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了我的耳朵吧,音樂(2 / 3)

要是有人以為我討厭音樂,就大大誤會了。相反地,我是音樂的信徒,對音樂不但具有熱情,更具有信仰與虔敬。國樂的清雅,西方古典的宏富,民謠的純真,搖滾樂的奔放,爵士的即興自如,南歐的熱烈,中東和印度的迷幻,都能夠令我感發興超或輾轉低回。唯其如此,我才主張要麼不聽音樂,要聽,必須有一點誠意、敬意。要是在不當的場合濫用音樂,那不但是對音樂不敬,對不想聽的人也是一種無禮。我覺得,如果是好音樂,無論是器樂還是聲樂,都值得放下別的事情來,聚精會神地聆聽。音樂有它本身的價值,對我們的心境、性情、品格能起正麵的作用。但是今日社會的風氣,卻把音樂當作排遣無聊的玩物,其作用不會超過口香糖,不然便是把它當作烘托氣氛點綴熱鬧的裝飾,其作用隻像是霓虹燈。

音樂的反義詞不是寂靜,是噪聲。敏銳的心靈欣賞音樂,更欣賞寂靜。其實一個人要是不能享受寂靜,恐怕也就享受不了音樂。我相信,凡是偉大的音樂,莫不令人感到無上的寧靜,所以在《公元二〇〇一年:太空流浪記》裏,太空人在星際所聽的音樂正是巴赫。

寂靜,是一切智慧的來源。達摩麵壁,麵對的正是寂靜的空無。一個人在寂靜之際,其實麵對的是自己,他不得不跟自己對話。那種絕境太可怕了,非普通的心靈所能承擔,因此他需要一點聲響來解除困絕。但是另外,聆聽高妙或宏大的音樂,其實是麵對一個偉大的靈魂,這境地同樣不是普通人所能承擔。因此他被迫在寂靜與音樂之外另謀出路,那出路也叫作“音樂”,其實是一種介於音樂與噪聲之間的東西,一種散漫而軟弱的“時間”。

托馬斯·曼在《魔山》裏曾說:“音樂不但鼓動了時間,更鼓動我們以最精妙的方式去享受時間。”這當然是指精妙的音樂,因為精妙的音樂才能把時間安排得恰到好處,讓我們恰如其分地去欣賞時間形成的旋律與節奏。相反地,軟弱的音樂——就算它是音樂吧——不但懈怠了時間,也令我們降低了對時間的敏感程度。我是指台灣特產的一種流行歌曲,其為“音樂”,例皆主題淺薄,詞句幼稚,曲調平庸而輕率,形式上既無發展,也無所謂高潮,隻有得來現成的結論。這種歌曲好比用成語串成的文學作品,作者的想象力全省掉了,而更糟的是,那些成語往往選用得不對。

這樣的歌曲竟然主宰了台灣社會的通俗文化生活,從三台電視的綜藝節目到歌廳酒館的卡拉OK,提供了大眾所謂的音樂,實在令人沮喪。俄國作曲家格林卡(Mikhail Glinka)說得好:“創造音樂的是整個民族,作曲家不過譜出來而已。”什麼樣的民族創造什麼樣的音樂,果真如此,我們這民族早該痛切反省了。

將近兩千四百年前,柏拉圖早就在擔心了。他說:“音樂與節拍使心靈與軀體優美而健康,不過呢,太多的音樂正如太多的運動,也有其危害。隻做一位運動員,可能淪為蠻人;隻做一位樂師呢,也會‘軟化得一無好處’。”他這番話未必全對,但是太多的音樂會造成危害,這一點卻值得我們警惕。

在台灣,音樂之被濫用,正如空氣之受汙染,其害已經太深、太久了。這些年來,我在這社會被迫入耳的音樂,已經夠我聽幾十輩子了,但是明天我還得再聽。

明天我如果去餐館赴宴,無論是與大眾濟濟一堂,還是與知己另辟一室,大半都逃不了播放的音樂。嚴重的時候,眾弦嘈雜,金鼓齊鳴,賓主也隻好提高自己的嗓子慷慨叫陣,一頓飯下來,沒有誰不聲嘶力竭。有些餐廳或咖啡館,還有電子琴現場演奏,其聲嗚嗚然,起伏無定,回旋反複,沒有棱角的一串串顫音,維持著一種廉價的塑料音樂。若是不巧碰上喜宴,更有歌星之類在油嘴滑舌的司儀介紹之下登台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