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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二十年至三十年,似乎就有人會提出這樣一個問題。這並不是說了好玩的,帶點奢侈意味的問題:譬如到底是誰命長或者結果是誰中頭獎等。這是一個十分有趣,我說,也是十分嚴肅的問題,因為,文學史該怎麼寫,以及某些次要的問題,例如詩的形式曾經曆了怎樣的變化等,都和這問題有極密切的關係。一個大詩人的地位確定後,其他的優秀詩人,便可以在和他相對的關係及比較下,尋求各自的評價,且呈現一種史的透視。一個大詩人的代表性確定後,我們便可以從他的身上,看出他的時代怎樣感受生活、怎樣運用文字、怎樣運用文字去表現那種感受。
我說每隔二十年至三十年,因為在變化劇烈的現代,似乎每隔那麼一代,詩人的感性便顯示出本質上的差異,足以產生那一代的新詩。如是,葉芝之後有艾略特,艾略特之後有奧登,奧登之後有四十歲一代的少壯作者,如羅伯特·洛威爾(Robert Lowell),如威爾伯(Richard Wilbur),如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情形當然不盡如此,以美國文學史而言,從惠特曼逝世到桑德堡和佛洛斯特開始發表作品為止的二十多年間,似乎並未出現什麼大詩人。羅賓孫(E. A. Robinson)是否是真正的大詩人,仍是一個見仁見智的懸案。一個大詩人的地位,應該是公認的,至少接近公認,亦即批評家和同行作者接近一致的推崇。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對一個大詩人也許不是由衷地喜愛,可是我們無法否認他作品的分量。例如艾略特中年以後變得保守起來,許多批評家盡管反對他的政治或宗教的立場,卻無法不重視他的創作和批評,即使對他攻擊最力的猶太裔作家謝皮洛(Karl Shapiro),也隻有承認他的地位。欣賞和批評是兩回事:前者接近主觀的好惡,不必太負責任;後者接近客觀的判斷,是要對讀者對曆史負責的。在中國古典詩人中,我個人對李賀甚為偏愛,可是充其量隻能承認他是次要詩人(minor poet)中的奇峰,不能說他淩駕於主脈杜甫之上。在近代英詩裏,我對豪斯曼是一見傾心的;他的許多悲涼而瀟灑的句子,我自然而然就記住了。然而我隻能說他是一個次要詩人,其分量不能與葉芝相比。
偉大是一種品質,一種不腐爛的成熟,不幼稚的新鮮,既厚實,又精美;既深刻,又自然。它是一種整體的飽滿感,不易分割也不容分析。要為偉大提供一個客觀的標準,其困難,就像要稱一稱青藏高原有幾噸重一樣。
聲名和榮譽,應該是最不可靠的標準。騷賽(Robert Southey)和斯溫伯恩在當時皆有大詩人之譽;白朗寧夫人生前的盛名淹沒了她的丈夫。有些詩人要死後才見陽光,如霍普金斯,如布萊克,如狄更生。像狄更生,二十世紀初的美國文壇剛發現她時,曾有批評家說,她是莎孚以來最偉大的女詩人。這種判斷,現在看來,似乎有點早熟了。榮譽必然更不可靠。從朱艾敦起,英國曆屆的桂冠詩人凡十五位,其中有十位連次要詩人都算不上,即使是英國文學的學生,也沒有聽說過他們的名字。
多產也不能算一個標準,盡管天才的創造力應該比常人旺盛。某種程度的多產仍是必須的,可是那並不意味著數量的龐大,因為三千篇雷同的作品,在分量上還不及三篇風格各殊的佳構。重複是沒有意義的。以艾略特為例,他的全部詩產量不過四千行,還不及中世紀的一篇敘事詩,然而在這有限的篇幅之中,他呈現了有機的發展和變異的風格,且對後來的作者發生很深的影響。
影響力似乎也是一個標準。一個大詩人不但左右一代風尚,抑且澤被後世。可是我們也有少數例子,說明有些大詩人雖然受到普遍和恒久的仰慕;但不一定就成為刻意模仿的對象。李白似乎是這樣一位大詩人。柯勒律治和布萊克似乎也是同類。在現代詩中,似乎也不乏這樣獨來獨往的大師;佛洛斯特便是一個好例子。這樣的區分自然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不過,在普通的情形下,大詩人,尤其是提供創作方法且啟示新感性的大家,一定擁有大量的效顰作者,是不容否認的。一篇模擬的作品,在間接的意義上,等於一張選票,一張投向偉大的選票。
這就引到獨創性(originality)的問題上來了。偉大的作家是否具有最高度的獨創性呢?理論上說來,答案應該是肯定的。但是所謂獨創性,原是一種很微妙的品質,細細分析起來,是有不同的品種的。大致上,如果一位詩人的形式優於他思想和感情的內涵,則他的形式顯得分外突出,他的獨創性便一目了然。在另一方麵,形式上某種程度的稚拙,很容易襯托出思想上的獨創性。前者可以肯明斯(E. E. Cummings)為例。後者可以斯蒂芬·克萊恩(Stephen Crane)為例。肯明斯的感情和主題實在是頗為“傳統”的,甚且非常伊麗莎白,他別出心裁的形式因此更加壟斷了讀者的注意。相反地,斯蒂芬·克萊恩的形式相當笨拙,但他的思想卻因此加倍地突出。我們可以說,兩位詩人的獨創性,都是在形式和內容不太平衡的對比中產生的印象。
這種分析,顯然不適用於莎士比亞。在古典詩中,形式和內容是平衡的,至少比在現代詩中要平衡得多,結果留給讀者的印象是:自然。自然,是現代詩中較為罕見的美德之一。自然,在乍見之下似乎不像獨創,事實上它是甚為高級的獨創。我們常聽批評家說,莎士比亞兼容並包,但不太富獨創性。不錯,莎士比亞不是一個獨創的思想家,他的哲學相當通俗;他的詩劇的情節往往是借來的;在無韻體和十四行的體裁上,他已有馬洛和斯賓塞可以借鏡。可是他能推陳出新,點鐵成金,起死回生,不管那是誰的鐵或誰的屍。把已有的化成未有的,從已知的創作未知的,這種吸收、選擇、重加組織的綜合力,要說裏麵沒有獨創性,是很勉強的。此外,例如彭斯(Robert Burns),無論在主題和體裁上,都不見得有什麼創新之處,但是透過他的文字所表現的感情是那樣地真、那樣地強烈,我們麵臨它的時候,油然產生一種無憾的整體的飽滿感。而感情上的真(genuine)也是一種originality(獨有、原有,不假借、非剽竊之義)。因此,麵對彭斯、拜倫等的作品時,我們最深刻的感覺,不是獨創性,而是強烈性(intensity)。我想,某些集大成的後期作家,如丁尼生,如周邦彥,皆是這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