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學浩如煙海,任取一端,即窮畢生精力,也不過略窺梗概而已。要將這麼悠久而繁複的精神領域,去蕪存菁,提綱挈領,作一個簡明的比較,真是談何容易!比較文學,在西方已經是一門晚近的學問,在中國,由於數千年來大半處於單元的文化環境之中,更是在“五四”以後才漸漸受人注意的事情。要作這麼一個比較,在精神上必然牽涉到中西全麵的文化背景,在形式上也不能不牽涉到中西各殊的語文特質,結果怎不令人望洋興歎?一般人所能做的,恐怕都隻是管中窺豹,甚至盲人摸象而已。麵對這麼重大的一個問題,我隻能憑借詩人的直覺,不敢奢望學者的分析,也就是說,我隻能把自己一些尚未成熟的印象,作一個綜合性的報告罷了。
造成中西文學相異的因素,可以分為內在的和外在的兩種:內在的屬於思想,屬於文化背景;外在的屬於語言和文字。首先,我想嚐試從思想的內涵,將中西文學做一個比較。西方文化的三大因素——希臘神話、基督教義、近代科學,前二者決定了歐洲的古典文學。無論是古典的神話,或是中世紀的宗教,都令人明確地意識到自己在宇宙的地位,與神的關係,身後的出處等。無論是希臘的多神教,或是基督的一神教,都令人感覺,主宰這宇宙的,是高高在上的萬能的神,而不是凡人;而人所關心的,不但是他和旁人的關係,更是他和神的關係,不但是此生,更是身後。在西方文學之中,神的懲罰和人的受難,往往是動人心魄的主題:以肝食鷹的普羅米修斯、推石上山的薛西弗斯、流亡海上的尤利西斯、墮落地獄的浮士德等,都是很有名的例子。相形之下,中國文學由於欠缺神話或宗教的背景,在本質上可以說是人間的文學,英文所謂secular literature,它的主題是個人的、社會的、曆史的,而非“天人之際”的。
這當然不是說,中國文學裏沒有神話的成分。後羿射日、嫦娥奔月、女媧補天、共工觸地,本來都是我國神話的雛形。燧人氏相當於西方的普羅米修斯,羲和接近西方的亞波羅。然而這些畢竟未能像希臘神話那樣蔚為大觀,因為第一,這些傳說大半東零西碎、不成格局,加起來也不成其為井然有序互相關聯的神話(mythology),隻能說是散漫的傳說(scattered myths),不像希臘神話中奧林匹斯山上諸神,可以表列為宙斯的家譜。第二,這些散漫的傳說,在故事上過於簡單,在意義上也未經大作家予以較深的引申發揮,作道德的詮釋,結果在文學的傳統中,不能激發民族的想象,而贏得重要的地位。《楚辭》之中是提到不少神話,但是故事性很弱、裝飾性很濃,道德的意義也不確定。也許是受了儒家不言鬼神注重人倫的入世精神所影響,《楚辭》的這種超自然的次要傳統(minor tradition of supernaturalism)在後來的中國文學中,並未發揮作用,隻在部分漢賦、嵇康、郭璞的遊仙詩和唐代李賀、盧仝等的作品中,傳其斷續的命脈而已。在儒家的影響下,中國正統的古典文學——詩和散文,不包括戲劇和小說——始終未曾好好利用神話。例如杜甫的“羲和鞭白日,少昊行清秋”,隻是一種裝飾。例如李賀的“女媧煉石補天處,石破天驚逗秋雨”,隻是一閃簡短的想象。至於《古詩十九首》中所說“仙人王子喬,難可與等期”,簡直是諷刺了。
至於宗教,在中國古典文學之中,更沒有什麼地位可言。儒家常被稱為“儒教”,事實上儒家的宗教成分很輕。祭祀先人或有虔敬之心(不過“祭如在”而已),行禮如儀也有ritual慣例的味道;可是重死而不重生,無所謂浸洗,重今生而不言來世,無所謂天國地獄之獎懲,亦無所謂末日之審判。最重要的是:我們的先人根本沒有所謂“原罪”的觀念,而西方文學中最有趣、最動人也最出風頭的撒旦(Satan, Lucifer, Mephistopheles or the Devil),也是中國式的想象中所不存在的。看過《浮士德》《失樂園》,看過白雷克、拜倫、愛倫·坡、波德萊爾、霍桑、麥爾維爾、史蒂文森、杜思托也夫斯基等十九世紀大家的作品之後,我們幾乎可以說,魔鬼是西方近代文學中最流行的主角。中國古典文學裏也有鬼怪,從《楚辭》到李賀到《聊齋》,那些鬼,或有詩意,或有惡意,或亦陰森可怖,但大多沒有道德意義,也沒有心理上的或靈魂上的象征作用。總之,西方的誘惑、譴罰、拯救等觀念,在佛教輸入之前,並不存在於中國的想象之中;即使在佛教輸入之後,這些觀念也隻流行於俗文學裏而已。在西方,文學中的偉大衝突,往往是人性中魔鬼與神的鬥爭。如果神勝了,那人就成為聖徒;如果魔鬼勝了,那人就成為魔鬼的門徒;如果神與魔鬼互有勝負,難分成敗,那人就是一個十足的凡人了。不要小看了魔鬼的門徒,其中大有非凡的人物:浮士德、唐璜、阿哈布、亞伯拉德,都是傑出的例子。中國文學中人物的衝突,往往隻是人倫的,隻是君臣(屈原)、母子(焦仲卿)、兄弟(曹植)之間的衝突。西方固然也有君臣之間的衝突,不過像托馬斯·貝克特(Thomas Becket)之忤亨利第二和托馬斯·莫爾(Thomas More)之忤亨利第八,雖說以臣忤君,畢竟是天人交戰,臣子站在神的那一邊,反而振振有詞,雖死不悔、雖敗猶榮。屈原固然也說“雖九死其猶未悔”,畢竟在“神高馳”與“陟升皇”之際,仍要臨睨舊鄉,戀戀於人間,最後所期望的,也隻是“彭鹹之所居”,而不是天國。
西方文學的最高境界,往往是宗教或神話的,其主題,往往是人與神的衝突。中國文學的最高境界,往往是人與自然的默契(陶潛),但更常見的是人間的主題:個人的(杜甫《月夜》),時代的(《兵車行》)和曆史的(《古柏行》)主題。詠史詩在中國文學中的地位,幾乎可與西方的宗教詩相比。中國式的悲劇,往往是屈原、賈誼的悲劇,往往是“江流石不轉,遺恨失吞吳”,是“華亭鶴唳詎可聞,上蔡蒼鷹何足道”;像《長恨歌》那樣詠史而終至超越時空,可說是少而又少了。偶爾,中國詩人也會超越曆史,像陳子昂在“念天地之悠悠,獨愴然而涕下”,像李白在“古來聖賢皆寂寞,唯有飲者留其名”中那樣,表現出一種莫可奈何的虛無之感。這種虛無之感,在西方,隻有進化論既興基督教動搖之後,在現代文學中才常有表現。
中西文學因有無宗教而產生的差別,在愛情之中最為顯著。中國文學中的情人,雖欲相信愛情之不朽而不可得,因為中國人對於超死亡的存在本身,原來就沒有信心。情人死後,也就與草木同朽,說什麼相待於來世,實在是渺不可期的事情。《長恨歌》雖有超越時空的想象,但對於馬嵬坡以後的事情,仍然無法自圓其說,顯然白居易自己也隻是在敷衍傳說而已。方士既已“升天入地”,碧落黃泉,兩皆不見,乃“忽聞海上有仙山,山在虛無縹緲間”。可見這裏所謂仙山,既不在天上,又不在地下,應該是在天涯海角的人間了。詩末乃又出現“回頭下望人寰處,不見長安見塵霧”的句子,這實在是說不通的。所以盡管作者借太真這口說“但教心似金鈿堅,天上人間會相見”,數十年後,寫詠史詩的李商隱卻說:“海外徒聞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大致上說來,中國作家對於另一個世界的存在,既不完全肯定,也不完全否定,而是感情上寧信其有,理智上又疑其無,倒有點近於西方的“不可知論”(agnosticism)。我國悼亡之詩,晉有潘嶽,唐有元稹。潘嶽說:“落葉委埏側,枯荄帶墳隅。孤魂獨煢煢,安知靈與無?”元稹說得更清楚:“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緣會更難期!”話雖這麼說,他還是不放棄“與君營奠複營齋”。
在西方,情人們對於死後的結合,是極為確定的。彌爾頓在《悼亡妻》之中,白朗寧在《展望》之中,都堅信身後會與亡妻在天國見麵。而他們所謂的“天國”,幾乎具有地理的真實性,不盡是精神上象征性的存在,也不是《長恨歌》中虛無縹緲的仙山。羅賽蒂(D. G. Rossetti)在《幸福的女郎》中,設想他死去的情人倚在天國邊境的金欄杆上,下瞰地麵,等待下一班的天使群攜他的靈魂升天,與她相會。詩中所描繪的天國,從少女的服飾,到至聖堂中的七盞燈和生之樹上的聖靈之鴿,悉據但丁《神曲》中的藍圖,給人的感覺,簡直是地理性的存在。也因為有這種天國的信仰支持著,西方人的愛情趨於理想主義,易將愛情的對象神化,不然便是以為情人是神施恩寵的媒介(見拉尼爾的詩《我的雙泉》)。中國的情詩則不然,往往隻見一往情深,並不奉若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