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過五年單車,也駕過四年汽車,卻從未駕過電單車,但勞倫斯馳驟生風的豪情,我仿佛可以想象。電單車的驍騰彪悍,遠在單車之上,而衝風搶路、身隨車轉的那種投入感,更遠勝靠在桶形椅背踏在厚地毯上的方向舵手。電影《逍遙遊》(Easy Rider)裏,三騎士在美國西南部的沙漠裏直線疾馳的那一景,在搖滾樂亢奮的節奏下,是現代電影的高潮之一。我想,在潛意識裏,現代少年是把桀驁難馴的電單車當馬騎的:現代騎士仍然是戴盔著靴,而兩腳踏鐙、雙肘向外、分掌龍頭兩角的騎姿,卻富於浪漫的誇張,隻有馬達的厲嘯逆人神經而過,比不上古典的馬嘶。現代車輛引擎,用馬力來標示電力,依稀有懷古之風。準此,則敞篷車可以比擬遠古的戰車,而四門的“轎車”(sedan)更是複古了。六十年代中期,福特車廠驅出的“野馬”(Mustang)號擬跑車,頸長尾短,彪悍異常,一時縱橫於超級公路,逼得克萊斯勒車廠隻好放出一群修矯靈猛的“戰馬”(Charger)來競逐。

我學開車,是在一九六四年的秋天。當時我從皮奧瑞亞去艾奧瓦訪葉珊與黃用,一路上,火車誤點,灰狗的長途車轉車費時,這才省悟,要過州曆郡親身去縱覽惠特曼和桑德堡詩中體魄雄偉的美國,手裏必須有一個方向盤。父親聞言大驚,一封航空信從鬆山飛來,力阻我學駕車。但無窮無盡更無紅燈的高速公路在敻闊自由的原野上張臂迎我,我的邏輯是:與其把生命交托給他人,不如握在自己的手裏。學了七個小時後,考到駕駛執照。發那張硬卡給我的美國警察說:“公路是你的了,別忘了,命也是你的。”

奇妙的方向盤,轉動時世界便繞著你轉動,靜止時,公路便平直如一條分發線。前麵的風景為你剖開,後麵的背景呢,便在反光鏡中縮成微小、更微小的幻影。時速上了七十英裏,反光鏡中分巷的白虛線便疾射而去,如空戰時機槍連閃的子彈,萬水千山,記憶裏,漫漫的長途遠征全被魔幻的反光鏡收了進去,再也不放出來。“歡迎進入內布拉斯加”“歡迎來加利福尼亞”“歡迎來內華達”,闖州穿郡,記不清越過多少條邊界,多少道稅關。高速令人興奮,因為那純是一個動的世界,擋風玻璃是一望無垠的窗子,光景不息,視域無限,油門大開時,直線的超級大道變成一條巨長的拉鏈,拉開前麵的遠景蜃樓,摩天絕壁拔地,倏忽都削麵而逝,成為車尾的背景,被拉開又拉攏。高速,使整座雪山簇簇的白峰盡為你回頭,千頃平疇旋成車輪滾滾的輻輳。春去秋來,多變的氣象在擋風窗上展示著神的容顏:風沙雨露和冰雪,烈日和冷月,沙漠的飛蓬,草原夏夜密密麻麻的蟲屍,撲麵踹來大卡車輪隙踢起的卵石,這一切,都由那一方弧形大玻璃共同承受。

從海岸到海岸,從極東的森林洞(Woods Hole)浸在大西洋的寒碧到太平洋暖潮裏浴著的長堤,不斷的是我的輪印橫貫新大陸。坦蕩蕩四巷並驅的大道自天邊伸來又沒向天邊,美利堅,卷不盡展不絕一幅橫軸的山水,隻為方向盤後麵的遠眺之目而舒放。現代的徐霞客坐遊異域的煙景,為我配音的不是古典的馬蹄嘚嘚、風帆飄飄,是八汽缸引擎輕快的低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