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孫漂流記007(3 / 3)

做好這些準備之後,我便拿上望遠鏡跑到山坡上,想看看能發現什麼情況。我從望遠鏡裏一眼就看到一共有二十一個野人、三個俘虜和三隻獨木舟。看樣子,他們來這兒就是為了用這三個活人開慶功宴。這真是一種野蠻的宴會,可是正如我之前說過的那樣,對他們來說,這不過是家常便飯。

我還發現,他們這次登陸的地點,不是上次星期五逃走時他們幹那些勾當的地方,而是更靠近我那條小河。那一帶海岸很矮,而且有一片茂密的樹林幾乎一直延伸到海邊。我對這群暴徒這種毫無人性的惡行深惡痛絕,眼前所見不由令我義憤填膺。我跑下山坡,回到星期五跟前,告訴他,我決心衝下去把他們殺個一幹二淨,問他肯不肯跟我一起去。此時他的恐懼已經消失了,因為喝了朗姆酒,精神也振作了一點兒。聽了我的話,他十分振奮,並且再次向我表示,就算我叫他去死他都情願。

我懷著滿腔怒火,先像以前那樣,把裝好彈藥的武器分作兩份,然後把一把手槍遞給星期五,讓他別在腰帶上,再把三支長槍交給他,讓他扛在肩上。我自己也拿了一把手槍和三支長槍。我們就這樣全副武裝出發了。我往口袋裏揣了一小瓶朗姆酒,然後把裝著火藥和子彈的大口袋交給星期五。至於作戰部署,我嚴令星期五緊跟在我身後,沒有我的命令,不得亂動,不得開槍,不得采取任何行動,也不許開口說話。我端著這副姿態,往右繞了大半圈,足足有一英裏的路,以穿過小河,鑽進樹林。這樣,我就可以在他們發現我之前讓他們進入我的射程內。我用望遠鏡觀察過,知道這很容易。

我走著走著,以前的想法又回到我的心頭。我的決心漸漸有些動搖。我倒不是害怕他們人多,因為他們就是一些連武器都沒有的壞蛋,哪怕單槍匹馬,我都比他們更占優勢,而是突然想到:我有什麼必要、什麼理由非要讓自己雙手沾滿鮮血,非要去襲擊那些從來沒有也無意對我犯下罪行的人?對我來說他們是無罪的,他們那種野蠻的風俗也隻是他們自己的不幸,隻能證明上帝拋棄了他們,讓他們那一帶部族停留在愚昧和殘忍的狀態。上帝並沒有召喚我去做他們行為的評判人,更沒有叫我去做上帝律法的執行者。不管什麼時候,隻要他認為合適,肯定會親自動手,對他們全民性的罪行施以全民性的懲罰。不過,這跟我毫不相幹。的確,星期五這麼做倒是名正言順,因為他本來就和那些人是仇敵,跟他們處於交戰狀態。他去襲擊他們是合法的,但是我就另當別論了。我一邊走,一邊琢磨這些東西,心中糾結不已,最後決定先到近前去觀察一下他們野蠻的宴會,然後按照上帝的指示見機行事。除非出現新的情況,讓我更有理由動手,否則我決不插手幹涉。

下定決心後,我便走進樹林,星期五小心翼翼、悄然無聲地緊跟在我身後。我一直走到樹林的邊緣才停下腳步。這裏距離他們很近,中間隻隔著林子的一角。我悄悄把星期五叫過來,指著林間一棵大樹叫他過去看看,如果能看清楚對方的情況就來告訴我。他乖乖去了,不一會兒就回來告訴我,從那兒可以看得很清楚:他們正圍著火堆,吃其中一個俘虜的肉,另一個被捆著手腳扔在離他們稍遠的沙灘上。他說,接下去他們肯定要把他殺掉。聽了這話,我不由怒火中燒。他還告訴我,那個俘虜不是他們部落的人,而是他以前跟我說過的、坐著小船流落到他們那裏的長胡子的人。我一聽是長胡子的白人,心中大為驚駭,便走到那棵樹跟前,用望遠鏡去看,果然清清楚楚地看到一個白人躺在沙灘上,手腳被菖蒲或者燈芯草之類的東西縛著。我還看出他是歐洲人,身上穿著衣服。前麵還有一棵樹,樹前麵有一片小灌木叢,比我所在的地方距離他們更近,能近五十碼左右。隻要繞一小段,就可以到樹下,而且不會被他們發覺,那我和他們之間的距離就剩下不到一半的射程。於是,我強壓著心頭的怒火(我這會兒已經怒不可遏了),往回走了二十來步,繞到灌木叢後麵,靠著那片灌木的掩護一路走到那棵樹下麵。接著,我爬上一片小小的高地,這裏距離他們隻有八十碼遠,可以把他們的一舉一動看得一清二楚。

我知道現在刻不容緩,因為我看到其中十九個可怕的暴徒你挨著我、我挨著你坐在地上,並派另外兩個人去宰殺那個可憐的基督徒,說不定會把他一條胳膊一條腿地拿到火上去烤。我看到他們彎下腰去解捆在他腳上的東西,便扭頭對星期五說:“星期五,你要聽我的命令行事。”星期五說他一定會的。我說:“那好,星期五,你看我怎麼做就怎麼做,不要有絲毫偏差。”說完,我把一支火槍和那支鳥槍都放在地上,星期五也依樣畫葫蘆把鳥槍和一支火槍放在地上。我用剩下那支火槍向那些野人瞄準,並吩咐星期五也照做,然後問他準備好沒有。他說:“好了。”我說:“那就開槍吧。”話音未落我就開了槍。

星期五槍法比我強得多,這一輪,他打死兩個,打傷三個,我隻打死一個,打傷兩個。不用說,那些野人嚇得魂飛膽裂,沒有中彈的全都跳了起來,登時也不知道該往哪裏跑,該往哪裏看,因為他們不知道這場災禍是從何處而來。星期五眼睛緊盯著我,以保證按照我的吩咐,看清楚我的一舉一動。我打完第一輪,便把火槍扔在地上,拿起那支鳥槍。星期五也跟著扔掉火槍拿起鳥槍。他看見我扳上扳機瞄準,也跟著扳上扳機瞄準。我說:“星期五,你準備好了嗎?”他說:“好了。”我說:“那就以上帝之名給我打!”說著,我又朝著那群驚慌失措的畜生打了一輪,星期五也跟著打了一輪。因為我的鳥槍裏麵裝的都是獵槍子彈和小子彈,所以隻放倒了兩個,但是打傷了很多。他們絕大多數都身受重傷,渾身是血,嚇得抱頭鼠竄,瘋了似的又嚷又叫。不一會兒,又有三個跟著栽倒下去,隻不過還沒有完全死掉。

我把打完子彈的鳥槍放下,把那支荷彈的火槍拿起來說:“星期五,跟我來。”星期五勇敢地跟在我身後,我帶著他從樹林裏衝了出去,他緊跟著我。當我感覺他們看見我的時候,我就馬上大聲呐喊起來,並叫星期五也跟著大聲呐喊。我一邊喊,一邊拚命向前飛奔(其實我跑得並不算特別快,因為身上的武器實在太重了),徑直朝那個可憐的受害者跑過去。我之前說過,那個人躺在那群野人圍坐的地方和大海之間的沙灘上。此時,剛才那兩個打算宰殺他的屠夫早在聽到第一輪槍響的時候就嚇得把他丟在那裏朝著海邊逃走了。他們跳進獨木舟,剩下那群人當中也有三個朝那邊跑去。我回頭吩咐星期五去追,並招呼他朝他們開槍。他馬上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向前飛奔了大約四十碼,跑到近前,朝他們開槍。我以為他把那幾個人全都打死了——因為我看到他們在小船裏倒成了一堆,可是我看到有兩個人馬上又坐了起來。盡管如此,他也打死兩個,打傷一個,那個受傷的倒在艙底,看樣子已經死了。

星期五朝他們開槍時,我拔出匕首,割斷捆著那個可憐的受害者的菖蒲草,並給他的手腳鬆了綁,然後扶著他站起來,用葡萄牙語問他是什麼人。他用拉丁語回答說[59]:“基督徒。”可是他太虛弱了,而且頭昏眼花,幾乎站都站不住,也說不出話來。我從口袋裏掏出那瓶酒遞給他,示意他喝兩口,他乖乖地喝了兩口。我又遞給他一片麵包,他也吃了。然後,我便問他是哪國人。他說:“西班牙人。”他精神稍稍恢複了一些,便盡其所能地朝我做著各種手勢,表示他對我的救命之恩有多麼感激涕零。我把自己會說的西班牙語統統搬了出來:“先生,我們回頭再說,現在打仗要緊,要是你還有力氣,就拿著這把手槍和這把劍去衝殺吧。”

我爬上一片小小的高地,這裏距離他們隻有八十碼遠,可以把他們的一舉一動看得一清二楚。

他感激地接過武器。武器一到他手裏,就仿佛給他注入了新的活力。他像複仇之神一般,憤怒地撲向那些仇敵,一下子砍倒兩個,並將他們剁成幾塊。事實上,這場進攻打了對方一個措手不及。那些可憐的家夥聽到我們的槍聲驚懼不已,被嚇得癱倒在地,根本就顧不上逃命,隻能拿血肉之軀來抵抗我們的槍彈。小船上被星期五打中的那五個人就是如此。他們當中的確有三人是因中彈倒地,可是另外兩個是被嚇得一頭栽倒的。

我手裏端著那支槍,沒有開火,因為我把我的手槍和劍給了那個西班牙人,要保留一支裝好子彈的槍。我喊星期五跑回樹林去,到我們第一次開火的地方把那些裝好彈藥的武器拿過來。他立即飛跑回去取了來。我把我的火槍遞給他,然後坐下來把所有的槍支都裝上子彈,並招呼他們如果需要用槍隨時到我這裏來拿。就在我裝彈的時候,西班牙人和一個野人廝殺了起來。那個野人手裏拿著一把大木刀(就是之前他們準備用來殺他的那種武器,要不是我阻止早把他給殺了),而西班牙人雖然身體虛弱,卻極其勇猛,已經在野人的腦袋上狠狠地砍了兩刀。可是野人長得五大三粗,而且十分彪悍。隻見他把西班牙人撲倒在地(因為西班牙人此時非常虛弱),並用力絞他手中的劍,想奪過去。我急忙跑過去幫忙,可是別看西班牙人被壓在底下,他當機立斷,放開手中的劍,從腰間拔出手槍,不等我近前,就一槍打穿了那個野人的身體,結果了他的性命。

星期五趁機朝那群四散逃命的野人追去,他沒拿槍,隻帶著那把斧頭。他先舉起斧頭砍死了剛才那三個中彈倒地的可憐蟲,然後把追得上的家夥殺了個精光。西班牙人來找我拿槍,我給了他一把鳥槍。他端著那把槍去追其中兩個野人,並打傷了他們。可是他跑不動,隻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逃進樹林。星期五追進樹林,砍死一個,另一個異常敏捷,逃過星期五的追殺,不顧身受重傷,奮力跳進大海,拚命向獨木舟上剩下的那兩個野人遊過去。二十一個人當中,隻有那三人和那個生死不明的人從我們手中逃走。其餘人等記述如下:

我們在樹林裏第一輪開槍打死的:      3人

第二輪開槍打死的:            2人

星期五打死在船上的:           2人

受傷後被砍死的:             2人

受傷後被砍死在樹林裏的:         1人

西班牙人殺死的:             3人

因受傷在各處斃命或被星期五追上殺死的:  4人

坐上小船逃走的(其中1人生死不明):     4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共計                 21人

小船裏的那幾個人拚命劃著船,想逃出我們的射程。星期五朝他們開了兩三槍,但是我看見他一個都沒打中:若是我肯用對方的小船去追擊,星期五肯定會欣然從命。而我確實也對他們逃走深感憂慮,生怕他們把消息帶回部落去,說不定到時候他們會帶上兩三百艘獨木舟卷土重來,到時候對方光是靠著人數上的優勢都能把我們給吞沒了,所以我也同意出海去追敵。我朝其中一艘小船跑去,並招呼星期五跟上來。可是跳進小船後,我意外發現一個可憐的家夥手腳被捆著躺在裏麵,跟那個西班牙人一樣束手待宰。他因為從頭到腳都被緊緊捆著,無法抬起頭來朝船舷外麵看,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此時已經嚇得半死,而且捆得那麼緊,還捆了那麼久,這會兒隻剩下一口氣了。

我立刻把捆著他的菖蒲草割斷,想把他扶起來,可是他坐不起身,也說不了話,隻可憐巴巴地呻吟著,多半是以為給他鬆綁是要殺他呢。

這時,星期五湊了過來,我便吩咐他告訴那個可憐的野人,他已經得救了,並把酒瓶掏出來,叫他給那個可憐的野人喝兩口。那個野人喝了酒,又聽到自己獲救的消息,便振作起來,在小船裏坐起身來。可是,星期五聽到他說話的聲音,又細看了他的臉,立刻撲上去又是吻又是抱,又是哭又是笑,又是叫又是蹦,又是跳又是唱,接著又大哭起來,絞著兩隻手,捶打自己的臉和腦袋,接著又唱又跳,活像發了瘋似的,那副樣子不管誰看了都會感動得流下眼淚。過了好半天,我才讓他稍稍平靜下來,告訴我究竟怎麼回事,不料那人竟然是他的父親。

這可憐的野人看見自己的父親,看見父親死裏逃生後,不由欣喜若狂,流露出極其濃烈的孺慕之情,我看到之後內心的感動實在難以言表。不止如此,他們父子重逢後他發自深情的種種誇張的行為,我連其一半都描述不出來。隻見他一會兒跳上小船,一會兒又跳下來,上上下下不知跑了多少趟。每次上船後他都會在父親身旁坐下,張開雙臂,把父親的腦袋抱在胸前,一抱就是半個小時,然後捧起父親被捆得麻木僵硬的手臂和腳踝不停地揉搓。我見此情景,便從酒瓶裏倒出一些朗姆酒給他,叫他用酒去搓,效果果然非常好。

這麼一來,我們就沒能再去追那艘獨木舟上的那幾個野人,此時他們已經劃出很遠,幾乎看不見蹤影了。其實沒有去追反而是我們的運氣,因為不到兩個小時,海上便刮起了大風,而那些野人估計才走了四分之一的路。風刮得非常猛烈,整整刮了一夜,而且是西北風,對他們來說正是逆風,我推測他們的小船就算不出事也到不了自己的海岸。

不過還是回過頭來說星期五吧。此時他正圍著父親忙得不可開交,我都不忍心把他叫走。等覺得他可以離開一會兒的時候我才喊他過來。他跳著笑著跑過來,高興到了極點。我問他有沒有給他父親麵包吃。他搖搖頭說:“沒有,醜家夥自己吃光了。”於是我從自己特意帶來的小袋子裏掏出一塊麵包遞給他,還給他倒了點兒酒讓他喝,可是他連嚐都不肯嚐,全部拿去給了他父親。我口袋裏還有兩三串葡萄幹,便給了他一把讓他給父親吃。他剛把葡萄幹遞給父親,我就看到他跳出小船,像中了邪似的飛奔而去,而且跑得那麼快(我從來沒見過跑得那麼快的人),仿佛一瞬間就不見了蹤影。我在後麵又喊又叫,可他還是頭也不回地跑走了。不到一刻鍾的工夫,我看到他又跑回來了,隻不過速度沒有剛才跑走的時候那麼快。等他靠近後我才發現,他之所以沒剛才那麼快,是因為手裏拿著東西。

等他來到跟前我才發現,原來他跑回家去拿了一隻瓦罐,給他父親取了一些清水,還帶來兩塊麵包。他把麵包給我,不過清水是給他父親取的。正好我也很口渴,便喝了一點兒。他父親喝了水之後精神好多了,比我給他喝的那些酒效果更好,因為他是渴得快要昏過去了。

等他父親喝過水,我大聲問他罐子裏還有沒有水。他說:“有。”我便吩咐他給那個可憐的西班牙人也喝點兒,因為那個西班牙人和他父親一樣渴得厲害。我把星期五帶來的麵包拿出一片,讓星期五給他吃。他現在非常虛弱,正躺在草地上一棵大樹底下休息。他的四肢也因為被捆得太緊又僵又腫。他看到星期五拿著水朝他走去,便坐起來喝了幾口水,又拿過麵包開始吃。我看到後走到他跟前,給了他一把葡萄幹。他抬起頭來望著我的臉,流露出非常感激的神情。可他實在太虛弱了,盡管剛才打鬥的時候拚盡了全力,現在卻站都站不起來了。他腳踝實在腫痛得厲害,一連嚐試了兩三次都沒能站起來。我叫他坐著別動,並吩咐星期五就像給他父親揉搓手腳那樣,用朗姆酒替他揉搓腳踝。

我發現,那個孝順而可憐的家夥在這邊每兩分鍾(甚至還不到兩分鍾)就扭頭去看,看他父親是不是還以同樣的姿勢坐在原來的地方。最後,他發現父親不見了,立刻跳了起來,一句話都沒說就飛也似的朝他父親跑去,你簡直都看不到他腳沾地。他過去一看,原來他父親隻是為了舒展一下手腳而躺下了,才又跑回我跟前。見此情形,我便對那個西班牙人說,要是可以,就讓星期五把他扶上小船,然後帶他回我們的住處,由我來照顧他。可是星期五那個力大如牛的家夥二話不說就把他扛了起來,背到小船跟前,腳朝裏輕輕地放到船舷邊上,又把他抱起來往裏挪,讓他挨著自己的父親躺好。然後,他走出船艙,把小船推到水裏,沿著岸邊向前劃。盡管風很大,但他劃得比我在陸地上走得還快。他把他們兩人安全送入我們那條小河,然後把他們留在河裏,自己去取另一條獨木舟。我在半路上碰到他,便問他到哪兒去,他告訴我:“再去取小船。”說完便像一陣風似的跑走了,比任何一個人或者一匹馬跑得都要快。我剛走到小河邊,他就把另一條獨木舟劃進了小河。他先把我渡過小河,然後又把我們的新客人扶下船。可是那兩個人都走不動,可憐的星期五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隻好開動腦筋想辦法。我把星期五叫過來,並吩咐那兩個人先坐在岸邊等著。不一會兒,我便做出了一副類似於擔架的東西讓他們躺在上麵,然後和星期五一前一後抬著他們往前走。可是,來到圍牆外麵後,我們比剛才更為難了,因為不可能把他們抬過牆去,而我又決計不肯拆毀圍牆。於是,我又開始動手幹活,和星期五花了不到兩個小時的時間搭了一頂很氣派的帳篷。帳篷頂上蓋著舊帆布,帆布上又鋪了樹枝,就搭在我們的外牆和我種的那片幼林中間的空地上。我們還用鬆軟的稻草給他們做了兩張床,上麵各鋪一條毯子當褥子,再加一條毯子做蓋被。

現在我的島上有了居民,我覺得自己有了不少百姓。我時常開心地想自己多麼像個國王。首先,整個島嶼都是完全屬於我的財產,所以我擁有無可置疑的統治權。其次,我的臣民對我絕對服從,我是全權統治者和賜律者。他們的性命都是我救下的,倘若有必要,他們都願意為我獻出生命。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我們雖然有三個臣民,卻分屬三種不同的宗教。星期五是新教徒,他的父親是異教徒、是食人族,西班牙人卻是天主教徒。可是,我的領地內允許信仰自由。不過這是題外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