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中國人的立場,我認為瑞典學院的取舍,是以白人本位為標準的,未能超越人種的偏見與文化的隔閡。諾貝爾文學獎實在應該視為西洋文學獎,而非世界文學獎。從一九〇一年到現在,除了有七年因戰爭或其他緣故未頒獎之外,餘下的六十八年中,該獎項有三年都是由兩人共得,因此得主共為七十一位。其中歐洲作家占了五十八位,國籍依得主的多寡分為法國(十二位),瑞典(七位),英國、德國(均為六位),意大利(四位),挪威、丹麥、西班牙、蘇聯(均為三位),瑞士、波蘭、愛爾蘭(均為二位),比利時、希臘、南斯拉夫、冰島、芬蘭(各為一位)。美洲方麵占了九位,計美國六位、智利二位、危地馬拉一位。澳洲一位。亞洲三位,即印度、以色列、日本各一位。從這個小小統計,可見七十年來,非白人的作家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者,隻得兩人,顯有所偏。即使白人之中,也偏於北歐地區:瑞典、挪威、丹麥、芬蘭、冰島五國,人口相加,不過二千四百萬,未達世界人口百分之一,卻得了十五次獎。

政治上的因素除外,諾貝爾文學獎未能做到天下為公,顯然尚有文化的因素,尤其是語言上的隔閡。瑞典的學術界固然也不乏類似高本漢的漢學家,可是要從白話文來鑒別中國新文學的高下,我很懷疑瑞典學院諸公是否勝任愉快。他們當然可以看翻譯,但是那樣顯然不平等。西方作家可以保持原文,不受扭曲,東方作家卻要以走了樣的譯文去參加比賽,當然是委屈的。“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東方的作家大可不必去抬西方的轎子。

盡管如此,果真有一位中國作家能得到諾貝爾文學獎,也還是令人高興的。巴金與茅盾今年有人提名,在港台同胞與海外華人之間,曾引起一番議論。梁實秋先生在台北發表談話,認為巴金成就不足,老舍才是更適當的人選。不少朋友聽了,表示同感。可是老舍已經亡故,三十年代的重要作家亦多凋零,或則無語,令人常興“欲祭疑君在”之感。其實,在小說家裏麵,沈從文應該是首選人物,在海外,則應推張愛玲,可惜兩人都多年沒有或竟不能繼續創作。當代中國作家最大的奢望,是在自由而安定的環境下繼續創作,以維新文學的命運於不墜。至於得不得諾貝爾文學獎,倒是無關緊要的。

(1) 譯介這位意大利詩人之中文作品,以黃國彬《晚起的司運星》一文最為詳盡。文見黃國彬論評集《從蓍草到貝葉》。——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