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的勞倫斯(2 / 2)

勞倫斯所以突然離開大馬士革,除了因為阿拉伯仍四分五裂,而英法的政治陰謀令他心寒齒冷之外,尚有另一隱衷。據說他一直因為自己是私生子而深感羞辱,乃視性為一種不潔,非但終身未娶,即女友也鮮聞來往。尤為不幸的是,在阿拉伯戰役的後期,他因潛入敵後探刺軍情,在德拉(Deraa)被捕。土耳其司令官並不知道他就是勞倫斯,但惑於他的白皙肌膚,竟擬向他施行雞奸。在勞倫斯的反抗下,司令官將他刺傷,並令四名兵勇於鞭笞他之後,一一將他奸汙。據勞倫斯在《智慧七柱》中的自述,當時他喬裝阿拉伯人,雖在極端痛苦之際,仍能努力自抑,隻用阿拉伯語,而不用英語呻吟。此事是否誇張,後人意見頗為分歧,不過它對勞倫斯身心的摧殘,是無可比擬的。在德拉受辱之前,他在別人和自己的想象之中,儼然是彌賽亞再世。但經過了那次事件,他的自我神化和英雄氣概便頹然崩潰了。這種幻滅,加上後來自疑是一大騙局,令他視表麵的光榮如糞土,甚且懷疑一切的所謂偉大雲雲,恐怕都是起於誤會。

更令他驚駭的,是他在受辱時,竟發現自己在鞭笞下反有一種變態的快感。這樣,他不得不向自己承認,他並非救世的先知,而是一個受虐狂。他在《智慧七柱》中自供說:“我欣然懲罰自己的肉體,在懲罰之中比在罪惡之中發現更大的快感;我因自豪於不單純的犯罪而陶然。”論及他在阿拉伯的經驗時,他又說:“痛苦是一種溶劑,一帖瀉藥,痛苦幾乎是可以佩得很美的一枚勳章。”

在德拉事件之後,他似乎用完了精神的燃料。他的使命感消逝了,餘下來的是野心和權力的欲望。他變得嗜殺,但殺伐之後隻感到憐憫,不感到勝利的喜悅。終於有一天,他發現,即使那種權力,也隻是一種幻覺而已。他完全空虛地離開了大馬士革。

但何以戰後勞倫斯堅持要加入空軍呢?何以他必須如此貶抑自己?論者嚐謂他所以出此,是因為他患有同性戀。這是很不可靠的臆想。勞倫斯的朋友們,包括格雷夫斯,都證實絕無此事。同時,他先後在戰車隊和空軍的純男性團體中生活了十二年之久,亦未聞有任何可疑的記錄。事實上,勞倫斯對任何肉體上的接觸,都會深感震駭。這一點,格雷夫斯在早期的自傳《向一切告別》(Good-bye to All That)之中,曾有記述。勞倫斯所以要自謫於行伍而聽命於士官,第一,是因為他已厭倦於做一個名人、要人,厭倦於“扮演勞倫斯”這個角色;他要逃避自己,忘記自己,他要從自己的神話中解脫出來。第二,他在大戰期間的超人表現,已經透支了自己的意誌和定力。他曾經擔當過太大的風險,負過太重的責任,現在,當一名二等兵,他可以僅僅服從命令,無論那命令有多愚蠢,而不用親自負責了。第三,在沙漠的歲月中,他已慣於袍澤之情,慣於在艱苦的環境中分享單純的同情。戰後他深深懷念那種坦露的人性,他需要恢複那種安全感。第四,正如前麵提起過的,他是一個受虐狂患者,他需要嚴格紀律的自懲和肉體的操勞。

同時,在軍中他可以滿足自己的另一個欲望——對速度的追求。他愛一切劇動而高速的東西。“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種古老的獸欲。”他如此說過。他愛在浩浩的沙漠中駛車。在空軍服役時,他促使空軍當局注意海上救難的需要,且親自設計並監造救難的快艇。最後的幾年,勞倫斯一直以電單車為唯一的交通工具。他不喜歡汽車,認為汽車是沒有靈性的東西,隻合在風雨中乘坐。他常常駕電單車去看蕭伯納和哈代,每星期平均駛四百到六百英裏。如果路好,他每每超速到每小時八十至一百英裏。最後竟因此喪生。

勞倫斯就是這樣一個矛盾的複合體。他在沙漠中緩緩騎駝,也在文明裏高速駛車。他以全靈魂擁抱最單純的自然,呼吸阿拉伯多開闊的空間,同時也喜愛科學,精於機械的操作。他是熱愛過去的考古學家,同時也展望未來的世紀;他說:“在我看來,我們這一代唯一主要的任務,是征服最後的一個元素,大氣。”他是一個有超人成就的軍事家和戰士,但同時也是探索靈魂的作家和翻譯家:他與嗜殺的阿拉伯人出生入死,也是許多現代作家例如蕭伯納、哈代、格雷夫斯和龐德的朋友。他是世界上最大的冒險家之一,但同時又那樣羞怯、內傾,且患得患失。他的生命,繁複、矛盾勝過一千個人。他的靈魂究竟有多少竅呢?然則,一切偉大的靈魂不都是充滿矛盾,如此宏麗地充滿了矛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