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八年,五十歲的朱自清以猶盛的中年病逝於北平大醫院,火葬於廣濟寺。當時正值大變局的前夕,朱氏摯友俞平伯日後遭遇的種種,朱氏幸而得免。他遺下的詩、散文、論評,共為二十六冊,約一百九十萬字。朱自清是“五四”以來重要的學者兼作家,他的批評兼論古典文學和新文學,他的詩並傳新舊兩體,但家喻戶曉、享譽始終不衰的,是他的散文。三十年來,《背影》《荷塘月色》一類的散文,已經成為中學中文課本的必選之作,“朱自清”三個字,已經成為白話散文的代名詞了。近在今年五月號的《幼獅文藝》上,王灝先生發表《風格之誕生與生命的承諾》一文,更述稱朱自清的散文為“清靈澹遠”。朱自清真是新文學的散文大師嗎?
朱自清最有名的幾篇散文該是《背影》《荷塘月色》《匆匆》《春》《溫州的蹤跡》《槳聲燈影裏的秦淮河》。我們不妨就這幾篇代表作,來討探朱文的高下。
楊振聲在《朱自清先生與現代散文》一文裏,曾有這樣的評語:“他文如其人,風華從樸素出來,幽默從忠厚出來,腴厚從平淡出來。”鬱達夫在《新文學大係》的《現代散文導論》中說:“朱自清雖則是一個詩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夠貯滿著那一種詩意,文學研究會的散文作家中,除冰心外,文章之美,要算他了。”
樸素、忠厚、平淡,可以說是朱自清散文的本色,但是風華、幽默、腴厚的一麵似乎並不平衡。朱文的風格,論腴厚也許有七八分,論風華不見得怎麼突出,至於幽默,則更非他的特色。我認為朱文的心境溫厚、節奏舒緩、文字清淡,絕少瑰麗、熾熱、悲壯、奇拔的境界,所以咀嚼之餘,總有一點中年人的味道。至於鬱達夫的評語,尤其是前麵的半句,恐怕還是加在徐誌摩的身上,比較恰當。早在二十年代初期,朱自清雖也發表過不少新詩,一九三二年發表的長詩《毀滅》雖也引起文壇的注意,可是長詩也好,小詩也好,半世紀後來看,沒有一首稱得上佳作。像下麵的這首小詩《細雨》:
東風裏
掠過我臉邊,
星呀星的細雨,
是春天的絨毛呢。
已經算是較佳的作品了。至於像《別後》的前五行:
我和你分手以後,
的確有了長進了!
大杯的喝酒,
整匣的抽煙,
這都是從前沒有的。
不但太散文化,即以散文視之,也是平庸乏味的。相對而言,朱自清的散文裏,倒有某些段落,比他的詩更富有詩意。也許我們應該倒過來,說朱自清本質上是散文家,他的詩是出於散文之筆。這情形,和徐誌摩正好相反。
我說朱自清本質上是散文家,也就是說,在詩和散文之間,朱的性格與風格近於散文。一般說來,詩主感性,散文主知性;詩重頓悟,散文重理解;詩用暗示與象征,散文用直陳與明說;詩多比興,散文多賦體;詩往往因小見大,以簡馭繁,故濃縮,散文往往有頭有尾,一五一十,因果關係交代得明明白白,故龐雜。
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
這當然是詩句。裏麵盡管也有因果,但因字麵並無明顯交代,而知性的理路又已化成了感性的形象,所以仍然是詩。如果把因果交代清楚:
假使東風不與周郎方便,銅雀春深就要鎖二喬了。
句法上已經像散文,但意境仍然像詩。如果更進一步,把形象也還原為理念:
假使當年周瑜兵敗於赤壁,東吳既亡,大喬小喬就要被擄去銅雀台了。
這就純然淪為散文了。我說朱自清本質上是散文家,當然不是說朱自清沒有詩的一麵,隻是說他的文筆理路清晰,因果關係往往交代得過分明白,略欠詩的含蓄與餘韻。且以《溫州的蹤跡》第三篇《白水漈》為例:
幾個朋友伴我遊白水漈。
這也是個瀑布;但是太薄了,又太細了。有時閃著些許的白光;等你定睛看去,卻又沒有——隻剩一片飛煙而已。從前有所謂“霧縠”,大概就是這樣了。所以如此,全由於岩石中間突然空了一段;水到那裏,無可憑依,淩虛飛下,便扯得又薄又細了。當那空處,最是奇跡。白光嬗為飛煙,已是影子;有時卻連影子也不見。有時微風過來,用纖手挽著那影子,它便嫋嫋的成了一個軟弧;但她的手才鬆,它又像橡皮帶兒似的,立刻伏伏貼貼的縮回來了。我所以猜疑,或者另有雙不可知的巧手,要將這些影子織成一個幻網——微風想奪了她的,她怎麼肯呢?
幻網裏也許織著誘惑;我的依戀便是個老大的證據。
這是朱自清有名的《白水漈》。這一段擬人格的寫景文字,該是朱自清最好的美文,至少比那篇《荷塘月色》高出許多。僅以文字而言,可謂圓熟流利,句法自然,節奏爽口,虛字也都用得妥帖得體,並無朱文常有的那種“南人北腔”的生硬之感。瑕疵仍然不免。“瀑布”以“個”為單位,未免太抽象太隨便。“扯得又薄又細”一句,“扯”字用得太粗太重,和上下文的典雅不相稱。“橡皮帶兒”的明喻也嫌俗氣。這些都是小疵,但更大的,甚至是致命的毛病,在交代過分清楚,太認真了,破壞了直覺的美感。最後的一句“幻網裏也許織著誘惑;我的依戀便是個老大的證據”,畫蛇添足,是一大敗筆。寫景的美文,而要求證因果關係,已經有點“實心眼兒”,何況還是個“老大的證據”,就太煞風景了。不過這句話還有一層毛病:如果說在求證的過程中,“誘惑”是因,“依戀”是果,何以“也許”之因竟產生“老大的證據”之果呢?照後半句的肯定語氣來看,前半句應該是“幻網裏定是織著誘惑”才對。