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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十三年前,幾個重要詩社的成立到現在,現代詩在台灣的發展,已經有一段不算太短的曆史了。就目前的情形看來,除了少數的例外,現代詩人們似乎已麵臨一個過渡時期:舊的局麵已成過去,新的局麵猶待展開。死亡、到異鄉、喪失信心、進入中年,以及其他原因,已經使許多第一代的詩人告別了詩。另一方麵,第二代的詩人之中,似乎還很少有人能夠免於模仿,而臻於成熟。一九六七年的創作的水位標,實在不能算高。詩社和詩刊都不能算少,詩的活動不能算不頻,但是似乎缺少一股活力,不能形成一種潮流。在這種過渡時期,我想就現代詩的名與實,提出一些問題來,略加研討,或有助於旁觀者的了解和當局者的自省。
“五四”初期,新詩往往稱為“白話詩”或“語體詩”。直到現在,仍然有一些人士習用這種稱呼。事實上,這種稱呼是不很適當的。不錯,根據文學史的經驗,一種新文學創始,必然向活生生的口語去汲取生命,從但丁到華茲華斯到艾略特,都是如此。但是,原封不動的口語,隻是詩的語言的原料,而非成品;必須詩人的加工提煉,才能變成至精至純的詩的語言。另一方麵,純口語的用字、遣詞與句法,比較單調、淺顯而狹窄。適度地加入文言和歐化的詞句或語氣,可以大大增進節奏的彈性和變化。分析目前一些較為成熟的現代詩,當能獲致這種結論。“五四”初期的新詩,在文字上每每淺顯、單調,而無餘味,便是因為胡適、冰心等作者過分迷信白話萬能。林語堂先生似乎也有這種迷信。他認為徐誌摩的長處便在運用純粹的口語,他更舉例說徐誌摩在詩中經常用“念頭”代替“思想”。其實,“念頭”與“思想”並不相等,也無法代替。例如“先秦思想史”,怎能用“先秦念頭史”來代替呢?徐誌摩的長處,像他在“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中所表現的,毋寧是部分的歐化。後來,有象征傾向的李金發等,更在歐化之外,融入文言的成分。這種以白話為主、以歐化文言為輔的三合土,對台灣現代詩的影響頗深。目前一般“老式的新文學信徒”,習於胡適式的純白話詩,便幻想現代詩“不能卒讀”了。
當然,我絕對無意鼓勵青年作者,在未能駕馭文字之前,便去做“文白夾雜”的塗鴉遊戲。回憶十年前詩刊上的“乃有”“我遂”的句法,令人啞然失笑。因此我想到另一個不幸的名詞,那便是:“自由詩”。所謂“自由詩”,原是惠特曼創始,並經意象派詩人們鼓吹的一種“沒有詩體的詩體”。細加分析,便不難發現,所謂“自由詩”的特質,都是消極的:不要韻,不要音律,不必講究行與節的多寡與長短。它隻是把“格律詩”全拆散了,正如畢加索和布拉克把“印象主義”拆散成“分析的立體主義”一樣,而正如“分析的立體主義”隻是一個過渡一樣,“自由詩”也隻是“格律詩”到“現代詩”的一個過渡。沒有一個成熟的詩人能夠長久安於這種消極的詩體的。“藝術之中沒有自由。”一個詩人必須在消極的“不要這樣,不要那樣”之外,做一些積極的形式上的建樹。也就是說,他在解除了前人的形式之後,必須自己創造出一種新形式來,讓自己,至少讓自己去遵循。當他寫下第一行時,便已伏下了第二行第三行甚至最後一行的各種因素。一位詩人有自由不遵守前人的任何形式,但是,如果他不能自創形式並完美地遵循它,那他便失敗了。以無易有,是不可能的。因此,嚴格地說來,所謂“自由詩”,並不自由,也不容易,因為創造一種新形式來讓自己遵守,比僅僅遵守前人已有的形式,是困難得多了。也因此,許多人把“自由詩”當作“形式的租界”,逃到那裏麵去寫一些既無節奏又無結構的東西,是注定了要失敗的。
“新詩”是一個最普遍的名詞了。在二分法的原則下,凡不是“舊詩”的詩創作,似乎都成了所謂的“新詩”。“五四”早期的詩,甚至今日報刊上常見的詩,實在隻應該叫作“白話詩”,因為那隻是淺顯化的口語化的“舊詩”。也有人(包括現代詩作者自己)把目前的“現代詩”叫作“新詩”。所以“新詩”這個名詞實在內容駁雜、定義含糊,而且,照目前的情形看來,恐怕還要繼續含糊一個時期。
這就牽涉到所謂“舊詩”一詞了。目前,幾乎所有的人,甚至包括大學的中文教授及“舊詩人”本身,把“五四”以前的詩,一律諡為“舊詩”。這是非常不當的。例如李白的詩,飄然不群,距離我們雖已十二個世紀,仍像剛從樹上摘下來時那麼飽滿、新鮮。有一次,我從美國去加拿大的蒙特利奧城,拜訪相識已有二十年的一位中國朋友。小聚三日,我從蒙城再開車回美國去。臨別的時候,他站在異鄉的街頭,孤零零的一個人,向我遙遙揮手,自然而然,我吟起“浮雲遊子意,落日故人情”。這些詩句,雖已有一千兩百歲了,仍新得令人感極涕下。以李白之萬古常新,而謂之“舊詩”,是一種錯誤,不,是一種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