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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小說大家狄更斯的名著《雙城記》,以法國大革命的動蕩時代為背景,敘述在倫敦與巴黎之間發生的一個悲壯故事。卷首的一段名言,道盡一個偉大時代的希望與絕望,矛盾之中別有天機,曆來不斷有人引述。其實雙城的現象不但見於時勢與國運,即使在個人的生命裏,也常成為地理的甚至心理的格局。不過雙城的格局也應具相當的條件。例如,相距不可太遠,否則相互的消長激蕩不夠迅疾,也欠明顯。同時雙方必須勢均力敵,才成其為犄角之勢,而顯得緊張有趣,否則以小事大或以大吞小,就難謂其雙了。另外,距離也不能太小,格調也不能太近,否則缺少變化,沒有對照,就有點像複製品了。
這麼說來,《安娜·卡列妮娜》中的莫斯科與聖彼得堡也算得是雙城。長安與洛陽先後成為西漢與東漢的京都,當然也是雙城。其實長安的故址鎬京與洛陽,先後也是西周與東周建都所在。民初作家筆下並稱的京滬,旗鼓相當,確有雙城之勢,但是對我並非如此,隻因我久居南京而少去上海。抗戰時代,我在重慶七年,卻無緣一遊成都。後來在廈門大學讀了一學期,也從未去過福州。我的生命之中出現雙城的形勢,是從台北和香港之間開始,那時,七十年代已近中葉了。
其實對我說來,七十年代是從丹佛啟幕的。在落基大山皚皚雪峰的冷視下,我在那高旱的山城住了兩年,詩文的收獲不豐,卻帶回來熱烈的美國民謠和搖滾樂,甚至宣稱:在踏入地獄之前,如果容我選擇,則我要帶的不一定是詩,而且一定不是西洋現代詩。
一九七一年夏天,我回到台北,滿懷鼓吹美國搖滾樂的熱情,第一件事情便是在《人間》副刊發表我翻譯的一篇長文,奈德·羅倫(Ned Rorem)所撰的《披頭士的音樂》,頗令一般文友感到意外。那時的台灣,經濟正趨繁榮,“外交”卻遭重挫,但政治氣氛相當低迷。主編王鼎鈞拿到我的稿子,同樣覺得意外,並且有點政治敏感,顯得沉吟不決,但終於還是刊出了。不久我去各校演講,常以美國的搖滾樂為題,聽眾很多。我對朋友自嘲說,我大概是台灣最老的搖滾樂迷了,同時我為《皇冠》雜誌寫一個專欄,總名“聽,那一窩夜鶯”,原擬介紹十二位女歌手,包括瓊妮·米切爾(Joni Mitchell)和艾瑞莎·富蘭克林(Aretha Franklin),結果隻刊了瓊·貝茲和朱迪·柯林斯(Judy Collins)兩位便停筆了,十分可惜。
自己的創作也受到歌謠的影響。其實早從丹佛時代的《江湖上》起,這影響已經開始。在詩集《白玉苦瓜》裏,這種民謠風的作品至少有十首;日後的《兩相惜》《小木屐》等作仍是沿此詩風歌韻。當時寫這些格律小品,興到神來,揮筆而就,無須終夕苦吟,卻未料到他日流傳之廣,入樂之頻,遠遠超過深婉曲折的長篇。像《鄉愁》《民歌》《鄉愁四韻》這幾首,大陸讀者來信,就經常提起。詩,比人先回鄉,該是詩人最大的安慰。
這當然是後來的事了。但是早在七十年代初期,這些詩在受歌謠啟示之餘,已經倒過來誘發了台灣當時所謂的現代民謠。楊弦把我的八首詩譜成了新曲,有的用西洋搖滾的節奏,像《搖搖民謠》,有的伴以二胡低回而溫婉的鄉音,像《鄉愁》,不過楊弦統稱之為現代民歌,而且在一九七五年六月六日的雨夜,領著一群歌手與琴手,演唱給“中山堂”的兩千聽眾。這時,七十年代剛到半途。
後來現代民歌漸成氣候,年輕的作曲者和歌手紛紛興起,又成了校園歌曲,曆七十年而不衰。但自八十年代以來,這一股清新的支流漸被吸入流行歌曲的滔滔洪流,涇渭難分,下落不明。除了像羅大佑那樣仍能保持鮮明的反叛風格者之外,多半都已陷入商業主義,不但內容淺薄,歌詞尤其鄙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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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十年代的文壇,期刊曾經是為嚴肅文學證道甚至殉道的重鎮。除了同人詩刊之外,《文星》《現代文學》《文學季刊》《幼獅文藝》《純文學》等雜誌,前前後後,撐持了大半個文壇。若要追尋六十年代聖朝的腳印,多在此中,因為那時報紙的副刊,除了林海音、王鼎鈞少數主編者之外,都不很同情現代文學,所以“前衛作家”之類不得不轉入地下,成為“半下流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