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宋子文在蔣政權裏任外交部長。國民黨政府從成立到垮台幾乎都是在風雨飄搖中,內憂外患,焦頭爛額。弱國無外交,在這樣的時候出任外長,應該說沒有什麼故事,但故事恰恰在他的身上發生了。
一九四五年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接近尾聲,美、英、法三巨頭在雅爾塔開會,決定蘇聯出兵東北,同時默許外蒙古獨立,實際是投入蘇聯的懷抱。國民黨政府大驚,派宋子文帶團赴蘇交涉。斯大林態度蠻橫,絕不讓步。蔣隻得去電指示,以蘇支持國民黨、不支持共產黨等為條件,同意外蒙獨立。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在莫斯科簽字。宋子文認為,日寇未退,外蒙又失,怎麼向國人交代?拒不簽字,並提出辭職。後來這個條約由新接任的外長王世傑代表中國簽字。
弱國無外交,但不一定沒有硬臣。當一國之勢較弱又無法立即扭轉時,吃點虧是沒有辦法的。但至少在外交上要伸張正義,要有人來出來表現一股正氣,以存民族精神的火種。楚雖三戶能亡秦,隻要這口氣在,國失亦可複得。曆史上也有許多弱國強臣的例子,最著名的是藺相如使秦。秦強趙弱,秦王以勢壓人,既想要和氏璧又不給土地,藺就做持璧撞柱狀說:“你不踐約,我人玉俱碎!”秦王無法,藺完璧歸趙。當此時也,席前柱下,已與秦強趙弱無關,隻有正邪之辨、曲直之別和使者的膽量大小、人格高低之分了,這時贏的是一口氣。其他如文天祥使元,曾紀澤使俄莫不如此。外交上有一句話:“不辱使命。”就是不辜負重托,不丟國格。相反,有時強國也有懦臣,雖理在勢在,還是要奴顏婢膝。儒家修養中有一句話:達則兼顧天下,窮則獨善其身。這個“獨善其身”不是保官、保命、保妻子、保既得利益,而是保住人格的底線。宋子文在外長任上沒有簽這個條約,雖沒有保住疆土,但保住了正氣,保住了外交的麵子。當然,形格勢禁,作為弱國總得有人去低頭來簽字。但讓別人去簽好了,我這個外長不能簽,而且立即就辭,羞於留任其職。相信他做出這個決定是仔細權衡過的,辭去外長是件大事,這一要冒輿論壓力,二要得罪蔣和政府,三要丟了飯碗。但這對個人來說是一種守節,對國家來說也是一種對外的抗議。高官、厚祿、大權,苟非吾意之所合,一刻而不留。雖然,宋子文完全可以不這樣做,他已盡了力,又是受命而為,不辭職也沒有人指責,但是他良心上過不去。
在民國精神中有一個亮點,就是人格精神的獨立,不合我意就辭職而去。這在此前的封建社會不多,君臣綱紀甚嚴,還沒有這個氛圍;在之後的新中國也不多,先是無限服從,馴服工具;後又跑官保官,保既得利益。民國正當舊專製之打破,如“文革”之新專製還未成,大局雖亂,精英層的人格精神卻還頗有幾分靚麗。一九二九年,劉文典任安徽大學校長,恰逢學潮,蔣介石召見卻不讓座,問:“你是劉文典麼?”劉怒:“‘文典’是長輩叫的,不是哪個都有資格叫的!”蔣拍桌子道:“無恥文人!你慫恿赤黨分子鬧事,該當何罪?”劉大喊:“寧以義死!不苟且生!”欲向蔣介石撞去,幸被侍衛擋住。那時,無論是政界還是學界一言不合便辭職而去是平常事。本來,人一落地就有了生命,以後為了生活又謀一份職業,對官員來說這就是政治生命,一個官原來有兩條“命”!但是人在官場身不由己,矛盾複雜,諸事紛繁,常逆我心。為表明心跡,到關鍵時刻除申明立場,據理力爭外,有兩個極端之法:一是辭職,自絕政治生命;二是自殺,寧死不從。一不要官,二不要命,還我清白,守住人格。“文化大革命”中自殺的多,辭職的卻沒有。因為政治生命這張牌早被人收走,你連以職相拚、相抵的資本也沒有了,隻剩下以死明誌。劉少奇在被鬥之初就提出帶著家人回湖南或延安種地,但不得批準。政治猛於虎,宦海難自主。一個人,當你能自由表達意見時你不表達,就被綁上了戰車;當你還能辭職跳車時你不跳,就被緊緊挾裹;當你連自殺的可能都沒有時,就隻有任人折磨了。
本來,這做官與做人說是一回事,又不是一回事。當官職之事符合自己的做人標準時就做官,這時官是實現人格精神的道具,做人做官是一回事;當官職之事有礙個人的做人底線時就去官辭職,保持人格獨立,這時做人與做官就是兩回事。而人格精神總是超時空的,它會大大超越官職這個道具,而永留史冊,任人評說。宋子文是曾跟著蔣政權反共反人民的,也曾留下罵名,但他絕不賣國,一事不合就憤而辭職,不保官求榮,隻這一點就振聾發聵,足可存於青史了。試看現在的官員,雖然嘴上常發著牢騷,可有哪一個肯辭職明誌?當然也有“辭職”的,但多是因貪汙、失職的“被辭職”,真正堅守自己的做人操守,有思想而主動辭職的鮮有所聞。可見官風日下,獨立人格精神之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