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從九龍駕車回馬料水,正是下班時分,大埔路上,高低長短形形色色的車輛,首尾相銜,時速二十五英裏(1)。一隻鷹看下來,會以為那是相對爬行的兩隊單角蝸牛,單角,因為每輛車隻有一根收音機天線。不料快到沙田時,莫名其妙地塞起車來,一時單角的蝸牛都變成了獨須的病貓,廢氣曖曖,馬達喃喃,像集體在腹誹狹窄的公路。熄火又不能,因為每隔一會兒,整條車隊又得蠢蠢蠕動。前麵究竟在搞什麼鬼,方向盤的舵手誰也不知道。載道的怨聲和咒語中,隻有我沾沾自喜,欣然獨笑。俯瞥儀表板上,從左數過來第七個藍色鈕鍵,輕輕一按,我的翠綠色小車忽然離地升起,升起,像一片逍遙的綠雲牽動多少愕然仰羨的眼光,悠悠揚揚向東北飛逝。

那當然是真的:在擁擠的大埔路上,我常發那樣的狂想。我愛開車。我愛操縱一架馬力強勁、反應靈敏、野蠻又柔馴的機器,我愛方向盤在掌中微微顫動、四輪在身體下麵平穩飛旋的那種感覺,我愛用背肌承受的壓力去體會起伏的曲折的地形山勢,一句話,我崇拜速度。阿拉伯的勞倫斯曾說:“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種古老的獸欲。”以運動的速度而言,自詡萬物之靈的人類是十分可憐的。褐雨燕的最高時速,是二百一十九英裏。狩獵的鷹在俯衝下撲時,能快到每小時一百八十英裏。比賽的鴿子,有九十六點二九英裏的時速。獸中最速的選手是豹和羚羊:長腿黑斑的亞洲豹,綽號“獵豹”者,在短程衝刺時,時速可達七十英裏,可惜五百碼(2)後,就降成四十多英裏了;叉角羚羊奮蹄疾奔,可以維持五十英裏的時速。和這些相比,“動若脫兔”隻能算“中駟之才”:英國野兔的時速不過四十五英裏。“白駒過隙”就更慢了,騎師胯下的賽馬每小時隻馳四十三點二六英裏。人的速度最是可憐,一百碼之外隻能達到二十六點二二英裏的時速。

可憐的凡人,奔騰不如虎豹,跳躍不如跳蚤,遊泳不如旗魚,負重不如螞蟻,但是人會創造並駕馭高速的機器,以逸待勞,不但突破自己體能的極限,甚至超邁飛禽走獸,意氣風發、逸興遄飛之餘,幾疑可以追神跡,躡仙蹤。高速,為什麼令人興奮呢?生理學家一定有他的解釋,例如,循環加速,心跳變劇等。但在心理上,至少在潛意識裏,追求高速,其實是人與神爭的一大欲望:地心引力是自然的法則,也就是人的命運,高速的運動就是要反抗這法則,雖不能把它推翻,至少可以把它的限製壓到最低。賽跑或賽車的選手打破世界紀錄的那一刹那,是一閃宗教的啟示,因為凡人體能的邊疆,又向前推進了一步,而人進一步,便是神退一步,從此,人更自由了。

滑雪、賽跑、遊泳、賽車、飛行等的選手,都稱得上是英雄。他們的自由和光榮是從神手裏,不是從別人的手裏,奪過來的。他們之所以成為英雄,不是因為犧牲了別人,而是因為克服了自然,包括他們自己。

若論緊張刺激的動感,高速運動似乎有這麼一個原則:憑借的機械愈多,和自然的接觸就愈少,動感也就減小。賽跑,該是最直接的運動。賽馬,就間接些,但憑借的不是機械,而是一匹汗油生光、肌腱勃怒、奮鬣揚蹄的神駒。最間接的,該是賽車了,人和自然之間,隔了一隻鐵盒、四隻輪胎。不過,愈是間接的運動,就愈高速,這對於生就低速之軀的人類說來,實在是一件難以兩全的事情。其他動物麵對自己天生的體速,該都是心安理得、受之怡然的吧?我常想,一隻時速零點零零三英裏的蝸牛,放在跑車的擋風玻璃裏去看劇動的世界,會有怎樣的感受?

許多人愛駕敞篷的跑車,就是想在高速之中,承受、享受更多的自然:時速超過七十五英裏,八十英裏,九十英裏,全世界轟然向你撲來,發交給風,肺交給激湍洪波的氣流,這時,該有點飛的感覺了吧。阿拉伯的勞倫斯有耐性騎駱駝,卻不耐煩駕駛汽車:他認為汽車是沒有靈性的東西,隻合在風雨中乘坐。從沙漠回到文明世界,才下了駝背,他便跨上電單車,去拜訪哈代和蕭伯納。他在電單車上,每月至少馳騁二千四百英裏,快的時候,時速高達一百英裏,終因車禍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