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二房東”說起(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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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某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在《大華晚報》的“讀書人”周刊發表短文《論二房東批評家》以來,朋友之間,曾有一些反應。而正式為文討論的,則有征信新聞的方以直先生。二月十四日的“人間”副刊,發表了他的一篇方塊文章《二房東》,其大意是說:“論二房東批評家”已引起廣泛的注意,而“所謂‘二房東批評家’,即是隻能根據‘二手貨’來寫批評的人。例如他談莎翁的戲劇,隻是看過朱譯的《李爾王》,或者他談《白鯨》,隻是看過毛姆評介《白鯨》的一篇論文,或者他的批評文字裏博引諸家,實際上是摘自文學批評史一類書籍中的片斷……餘先生文中強調他所謂‘二房東’隻是指一種現象,不是指某一個人,然而現象是人造成的,這一針,據說紮痛了所有不能從原文中汲取知識獲得發現的‘獨眼龍’”。接著方先生曾就此可能的誤會為我辯白,說我對“知識的轉述者”並無悔意,而“二房東”一詞,加諸某些慣竊或慣乞,則又甚為寬容了。

對於方先生的詮釋,我感激;對他的灼見,我欽佩。我的那篇短文,對於一位稱職的批評家,所提出的要求,除知識之外,尚有觀點與立場。所以我說:“觀點所以組織知識,有了觀點,乃有井然的透視;立場所以決定批評家對作家與讀者的關係,有了立場,乃有明確的責任。有些批評家的成為二房東,不但是因為他們在學問上隔靴搔癢,更重要的,是因為他們觀點模糊,立場曖昧。”批評家不僅是一部字典或一個舌人,他更應該是一種鑒賞力和一份責任感。

果真有人,像方先生不幸而言中的那樣,以為拙文刻意諷刺那些“不能從原文中汲取知識獲得發現”的作者,而被一針紮痛了,則我隻能表示萬分的遺憾。拙文初無挾外文以傲人之意。我的用意隻是:如果沒有外文的充分修養加上文學的內行知識,最好將自己局限在平平實實的就文論文的批評文字之中,不必強充解人,動輒搬弄什麼派、什麼主義,或是訴諸莎士比亞或葉芝的權威。因為這樣做法,對外行,或有裝飾之功,但對於內行,隻有出醜之虞。因為少數真正的行家,在洞察此輩“文壇齊人”的虛實之餘,盡管不願宣之於筆,但總忍不住泄之於口,或者,至少至少,會交換一個微笑,或一瞥眼色。這種“地下批評”,往往比“地上批評”更接近真相,也更接近未來的批評史。

一位不諳外文的作家,也不一定就不能寫批評文章。不諳外文最多不便評介外國的作品或理論,並不意味著鑒賞力的低下或是直覺的遲鈍。一位批評家,與其生吞活剝數種文字,還不如將本國的文字鍛煉得至精至純。有些人粗通外文,甚至精通外文,但對於該國的文學仍舊是外行。這種例子太多太多了。我就見過某些大學教授,曾在外國留學,也通曉該國文字,甚至研究過該國文學,但是他們用中文譯述或評介該國的文學時,依然文字拖泥帶水,思想雜亂無章,那些粗枝大葉的評語,加在福樓拜身上和加在左拉身上時,並無任何區別。這種介紹性的文章,真像瞎子說媒,說者無心,聽者無趣。自己都不了解甚至也不熱衷,怎麼能激起別人的共鳴?

要求這類半桶洋水的洋學者,這類“文學觀光客”,輸入純正的文學批評,實在是一種奢望。我讀過的某些精彩的批評文章,往往出自像周棄子先生那樣未嚐作“文學觀光”者之手。周先生所寫的王敬羲先生和蘇雪林女士的作品的書評,不但評論的分量銖兩悉稱,而且文字曲折成趣,結果你不但讀了一篇好批評,也欣賞了一篇好散文。能寫這樣一手好散文的作者,對文字的敏感是不言而喻的;對這樣的批評,你立刻便產生了信任。文學功在“表現”(express),而不在“傳達”(communicate)。我幾乎也要說:文學批評何嚐不如此?門肯(Henry Lewis Mencken)就一再強調:所謂批評家,往往是一個偽裝的創作者。也就是說,批評本身也是一種藝術、一種創作;隻有才氣稍遜的批評家,才會把一篇書評當作化學試驗、心理學報告,或是小學生的作業那樣去做。我有一個偏見:即是散文都寫不清楚的作者,絕對不是高明的批評家。文字,是文學這一行的基本工具。連工具都拿不穩,手藝可想而知。一個文字粗鄙的批評家,正如一個衣衫襤褸的裁縫那樣,不能贏得我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