主。同時,我決定要想辦法把寄存在倫敦的那筆錢彙到巴西來。為了獲得入籍證書,我把所有的錢都拿去買沒有開墾過的土地,並根據將從倫敦收到的資本,製訂了相應的種植和定居的計劃。
我有個鄰居,是來自裏斯本的葡萄牙人,但是他的父母是英國人。他叫威爾斯,跟我境況差不多。我之所以叫他鄰居,是因為他的種植園就挨著我的,我們兩人相處得很不錯。我和他的資本都不多,剛開始兩年,我們基本上隻種糧食。可是後來我們漸漸開始發展,種植園也開始走上正軌,因此第三年我們種了一些煙草,又每人買了一大塊地,準備來年種甘蔗,但是我們兩個人都缺少幫手。這時我更覺得實在不該把佐立讓給別人。
可是,唉,我這個人總是把好好的事情辦砸,這已經不足為奇了。現在我沒有辦法,隻能硬著頭皮幹下去。我的天分跟我現在從事的工作相去甚遠,跟我所向往的生活也大相徑庭。為了我所向往的生活,我拋家舍父,不肯聽父親苦口婆心的規勸。而且,我還即將進入中產階級,或者說,即將過上父親以前勸我過的那種中間階層的生活。要是我真的想過那種生活,倒不如幹脆待在家裏,根本不用到外麵來吃苦受累。我時常對自己說,要過這樣的日子,我完全可以留在英國,生活在親朋好友中間,而不必跑到五千英裏之外的蠻荒之地生活在陌生人和野人中間。何況,在這麼遠的地方,我永遠都得不到來自對我略有所知的那個世界傳來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