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述詩的綜合性

從公元前一世紀直到二十世紀,詩人們不斷嚐試為詩下一個完美的定義。但無論如何嚐試,那定義總似乎不夠完美。此地我非但無意做完美定義的嚐試,甚至也不想涉及定義。這件事,交給美學家或批評家去處理。現在,我隻想從某種角度,對詩的創作過程,作一個解釋。我認為:詩是以最經濟最有效的文字,將主觀的經驗客觀化的一種藝術。

此地所謂“主觀的經驗”,是指未經分析與表現的、原封不動的純個人的經驗。要讓別人(讀者)分享這種經驗而且在分享時還要感到真實無憾,恍若身受(即所謂美),就必須將它作有效的客觀化、具體化,使之凝定持久;這樣,不但時人,即使是後人,也可分享。“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我們從未去過桃花潭,也不是十二個世紀以前的李白,但是我們能夠“分享”李白的經驗,因為李白個人的經驗,借文字的表現,已經凝定為超越時空的,客觀化了的、普遍的經驗了。詩人寫詩,是將主觀的經驗變形為客觀的文字。讀者看詩,則反過來,將客觀的文字“還原”為主觀的經驗。但是,由於每位讀者的背景、修養、心境都不同。還原後的所謂“主觀的經驗”,已經分不出有多少是屬於原作者,多少是屬於讀者的了。

不過,經驗和文字,就詩而言,都是綜合體。我說經驗,因為詩人在創作時所深切感受而要加以表現的那種東西,既非純粹的感情,也非抽象的思想,更非孤絕的官能感覺,而是這三者在不同比例下的交融。例如賀知章七絕“少小離家老大回”一首,如果強為分析,則“久客回鄉”屬於思,“悵”與“怯”屬於情,而一些可以捉摸的東西,例如無改的“鄉音”,已衰的“鬢毛”,兒童的“笑”等,則已屬於感官的範圍了。

然而這一切在詩中都交融在一起,成為一個綜合的經驗,而不容分割。雖然不容分割,但不同的詩人往往強調其中某一成分,而形成某種風格。例如十八世紀的詩人,便強調“知”的一麵,而十九世紀的詩人則強調“情”。分別古典與浪漫,這是因素之一。某些所謂頹廢詩人,例如在作品中屢言脾髒(spleen)如何如何的道孫,則似乎過分耽於官能經驗。由於古典每每流於說理,浪漫每每流於縱情,想要避免這些偏向的意象派詩人,遂主張在籠統的情、理之外,僅僅處理官能經驗範圍以內的事物。所謂“客觀主義”(objectivism)的大師威廉斯,也抱持相似的見解。艾略特認為,一個詩人,僅僅處理“心”是不夠的,他尚需省視自己的大腦皮層,神經係統和消化神經纖維束。這倒令我想起,中國人情感的中樞似乎並不限於“心”。中國古典文學之中,不但有“傷心人”,抑且有“斷腸人”,古詩更有“腸中車輪轉”之說。

凡成熟而優秀的作品,其經驗之各種成分,必然交融無間,呈現高度之綜合。在失敗的作品裏,我們往往發現這些成分呈現反常的比例。事實上,一篇作品中所表現的經驗,分裂得讓讀者可以指認,何為理念何為情感的時候,必是失敗之作無疑。例如許多哲理詩,往往有理無趣,既不能激起情感的共鳴,也不能予讀者以真實感。許多宣傳八股,始於概念亦終於概念,也屬於這一類。此外如傷感主義的一任情緒泛濫,竟而淹沒了思想甚或具象而精確的官能經驗,以及意象主義的僅僅訴諸官能而不能令人動心或思索,都是有失綜合之道。真正偉大的詩,必須訴諸讀者的全生命(the whole being):官能,情感,思想,靈魂。論者謂約翰·多恩能“感覺一個意念”(feel a thought)。同樣地,讀杜甫的詩,我們所“經驗”到的生命,就比讀一篇漢賦,或是讀一首邵雍的詩時,繁複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