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家教育預算分配係統的發展
1.預算分配係統的初建
如何能夠公平透明地實現預算分配需要建立一套科學有效的製度。1971年,法國政府推出“高等教育活動成本分析與研究組”(GARACES)用以計算預算分配,其標準主要是大學生在校人數。然而70年代以來,法國大學入學率以每年2%~4%的幅度增長,並一直持續到1988年[8],GARACES的計算方法使得政府愈來愈無力承擔高等教育的巨額支出,隨著地方分權運動和合同製的實行,1991—1992年法國政府召集專家開發出新的預算計算係統,即SanRemo。SanRemo是法語“預算分配分析與分配係統”(Sysème analytique de répratition des moyens)的簡稱,1993年,這套係統開始正式啟用。新的預算分配係統旨在實現經費分配的公平公正,增強“大學人員”的經費獨立意識,在規則範圍內完成大學預算的整體分配(含人員工資預算)[9]。SanRemo的標準核心也是大學生數量,但同時還會考慮不同學科的成本。為此,政府設立了“成本觀測站”(observatoire des co?ts),通過對學生的學業監測來定義某一學科的生均成本(如1996年,在不算人員成本的情況下,理科本科生的生均成本為3229法郎,法律專業本科生的成本為1550法郎,文科專業本科生生均成本為1377法郎)。在最初的SanRemo係統四年使用期間,暴露出不少問題,一個由教育部和大學校長理事會共同組成的委員會(commission Cazenave-Saint-Girons)自1995年起對SanRemo係統進行標準細化並增加了大學校園麵積的標準,此後該係統每年都會更新完善。
修改後的SanRemo主要從教師工資、IATOS人員工資和大學日常支出三個方麵進行成本估算,計算方式大致如下:
教學工作撥款(fonctionnement pédagogique)。首先要根據學生人數和課時量計算出一個參考教學量(charges de référence)。學生的數量根據頒發文憑的種類(classes de formation,如資格考試補習班、經濟管理等)被分為43組,根據專業的產業性質分為2個部分(屬於第二產業的專業主要是理工科和醫科,屬於第三產業的專業主要是法律、經濟、文學和其他人文科學專業),繼續教育的學生數量減半計算。教學工作被分為“講授課”、“指導課”和“實踐課”,在計算課時量時統一換算成“指導課”(HETD)[10]。而參考教學量即為:H\/E(課時量\/某年級學生人數)。參考課時量與生均成本相乘即為教學撥款的數額。不同組的教學類別差別較大,以2000年數據為例,生均成本從504法郎(C1=資格考試補習班的生均成本)到5600法郎(T4=工程師教育)不等;另外,第二產業課時數統一乘以140法郎(2004年修改之後為21歐元),第三產業課時數統一乘以80法郎(2004年之後為12歐元)。指導學生的費用則用參考教學量×0.2,再統一乘以100法郎(不劃分產業,2004年之後為16歐元)。另外,教學撥款中還有補課撥款一項,大學實際教師人數與完成預計教學任務理論上所需的教師人數之比為參考編製比(Ration P\/B),如果這個值小於1,大學則可獲得補課預算撥款,如果這個值大於1,則補課撥款一項為0。根據2004年數據,參考編製比平均為0,92,浮動範圍為0.64~1.5。
後勤工作撥款(fonctionnement logistique)。這項撥款的主要標準是學校麵積,每平方米校舍補貼100法郎(2004年之後為16.5歐元),每平方米停車場補貼25法郎(2004年後為4歐元)。這項撥款不計算實驗室麵積(國家有專項研究撥款)也不計算校舍的維護費用。
IATOS人員缺額補貼。國家規定隻對下列九種IATOS崗位缺額給予補貼:
教學崗位:選課學生超過200名的IATOS教職崗;
輔助教學崗位:第二產業非職業教育教學100名以上學生選課、第二產業職業教育教學50名以上學生選課、第三產業非職業教育教學300名以上學生選課、第三產業職業教育教學150名以上學生選課;
輔助研究崗位:第二產業研究可以輔助13名以上教師—研究人員、第三產業研究工作可以輔助26名以上教師—研究人員;2004年之後,IATOS輔助科研的人員也包括輔助指導研究生的人員編製,輔助1.3篇第二產業博士論文可以設置一名IATOS,輔助4篇第三產業博士論文可以設置1名IATOS;
行政崗位:大學技術學院可以有3個IATOS行政崗位編製、除大學技術學院之外大學可以有1名財務IATOS崗位編製、超過4620名學生的學院可以有10名IATOS行政崗位編製(再超過的每550名學生設立一個IATOS行政崗位編製)、不足4620名學生的學院可以有3名IATOS崗位編製(每300名學生可以多設立一個機動行政崗位編製);
大學財務崗位:大學預算經費每500萬法郎(2004年之後改為75萬歐元)可以設立一個IATOS崗位;
人力資源管理崗位:每60名教師可以設立一個IATOS崗位;
後勤崗位:每1500平方米麵積可以設立一個IATOS崗位,每6000平米停車場可以設立一名IATOS崗位編製;
學生管理工作崗位:每2500名學生可以設立一個IATOS崗位編製,體育和醫學專業的大學每5000名學生有一個IATOS編製;
資料管理IATOS編製崗位:每1000名學生有一個IATOS編製。
按上述標準,大學每出現一個IATOS人員缺額即可享受75000法郎補貼,而IATOS人數超過預計崗位編製則需要向國家交30000法郎。
總之,從理論上講國家對大學的預算撥款應該是上述三項相加再減去學校收取的學生注冊費。2004年,按照修改後的SanRemo計算方法,法國大學的實際撥款與理論撥款存在0.73~1.17之間的差異[11]。
2.預算分配係統的完善
政府總是希望能夠盡量合理地計算出大學頒發每一種學曆所需的成本,然而理論上合理的標準在現實中卻造成不公平。在統計數據的時候,我們會發現,假定對於大學教育j,其注冊在校生為nj,為了保證大學的開放性,我們假設其最少的在校生人數為n0j,因此理論上nj ≥n0j。再假設能夠保證教育有效性的課時數為lj,很明顯lj是注冊人數的函數,而且是階梯函數,即lj=lj(nj)(如圖4)。
圖4 學曆成本預算函數圖
也就是說,在一定範圍內注冊人數的增加並不影響學校課時數的設置(也就說不會改變政府的預算撥款金額),隻有當人數成倍增長時,課時數才會出現變化,從而影響到政府對學校的撥款。我們可以用w來表示每課時的成本費用,那麼政府的撥款金額就應該是Cj=w lj(nj)。阿蘭·唐諾伊通過這個函數發現理工科專業課時跳數的幾率常常大於人文學科,因為政府及教育部門都普遍認為“文科上講授課”算是一種比較合適的形式。另外,一般情況下,課時量在規模大的學校比規模小的學校出現跳數的幾率更大一些[12]。也就是說,SanRemo以入學人數(不是學生畢業人數)和課時量為基準的計算方式對於那些規模小但教學質量好的學校可能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