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國大學及其自治狀況的研究(1 / 3)

(一)法國大學概況

博克曾經用“自治”“競爭”和“反應能力”來描述美國大學的高等教育製度,如果我們也試圖用相似的方法來描述法國高等教育製度,那應該就是“雙軌”和“集權”。

從曆史上看,每當政府試圖賦予高等教育新的使命時,為了避開大學中強大的保守勢力,便建立一種新的高等教育機構,從弗朗索瓦一世的法蘭西學院(Collège de France)到文藝複興時期的高中(Collège),從路易十四建立的學士院(Académie)到大革命和第一帝國時期的“大學校”,以及1870年戰後的“高等專科學校”、1966年設立的“大學技術學院”,這些機構的設置使得法國高等教育的圖景呈現出特別的複雜性。研究習慣將法國的高等教育劃分為短期教育和長期教育兩類,前者主要是指“大學技術學院”(IUT)和“高級技術員班”(BTS),後者則是指大學和“大學校”[1]。

法國大學承擔著國家大眾高等教育的職責,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凡是具有高中畢業會考文憑或同等學力證明者都可以申請進入大學,大學不設立淘汰考試。法國大學學科設置較為廣泛,實行寬進嚴出政策[2],頒發具有同等價值的國家文憑。目前,法國共有87所大學,均隸屬於法國高等教育與研究部[3],另外還有阿爾比大學教研中心(CUFR Albi)和尼姆大學教研中心(CUFR Nimes),屬於即將通過審核升級為大學的準大學高等教育機構。2006年,法國大學按照“博洛尼亞進程”的規定完成了LMD(本科—碩士—博士)3—5—8學製改革[4]。“大學校”與大學構成法國高等教育的雙軌,是高等精英教育的代表,包括高等工程師學院、高等商學院、建築設計學院等。“大學校”始建於18世紀,最早是為政府行政機構和軍隊培養官員和工程師人才,後來又逐漸擴展到經濟等領域。高中畢業生需要經過兩年的“預科”學習並經過嚴格的選拔考試才能夠進入“大學校”。“大學校”的規模並不“大”,但師資力量強、教學質量高、以應用型學科為主,學生就業前景好。“大學校”的隸屬關係較為複雜,有的分屬於不同的中央部委(高等教育與研究部、國防部等),有的隸屬於某個工商協會,有的則是完全的私立學校。“大學校”與大學除了在招生方式、教學目的、專業設置等方麵有較大區別之外,在行政體製上也有很大不同,比如法國大學的校長是由校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而“大學校”的校長則是由教育部長根據校委員會推薦名單指定人選。

根據法國高等教育與研究部公布的數據,2011—2012年法國各類高等院校共有在校生總計2347800人,其中大學在校生1400387人。大學生注冊人數在2006—2008年連續三年走低,2009—2011年出現小幅回升,研究生注冊人數則出現增加的趨勢[5]。根據OECD的報告,最近三十年,法國25~34歲年齡段人口中擁有高等教育文憑的占同年齡段人口的38%,由過去的第20位上升到現在的第10位;但獲得大學文憑(包括大學學士、碩士及工程師文憑)的人數隻占同年齡段人口的22%,低於OECD平均水平(24%)或美國的30%。究其原因是法國大學本科學業成功率過低,據統計,在100名大學注冊生中,隻有64%可以最終取得一項至少相當於學士等級的文憑,15%轉讀大學技術學院或高級技術員班,其餘21%則拿不到任何文憑。

法國高等教育的另一特點就是大學與研究機構長期處於割裂的狀態。1939年為了滿足高強度的科研項目要求,法國政府成立了國家科研中心(CNRS),後來還陸續建成了國家健康與醫學研究院(IMSERM)、國家原子能所(CEA)等機構。這些專業研究單位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卻也同時削弱了大學的研究力量(國家80%的研究經費都撥給了科研機構;法國前15名大學隻占有15%大學研究經費,而在英國這個數字為60%~70%),切斷了研究與成果轉化之間的天然鏈條(這一點完全不同於美國矽穀的發展模式)。2006年起,這種狀況在法國逐漸得到改善。2006年4月18日,法國議會通過了一項規劃法案決議設立“高等教育與研究中心(PRES)”,把各類公立或私立的高等教育機構聚合在這一組織框架下合並業務、共享資源、建立一個更為協調一致的係統。2007年3月,法國政府以政令的形式正式批準了該機構的成立。

(二)法國大學自治研究的不同視角

1.曆史的視角

曆史研究一直是認識一個國家高等教育本質的重要方法。迪爾凱姆(Emilie Durkheim)作為法國“年鑒史學”的前輩,在其《教育思想的演進》一書中考察了法國長達十幾個世紀的教育製度和觀念史,描述了中世紀大學“這些複雜的機構”與行會之間的關係,從曆史和社會學的角度解讀了現代大學自治的起源。專門研究法國大學的著作最早是在20世紀30年代,即聖·伊爾薩(St.D''''Irsay)的《法國及外國大學,從古至今》,隻可惜內容以記述史實為主,構不成體係。安托萬·普魯斯特(Antoine Prost)的研究彌補了教育史學上的空白,其著作諸如《法國教育:1800—1967》、《教育、社會與政治。法國教育史:從1945到今天》、《從曆史視角看法國教育》中都論及了法國大學的發展曆程。另外還有我國學者較為熟悉的雅克·維爾熱,其主編的《法國大學的曆史》記述了1968年前法國大學的發展,是重要的編年著作。法國著名百科叢書“我知道什麼?”(QUE SAIS-JE?)有兩本大學史普及讀物,《法國大學的曆史》(雅克·米諾Jacques Minot,1991)和《大學的曆史》(克裏斯多夫·夏爾Christophe Charles和維爾熱,2007),兩本短短一百多頁的小冊子時間跨度從中世紀到20世紀90年代,是了解法國大學自治鬥爭的參考資料。

21世紀初,巴黎政治學院教育社會學教授克裏斯蒂·穆斯蘭出版了《法國大學的長征》一書。這部高教史將法國大學的發展曆程分為大革命之前的舊製時期、“學院共和國”(1789—1968年)時期和1968年之後大學尋求自治重建身份三個階段,它選擇了大學治理模式演變的角度進行分析,是本研究重要的參考文獻。穆斯蘭認為法國大學最大的特征就是中央行政與學術(學科)的雙重集權,自1968年高等教育方向指導法確立了新的建校原則並逐步放權大學之後,雖幾十年的時間尚不足以撼動這種雙重集權的模式,但“大學”的自治和管理模式改革仍然取得了一定成果。

曆史學家金格拉(Yves Gingras)從科研的角度考察了法國大學職能的曆史變遷[6]。他認為洪堡的大學理念對於法國高等教育體係並未產生實質性的影響,法國長期保持著大學、“大學校”和科研機構三足鼎立、各行其道的局麵。雖然1968年法國高等教育研究實踐學院做出了將大學與科研實驗室聯係在一起的嚐試,但1939年設立的國家科學研究中心(CNRS)仍是在延續孔多塞(Condorcet)和紐曼(Newman)的教育與科研分離的理念。20世紀60年代法國大學出現了課題化管理,由於七八十年代科技的飛速發展及其成果轉化帶來的巨大生產力,國家開始嚐試與大學就科研項目訂立四年合同,後來四年合同才擴大到大學的整個戰略發展(教學、學生生活、國際合作、校園資產管理等)。1999年,法國又通過了《創新與科研法》將美國模式引入對大學研究人員的管理中。做過類似研究的比如還有阿爾芒·弗雷蒙(Armand Frémont)[7]和阿蘭·特諾伊(Alain Trannoy)[8]。

2.政策研究的角度

除了法國政府官方以及OECD對法國教育的政策分析報告[9]外,學者們也會從不同角度對法國高等教育政策展開研究。斯特拉斯堡大學教育學教授路易·勒格朗(Louis Legrand)曾為“我知道什麼?”叢書編寫過一本《教育政策》[10]。這本小冊子完全采用了政策分析的方法解讀了法國教育中的集權與分權、學校家庭與政府、教育係統的統一與分化。時隔16年,叢書又邀請了巴黎政治學院教授凡·讚騰(Van Zanten)從教育社會學的角度對法國教育政策進行了分析,隻可惜兩本書中涉及大學政策的內容有限[11]。

另外,學者們對戰後高等教育政策表現出更大的興趣。尼夫將戰後法國高等教育發展按照“向市場轉變”的不同形式劃分了三個不同的政策階段,並分析了每個階段的政策特征。安德裏·羅伯特(André Robert)在其《教育體製與改革》中以不同政治派別的教育政策為研究對象分析了戰後法國高等教育的發展,並指出,法國教育的一大特征就是政策隨著教育派別更迭頻繁,常常缺乏連貫性,導致改革效率低下。《總統的學校——從戴高樂到密特朗》(克洛德·勒利艾弗Claude Lelièvre和克裏斯蒂安·尼克Christian Nique)則以人物誌的形式記錄了戰後法國自戴高樂、蓬皮杜到戴斯坦和密特朗共四位總統的教育主張,並從社會學的角度對四個時期教育進行了評析。

有時人物傳記和自傳也會涉及對教育政策的介紹和分析,這種文獻往往會給人提供一種特殊的視角。比如《法魯法,廢除還是改革》以及巴黎政治學院出版的《阿蘭·薩瓦裏:政治與榮譽》都從教育部長的生活中挖掘出改革政策的背景。2010年出版的《大學,法國的一線生機》是巴黎二大校長根據自己的工作經曆記錄了法國大學改革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對現實改革的建議。2011年現任法國高等教育與研究部長瓦雷裏·貝克萊斯(Valérie Pécresse)亦推出自傳,講述自己作為女性政治家的曆程,其中也涉及她主持的法國大學自治改革。

3.治理結構的視角

1989年穆斯蘭和教育社會學家艾爾哈達·弗雷伯格(Ehrard Friedberg)共同出版了《尋找大學——法德兩國大學比較研究》。他們從比較的視角在德法兩國各考察了一所大學,花了兩年的時間共做了350次訪談,深入地研究了兩所大學的組織結構,細致全麵地呈現了兩國大學的治理情況。他們指出,在1968年“富爾法”頒布之後很長一段時間,學院的地位仍明顯高於大學,在兩國統治已久的“學院共和國”依舊存在,這種情況在法國則更為明顯。作者對書名的選擇用意亦深,“對於法國大學的教師—研究人員來講,‘大學’一詞毫無意義,或者就是貶義;在他們看來,‘大學’一級的行政模式過分拘泥於細枝末節,校委員會也無非是出於政治目的的擺設,而絕非有效的決策機構,沒人清楚它是用來做什麼的,為什麼要設置這樣一個機構。”[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