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中夢話(二)(3 / 3)

四、這篇是順筆寫去,信口開河,所以沒有題目

英國近代批評家Bailey教授在他那本《密爾敦評傳》裏主張英國人應當四十歲才開始讀《聖經》。他說,英國現代的教育製度是叫小孩子天天念《聖經》,念得不耐煩了,對《聖經》自然起一種惡感,後來也不去看一看裏麵到底有什麼真理隱藏著沒有。要等人們經過了世變,對人生起了許多疑問,在這到處都是無情的世界裏想找同情和熱淚的時候,那時才第一次打開《聖經》來讀,一定會覺得一字一珠,舍不得放下。這是這位老教授的話。《聖經》我是沒有從頭到底讀過的,而且自己年紀和四十歲也相隔得太遠,所以無法來證實這句話。不過我覺得Bailey這話是很有道理的,無論什麼東西,若使我們太熟悉了,太常見了,它們對我們的印象反不深刻起來。我們簡直會把它們忘記,更不會跑去拿來仔細研究一番。誰能夠說出他母親麵貌的特點在哪裏,那個生長在西湖的人會天天熱烈地欣賞六橋三竺的風光。婚姻製度的流弊也在這裏。Richard King說:“為愛情而犧牲生命並不是件難事,最難的是能夠永久在早餐時節對妻子保持種親愛的笑容。”記得Hazlitt對於英國十八世紀歌詠自然的詩人Cowper的批評是,“他是由那剪得整整齊齊的籬笆裏,去欣賞自然……他戴雙很時髦的手套,和‘自然’握手”。可是正因為Cowper是個城裏生長的人,一生對於“自然”沒有親昵地接觸過,所以當他偶然看到自然的美,免不了感到驚奇,感覺也特別靈敏。他和“自然”老是保持著一種初戀的熱情,並沒有和“自然”結過婚,跟著把“自然”看得冷淡起來。在鄉下生長,卻居然能做歌詠自然的詩人,恐怕隻有Burns,其他讚美田舍風光的作家總是由烏煙瘴氣的城裏移住鄉間的人們。Dostoivsky的一支筆把齷齪卑鄙的人們的心理描摹得窮形盡相,但是我聽說他卻有潔癖,做小說時候,桌布上不容許有一個小汙點。神秘派詩人總是用極顯明的文字,簡單的句法來表明他們神秘的思想。因為他們相信宇宙是整個的,隻有一個共同的神秘,埋伏在萬物萬事裏麵。William Blake所謂由一粒沙可以洞觀全宇宙也是這個意思。他們以為宇宙是很簡單的,可是越簡單,那神秘也更見其奧妙。越是能夠用淺顯文字指示出那神秘,那神秘也越遠離人們理智能力的範圍,因為我們已經用盡了理智,才能夠那麼明白地說出那神秘;而這個最後的神秘既然不是緣於我們的糊塗,自然也不是理智所能解決了。詩文的風格(style)奇奇怪怪的人們多半是思想上非常平穩。Chesterton頂喜歡用似非而是打筋鬥的句子,但是他的思想卻是四平八穩的天主教思想。勃朗寧的相貌像位商人,衣服也是平妥得很,他的詩是古怪得使我念著就會淌眼淚。Tennyson長發披肩,衣服鬆鬆地帶有成千成萬的皺紋,但是他那In Memoriam卻是清醒流利,一點也不糊塗費解。約翰生說Goldsmith做事無處不是個傻子,拿起筆就變成聰明不過的文人了。……這麼老寫下去,離題愈離愈遠,而且根本就是沒有題目,真是如何是好,還是就這麼收住罷!

寫完了上麵這一大段,自己拿來念一遍,覺得似乎有些意思。然而我素來和我自己寫的文章是“相視而笑,莫逆於心”的。這也是無可奈何之事也。

五、兩段抄襲,三句牢騷

Steele說:“學來的做壞最叫人惡心。”

Second-hand vice,sure,of all is most nauseous,From‘The Characters of a Rake and a Conquet’Dostoivsky的《罪與罰》裏有底下這一段話:

拉朱密興拚命地喊:“你們以為我是攻擊他們說瞎話嗎?一點也不對!我愛他們說瞎話。這是人類獨有的權利。從錯誤你們可以走到真理那裏去!因為我會說錯話,做錯事,所以我才是一個人!你要得到真理,一定要錯了十四回,或者是要錯了一百十四回才成。而且做錯了事真是有趣味;但是我們應當能夠自己做出錯事來!說瞎話,可是要說你自己的瞎話,那麼我要把你愛得抱著接吻。隨著自己的意思做錯了比跟著旁人做對了,還要好得多。自己弄錯了,你還是一個人;隨人做對了,你連一隻鳥也不如。我們終究可以抓到真理,它是逃不掉的,生命卻是會拘攣麻木的。”

因此,我覺得打麻將比打撲克高明,逛窯子的人比到跳舞場的人高明,姑嫂吵架是天地間最有意義百聽不倦的吵架——自然比當代浪漫主義文學家和自然主義文學家的筆墨官司好得萬萬倍了。

“醉中夢話”是我兩年前在《語絲》上幾篇雜感的總題目。匆匆地過了兩年,我喝酒依舊,做夢依舊,這仿佛應當有些感慨才是。然而我的心境卻枯燥得連微喟一聲都找不出。從前那篇“醉中夢話”還有幾句無聊口號,現在抄在下麵:

“生平不大喝酒,從來沒有醉過,並非自誇量大,實在因為膽小,哪敢多灌黃湯。夢是夜夜都做,夢中未必說話,‘醉中夢話’雲者,裝糊塗假癡聾,免得‘文責自負’。”

十八年十二月十日於真茹。

(《春醪集》,一九三〇年三月上海北新書局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