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孫漂流記007(2 / 3)

我經常認真地誦讀《聖經》,並盡我所能讓他理解那些段落的意思。而他也通過認真鑽研和積極提問讓我對《聖經》的研究更加深入,這點我之前已經說過,如果我隻是自己一個人誦讀,效果肯定遠遠比不上現在。此外,根據這段時間隱居生活的經驗,我忍不住想提出以下看法,亦即,上帝的知識和耶穌基督救人的道理在《聖經》中寫得如此清楚、如此容易接受、如此容易理解,這是多麼大的幸事啊!因為,隻要誦讀《聖經》就可以讓我充分理解自己的職責,徑直承擔起一項偉大的任務,亦即真誠地懺悔自己的罪行,緊緊抓住救世主獲得救贖,在實踐中實現自我改造,服從上帝的所有指示。而且,所有這些認識都是在沒有導師的情況下獲得的(我是指沒有人類導師)。因此,這種淺顯明白的教導足以用來啟發這個野人,讓他成為我生平罕見的基督徒。

至於世界上所發生的一切關於宗教的爭端、爭論、衝突和鬥爭,無論是關於教義細節還是關於教會管理計劃,對我們而言統統毫無用處。而且在我看來,對世界上的其他人也毫無用處。我們有通往天堂的可靠指引——上帝的語言。而且(感謝上帝),我們還有聖靈用上帝的語言教導我們,引導我們認識一切真理[58],並讓我們心甘情願地服從上帝的指示。即使我們對造成世界巨大混亂的那些有爭議的宗教問題具有最深入的了解,我也看不出那對我們有什麼用。

不過現在我得按照時間順序繼續講述那些重要事件了。

等到我和星期五更加熟稔,他基本上能全部聽懂我說的話,也能用蹩腳的英語流利地跟我說話之後,我就把自己的身世說給他聽,至少告訴他我是怎麼流落到這個地方的,在這裏又是怎樣求生的,以及生活了多久,等等。我把火藥和子彈的奧秘(那些東西在他看來確實很神奇)告訴了他,並教他怎麼開槍射擊。我給了他一把匕首,他異常驚喜。我還給他做了一條皮帶,上麵掛著一個掛環,就像我們英國人掛短劍的那種東西。我沒有給他佩帶短劍,而是給他佩帶了一把斧頭。斧頭不僅在戰鬥中是稱手的武器,在其他時候也用得多。

我把歐洲——特別是我的故鄉英國的情形講給他聽,告訴他我們怎樣生活,怎樣禮拜上帝,怎樣相處,以及怎樣乘船到世界各地去做生意。我跟他描述了我所乘坐的那艘輪船的殘骸,並帶他到近前去看那艘船原本所在的地方,可是它已經被風浪打得粉碎,連影子都不見了。

我把我們逃生時翻掉的那艘小艇的殘骸指給他看,當時我使出全身力氣都挪不動分毫,現在也幾乎都爛成碎片了。看到這艘獨木舟,星期五一句話都沒說,站在那裏出了半天神。我問他在研究什麼,他說:“我看到這樣的獨木舟到我們部族來。”

我好半天都沒聽懂他的意思,後來追問半天才弄明白,原來他是說,有一艘跟這艘小艇一樣的小船在他們住的地方靠了岸,他解釋說,是被風浪帶過去的。我馬上聯想到,肯定是一艘歐洲的輪船在他們海岸附近出了事,小艇從輪船上掉下來,漂到岸邊去了。我當時實在太遲鈍了,根本就沒想到是有人從失事的船上逃生,更不用說去問他們是從哪裏來的,所以當時就隻是追問那艘小艇的樣子。

星期五詳細地對我描述了小艇的情況。為了讓我更好地理解他的意思,他又起勁地補充道:“我們從水裏救了一些白人。”聽了這話,我趕緊問他小艇上有沒有“白人”(他是這麼稱呼那些人的)。他說:“有,滿滿一船都是白人。”我問他有多少個。他扳著手指數給我說十七個。我又問他那些人後來怎麼樣了。他告訴我:“他們活著,住在我們部落。”

這番話讓我產生了新的念頭,因為我下意識地想到,那些人多半就是在我的小島(我現在都將其稱作“我的小島”)附近出事的那艘輪船上的人。原來,輪船觸礁的時候,他們就發現船肯定會沉,便上了小艇逃生,結果在野人居住的荒涼海岸登了岸。

想到這裏,我便更加詳細地追問他,那些人後來怎麼樣了。他再三告訴我,他們還住在那裏,已經住了四年了。那些野人並不去打擾他們,還給他們糧食吃。我問他,他們怎麼沒有把那些人殺了吃掉。他說:“不,他們和我們成了兄弟。”對此,我的理解是,他們之間達成了休戰協議。接著,他又補充道:“我們不吃人,隻有打仗的時候才吃。”也就是說,他們隻吃戰爭中抓到的俘虜,不吃別的人。

此後過了很久,有一次,天氣晴朗,我們站在島東頭的小山頂上(我以前說過,我在一個晴朗的日子裏從那裏看到過美洲大陸),星期五熱切地看著那片大陸,突然手舞足蹈起來,還把我喊了過去,當時我距離他還有幾步路。我問他怎麼了,他說:“真快樂!真高興!我看到我的家鄉了,看到我的部落了!”

我在他的臉上看到一種異乎尋常的欣喜,他的眼睛閃閃發光,流露出極其熱切的神色,仿佛一心想要回自己的故鄉去。見此情景,我不由胡思亂想起來,對我的新仆人星期五也不像以前那麼放心了。我毫不懷疑,要是能回到自己的部落,星期五不但會把所有的信仰忘得一幹二淨,把對我欠下的人情忘得一幹二淨,還會為了出風頭把我的情況告訴他的同胞,說不定還會帶上一兩百人回到島上來,拿我來擺一次人肉盛宴。他多半會吃得很開心,就像他們吃戰俘那樣。

其實我大大地冤枉了那個可憐的老實人,後來我為此感到十分懊悔。可是,當時我的猜忌心越來越嚴重,而且一連持續了好幾個星期,以至於對他非常戒備,不再像以前那麼親熱友善。當然,這件事我也做錯了,那個正直而感恩的家夥從來沒想到這些事。後來的事實證明,無論是作為一位虔誠的基督徒,還是一位知恩圖報的朋友,他的節操都達到了最高標準,對此我感到萬分欣慰。

可是,在猜忌心消失之前,我每天都要盤問他,想看看他會不會流露出我疑心他產生的那些念頭,然而我發現他所說的每句話都那麼誠實、那麼單純,實在找不出任何加重我疑心的東西。盡管我的種種焦慮最後全部變成了他的焦慮,但是當時他絲毫不曾看出我不安的心情,因此我也無法疑心他是作假。

一天,我們又爬上那座小山,但是這次海上霧蒙蒙的,看不到大陸。我叫住他,對他說:“星期五,你不想回到自己的家鄉,回自己的部落去嗎?”他說:“想,我很想回自己的部落去。”我說:“回去後你會怎麼做?還會重新過那種野蠻的生活,重新開始吃人肉,像從前那樣做野人嗎?”他非常認真地搖搖頭,說:“不,星期五告訴他們做好人,告訴他們向上帝禱告,告訴他們吃穀子做的麵包、吃牛羊肉、喝牛羊奶,不要再吃人肉。”我說:“那他們會殺掉你。”他一聽這話,非常嚴肅地說:“不會,他們不會殺我。他們願意愛學習。”他是說,他們很願意學習。他接著說,他們從坐那艘小艇來的那些長胡子的人那裏學到很多東西。我問他願不願意回到他們身邊去。他聽了笑著對我說,他遊不了那麼遠。我告訴他,我可以給他做個獨木舟。他告訴我,要是我跟他一起去他就去。我說:“我去了他們會把我吃掉!”他說:“不會,不會,我會讓他們不要吃你,我會讓他們很愛你。”他的意思是說,他會告訴他們,我殺了他的敵人,又救了他的命,這樣就會讓他們愛我。接著,他又想盡辦法告訴我,他們對那十七個遇險後登岸的白人——或者長胡子的人(他是這麼叫那些人的)有多麼友善。

我承認,從這次起,我就有意冒險渡海,去看看有沒有可能加入那些長胡子的人(我毫不懷疑,他們不是西班牙人就是葡萄牙人)。我相信,要是我能加入他們,一定會找到辦法逃離這裏,一來我們是在大陸上,二來大家成群結夥,總比我獨自一人、孤立無援,從數英裏外的小島逃走容易得多。於是,過了幾天,我又帶著星期五去幹活,並告訴他,我會給他一艘小船,好讓他回自己的部落去。我帶著他來到小島另一頭存放小船的地方,把水排幹(我總是把小船沉在水裏),把小船弄出來給他看,並和他一起坐了進去。

我發現他是個駕船能手,可以把船劃得比我快一倍。所以,等他上了船,我就對他說:“嗯,星期五,現在我們可以到你的部落去了嗎?”他聽了我的話愣住了,看來,他認為這艘小船太小了,走不了那麼遠。於是我告訴他,我還有一艘大點兒的船。第二天,我帶著他到第一隻小船所在的地方,也就是那隻我造好了卻無法弄下水的小船所在的地方。他說,這隻夠大了。可是我發現,那隻小船在那裏扔了二十二三年,我一直沒去照管,現在已經被太陽曬得七分八裂,一碰就碎。星期五告訴我,這樣的船非常合用,可以載“足夠的食物、喝的、麵包”(他都是這麼說的)。

總而言之,此時我一心打算和他一起到那片大陸去。我對他說,我們要動手造一隻跟這艘小船一樣大的船,好讓他坐著回家。他一言不發,臉色十分嚴肅,似乎很難過。我問他怎麼了,他反問我:“你為什麼要生星期五的氣,我做錯什麼了?”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說,並且告訴他,我根本沒有生他的氣。“沒有生氣!沒有生氣!”他把這句話重複了好幾遍,然後說,“那你為什麼要把星期五趕回家去?”我說:“可是,星期五,你不是說你想回去的嗎?”“是的,是的,”他說,“我想兩個人都去,不是星期五去,主人不去。”一句話,我不去他就不想回去。我說:“我去那裏?!星期五,我去那裏幹什麼?”他張口就回答我說:“你可以做很多很多好事,你可以把野人們教成清醒、溫順的好人們,你可以教他們認識上帝並向上帝禱告,過上新的生活。”我說:“唉,星期五,你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呢,我自己都是一知半解呢。”他說:“可以的,可以的。你能把我教好就能把他們教好。”我說:“不行,不行,星期五,你應該自己一個人回去,把我留在這裏,讓我繼續像以前那樣獨自生活。”聽了我的話,他好像又糊塗了,噌噌幾步跑去把他日常佩帶的那把斧頭拿來遞給我。“你給我這個幹什麼?”我問他。“你拿它殺了星期五吧。”他說。“我為什麼要殺了你?”我又問。他馬上反問:“你為什麼要趕星期五走?拿著,殺了星期五,不要趕星期五走。”他說得如此懇切,以至於我都看到他眼睛裏噙著的眼淚了。簡而言之,我一眼就看出他對我真是一片真情,而且矢誌不渝。我趕緊告訴他(而且此後經常跟他說),隻要他願意跟著我,我永遠都不會趕他走。

總而言之,我從他所有的話中能看出他對我那種堅定不移的情感,知道他無論如何都不會離開我。我發現他之所以想回自己家鄉,完全是出於他對自己同胞的熱愛,並希望我能對他們有所幫助。我對這件事毫無信心,所以根本沒有承擔起這一職責的念頭或者意圖,也沒有那種意願。不過,我心裏依然有一種企圖逃離這裏的強烈願望,這種願望是以從他的話中推出的結論為基礎的,因為那邊有十七個有胡子的人。於是,我立刻帶上星期五去找合用的大樹,準備砍下來做一艘大獨木舟,以實施這次航行。島上樹木很多,足夠建一支小型船隊,而且不是獨木舟船隊,是大船船隊。不過我主要是想要找一棵靠近水邊的大樹,以確保造好之後能讓船下水,避免我上次所犯的錯誤。

最後,星期五終於選中一棵樹,我發現,關於什麼木料最適合造船這事兒,他比我內行得多。直到現在我都說不上來我們砍的那棵叫什麼樹,隻知道跟我們稱為“佛堤樹”的那種樹很像,或者是介於佛堤樹和尼加拉瓜樹之間的樹種,因為它的顏色和氣味都很相近。星期五要把樹中間燒空,但是我教他用工具把中間挖空。我教他怎麼使用工具後,他用得非常輕鬆。經過大約一個月的辛勤勞動,我們終於把船造好了,而且造得很美觀,特別是我教他使用斧頭之後,我們用斧頭把獨木舟的外部削成了真正的船形。此後,我們又花了將近兩個星期的工夫,用大轉木一英寸一英寸地把它推到水裏。可是,小船一下水,就能輕輕鬆鬆地載二十來個人。

船下水後,別看它體積龐大,我的星期五駕著它回旋自如,搖槳如飛,看到他搖得這麼熟練、這麼敏捷,我都驚呆了。我問他,我們敢不敢坐著這隻船過海。他說:“敢,敢坐著它過海,就算遇到大風也不要緊。”其實,我還有更進一步的設計,不過他對此一無所知。我打算給船裝上桅杆和船帆,再配上鐵錨和纜索。桅杆倒是比較容易做,我在附近選了一棵筆直的小雪鬆(這種樹島上有很多),然後讓星期五去把樹砍倒,並教他怎樣把樹幹削成桅杆的形狀。

可是說到船帆就有點兒傷腦筋了。我的確有很多舊船帆,或者應該說有很多舊帆布片,可是那些東西都放了二十六年了。而且我從來沒想到它們會派上這種用場,也就沒有仔細保管,現在肯定全都爛了。確實,大部分帆布都放爛了。還好,我找到兩片看上去還不錯的,便動手做起了船帆。因為沒有針(你可以肯定),我笨手笨腳地縫了老半天,才縫了一塊三個角的醜東西出來,樣子像我們英國人所說的三角帆,底部裝一根下桁,頂部裝一根短小的斜杠,就像我們長艇上通常裝的那種帆一樣。我對這種船帆的操縱非常了解,因為從巴巴裏逃出來的時候我坐的那艘小船用的就是這種帆,此事本書的第一部分已經講過。

最後這項工作,亦即,安裝和調試桅杆和船帆,花了我近兩個月的時間,因為我想做得盡善盡美,往上麵裝了一根小支索和一麵前帆,以協助我在逆風時行船。最重要的是,我在船尾裝了一個舵,用來控製方向。盡管我是個笨拙的造船匠,可是我知道這種東西非常有用,甚至是不可或缺的,所以不辭勞苦地全力以赴,最後終於把它做成了。再加上我所做的種種宣告失敗的嚐試,我認為這項工作所消耗的力氣不亞於造船這項工程。

所有這些都完成之後,我就把跟這艘小船相關的航行知識教給我的仆人星期五。盡管他劃獨木舟是一把好手,但是對怎麼使用帆和舵就一竅不通了。他見我通過操縱舵讓小船在海上來去自如,又見船帆隨著航道的改變順風換舷,一會兒這邊灌滿了風,一會兒那邊灌滿了風,不由驚呆了。不過,我教了沒多久,他就摸熟了這些東西,成了一個老練的水手。隻有羅盤這個東西,我始終無法讓他弄懂怎麼使用。不過話說回來,這一帶很少遇到多雲的天氣,幾乎從來不起霧,基本上用不到羅盤,反正夜晚總能看到星星,白天總能看到海岸。隻有雨季例外,不過雨季沒有人會出門,不管是走陸路還是水路。

我困在這個地方已經是第二十七個年頭了,雖然最後這三年有星期五陪著我,日子過得和以前大不相同,似乎不應該算在裏麵。我懷著跟最初同樣的感激之情,度過了我的登陸紀念日。如果說我最初應當感激上帝的憐憫,現在就更加應當感激涕零,因為現在我不僅有更多的證據證明上天對我的關愛,而且有很大的希望脫離苦難。我心中十分堅定地認為,脫離苦難的日子就在眼前,要不了一年時間我就會離開這裏。盡管如此,我還是像往常那樣,繼續耕作畜牧,照樣刨地、種莊稼、修籬笆,照樣采葡萄、曬葡萄幹,和以前一樣幹著必須幹的活兒。

雨季就要到了。雨季一來,我就很少出門。為此,我要先盡可能地把我們的新船安置妥當。我們把它開進我以前卸木筏的那條小河,然後趁著漲潮的時候把它拖上岸。我吩咐星期五挖了一個小船塢,大小剛好能容下那隻小船,深度剛好夠放水進去讓它浮起來。然後,等潮水退去,我們又在船塢口上築了一道堅固的堤壩,以防潮水湧進來。這樣一來,就算海潮上漲,船也是幹的。為了遮雨,我們又在船上麵密密麻麻地鋪了很多大樹枝,就像茅草屋的屋頂,把它嚴嚴實實地蓋在下麵。就這樣,我們等候著十一月和十二月的到來——我計劃在那兩個月去探險。

令人舒適的季節就快到了。隨著天氣逐漸好轉,我打算探險的心思又活絡起來,天天都忙著為航行做準備。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儲備起相當多的糧食以供航行之用。我計劃在一兩個星期內掘開船塢,放船下水。一天早上,我一邊忙著做這些事,一邊吩咐星期五去海邊看看能不能抓一隻海龜回來。一般情況下,我們一周去抓一次海龜,好弄來龜蛋和龜肉。星期五去了不多會兒,就飛奔著跑了回來,而且一縱身跳進我的外牆,仿佛腳都不沾地似的。我還沒來得及開口問他,他就大聲衝我嚷道:“主人,主人,糟糕了!不好了!”我說:“怎麼了,星期五?”他說:“那邊,那裏,一個,兩個,三個獨木舟!一個,兩個,三個!”我聽他這麼說,還以為有六隻獨木舟呢。再一問,原來隻有三隻。我說:“嗯,星期五,不要害怕。”我盡我所能給他壯膽,可是發現這個可憐的家夥實在嚇得要命,因為他一心以為那些人是來找他的,而且會把他切成一塊一塊吃掉。可憐的家夥渾身抖得像篩糠,我都不知道該拿他怎麼辦了。我竭盡所能安撫他,並告訴他,我麵臨的危險並不比他小,他們肯定會把我也吃掉。我說:“不過,星期五,我們必須下定決心跟他們打一仗。你能打嗎?”他說:“我可以打槍,可是他們來了很多很多人。”我說:“那也不要緊,我們的槍就算打不死他們也會把他們嚇跑。”接著我又問他,如果我下定決心保護他,他會不會保護我,會不會和我站在一起,聽從我的命令。他說:“你叫我去死我都會去,主人。”於是,我拿了一大杯朗姆酒遞給他。我的朗姆酒喝得很省,所以現在還剩很多。等他把酒喝下去,我叫他去把我們平時隨身攜帶的那兩支鳥槍拿來,並裝上手槍子彈那麼大的大號獵槍子彈。接著我拿來四支火槍,每支都裝上兩顆氣槍子彈和五顆小子彈,又給兩把手槍各裝了一對子彈。然後,我像往常那樣,在腰間掛上那把沒有刀鞘的大刀,並把斧頭交給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